弥陀法门“外围根本愿”之简介(3)(续2)
为什么“愿而不信者”今世尚可得生,而“信而不愿者”则不能呢?!
众所周知,“正信”包括“信”和“愿”两个因素。它是包括“往生之因”和“往生之缘”在内的“因缘和合”的“复合体”!
佛教的因果法则认为:“因”才是决定能否“得果”的关键之因素,是“得果”的“前提”和“根本”!有“因”才能“得果”,而无“因”则是必定“无果”的!
然而,若只有“因”,而没有必要的“缘(助缘,增上缘)”,则还是不能“生果”的。所以,“果”之出生,还须等待必要之“缘”。待“因缘具会”,“因缘和合”之时,“果”才能够“出生”。这叫做“因缘而生果”,又叫“待缘生”,简称“缘生”。
那么在“信”和“愿”这两个因素之中,到底哪一个是“往生因”,哪一个是“往生缘”呢?!
毫无疑问,显然是以“愿为因”,以“信为缘”的!!!
只是因为,无论是“胎生者”还是“化生者”,只要是能“往生”的,皆须有“愿”故!经云“善愿为本”故!!无“愿”则必不能“得生”故!!!弥陀必不会“强人所难”,必不“违众生之愿”故!!!!
反过来说,若以“信”为“因”,而以“愿”为“缘”的话,则“不信佛智,犹信罪福”者,将必不能“生”。而这,则恰恰是与经中所说的“不信佛智的愿生者可以念佛得生”之意完全相违背的!!!
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
若以“信”为“因”,而以“愿”为“缘”的话,则“信(有因)而无愿(无缘)”之者,还是应该可以往生的!!!而这,又恰恰是与“信而不愿者不得往生”的宋译第30愿和魏、唐二译的第35愿背道而驰的!!!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之结论:
净土之“往生(得果)”,必定是“以愿为因”,“以信为缘”的。“信”与“愿”必须和合具足,方可说是“因缘具会”,方能够“即时得生(得果)”!若“信”与“愿”不能“同时具足”,就不能称之为“正信”,必不能“即时得生”的!!!
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经中所说的“‘信而不愿’和‘愿而不信者’皆不可‘即时得生’”的具体之情况。
那么,为什么“愿而不信者”今世尚可得生,而“信而不愿者”则不能呢?!
只是因为“愿而不信者”虽不具“往生之助缘”,但却不缺“往生正因”故!
只是因为有“因”就必然会“引果”故!
这时,如果用相对比较弱的“助缘”——比如“念佛”、“称名”等——来替代相对较强的“助缘(正缘——正信)”,即用“念佛”来代替“正信”而作为“往生之助缘”的话,也是可以得到“往生之果”的。然而根据“缘弱则果劣”的规律当知:
以“念佛为助缘”而得生之者,其“果报”是必然要劣于“正信即生”者之果报的!
而“信而不愿者”则不然!他们虽具“正缘”,然而却不具“正因”!!!根据“无因必无果”的规律当知,纵具最强之“缘(详见魏唐二译第35愿的‘本愿之信【欢喜信乐】’)”,若没有往生之因,也是一定不能往生的!!!
这是因为,“缘”虽然可以替代,但“因”却是不可替代、不可改变的!
若“因”变,则其“果”必变!犹如“种瓜者得瓜,种豆者得豆”!“种豆者是一定不能得瓜”,“种瓜者也是一定不能得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