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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陀法门“外围根本愿”之简介(1)(续)
[楼主] 作者:鹏远居士  发表时间:2010/08/17 17:16
点击:298次

欢迎2、令菩萨闻信得忍(详见魏唐二译第48愿)

宋译第36愿是令“十方一切佛刹的所有闻信其名者”,悉皆“应时得忍”!这里所说的“十方一切佛刹的所有一切闻信其名者”,指的是“十方、九界一切有情”之中的“闻信彼佛名号”之者,其中当然就包括了上至等觉菩萨,下至蜎飞蠕动,乃至地狱众生在内的“九法界一切有情众生”。

由此当知:此“愿”与弥陀的所有一切“法门根本愿(摄生大愿)”一样,对十方九界一切有情都是一律平等的!没有任何亲疏远近之分!!没有任何身份地位之别!!!

换言之即是:

十方世界一切有情众生的“灭罪”、“得生”、“入正定位”、“住不退转”,包括“闻信得忍”,乃至“一生成佛”、“速成正觉”之条件都是绝对平等的,只与“信疑”有关,只与“信心之深浅”有关,当然了,还与“闻法发心之时间(‘平时’还是‘临终’)”有关,与“发心之机别(‘初发机’还是‘再发机’)”有关!!!

但却与其“闻法发心之前”的“身份地位(是‘菩萨’还是‘凡夫’,是‘天人’还是‘地狱’,乃至‘蜎飞蠕动之类’等)”没有任何关系!!!

我在此处再一次强调:

就“闻信得忍愿”而言,其“得忍”的唯一之条件便是“闻者”必须“生正信”!其“得忍”的深浅之标准,也只决定于其“信心之深浅”而与“闻法之前”的身份地位无关!!!这便是弥陀法门纯他力救度的“平等性之原则”!!!

十方有情,乃至蜎飞蠕动之类,若闻彼佛名即能发“至心信乐欲生(慈心欢喜踊跃)之心”者,皆可“应时即得无生法忍”——生“实报圆满土”!

世尊称这些众生为“得大利”的“善获利益的菩萨摩诃萨”!!!

注意:此处所说的“菩萨摩诃萨”是指其“闻信之后”之身份,而不是其“闻法之前”之身份!!!!!!!

即使是他方之菩萨,若闻彼佛名而“疑惑佛智”,不信“有愿必生”者,也只能依“此世所作善行”而得“胎生”!!!

世尊称这些菩萨“为失大利”!!!

由此当知:

他方菩萨往生得忍的唯一条件依然是“信”!其“得忍之深浅”依然决定于其“信心之深浅”而与其“闻法之前”的“菩萨地位”无关!!!

由此当知:

“令他方菩萨闻信得忍”的魏、唐二译之第48愿早已含摄于宋译第36愿之中矣!!!

将其单独提出来而专立一“愿”,乃是为了特别强调其“凡圣平等”的“平等摄受”之原则而矣!

魏译第48愿云:

设我得佛,他方国土诸菩萨众闻我名字,不即得至第一、第二、第三法忍,于诸佛法不能即得不退转者,不取正觉。

此愿不但是“闻信得忍愿”,同时也是“闻信不退愿”!!!

其中之“他方国土诸菩萨众”,只是宋译本第36愿中的“所有十方一切佛刹闻我名者”之“一部分”!所以,他们与“所有十方一切佛刹闻我名者”一样,平等闻法,平等发心,平等得果——应时即得一二三忍!于诸佛法现证不退!!!

当然了,其中的“闻我名字”,也同样是省略了一个“信”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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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鹏远居士  发表时间: 2010/08/20 14:46 

                      弥陀法门“外围根本愿”之简介(2):令发菩提心愿

(二)令发菩提心愿(宋译第16愿)

在弥陀的“外围根本愿”中,我们首先介绍了“闻信得忍愿”。这其中就包括了令一切众生的“闻信得忍愿(宋译第36愿)”和令他方菩萨的“闻信得忍愿(魏、唐二译之第48愿)”。这两个大愿,表面上看似乎都与往生无关,而实际上却都是“闻信即生愿”之“翻版”,或者说是“闻信即生愿”的另外一种表达之方式。
通过对以上两愿的分析和比较,我们还得出了弥陀法门纯他力救度的“平等性之原则”。这一原则是净土法门的三大理论原则之一(其它两条则分别是“主动救度之原则”和“无条件救度之原则”)。这三大原则都是净土法门的最为重要的理论之原则,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因为它们是判定众生能否往生,以及往生得果之优劣的重要之依据。掌握了这“三条原则”,再配合以众生的“闻法发心”之“时(‘平时’还是‘临终’)与“机(‘初发机’还是‘再发机’)”,我们就可以清楚地判断(当然了,众生也可以进行自我判断!)其“心态”到底属于“哪一愿”,属于“哪种机”,可以生“哪一土”,“那一辈”,“那一品”!!!而对于真心学净土,真心盼往生之众生而言,其重要性则显然是不言而喻的。
在简单介绍了“闻信得忍愿”之后,下面就让我们再简单介绍一下“令已生者发菩提心的宋译第16愿”。宋译第16愿云:
世尊,我得菩提成正觉已,所有众生令生我刹,若有大愿未欲成佛为菩萨者,我以威力,令彼教化一切众生皆发信心,修菩提行,普贤行,寂静行,净梵行,最胜行及一切善行。悉皆令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
这里所说之“众生”并不是“尚未得生我刹”的“求生我刹之众生”,而是“令那些已生我刹”之“众生”!!!
在这些“已生我刹之众生”中,“若有未欲成佛”和“未欲做菩萨”之者,我将以“我的威神力(佛力!本愿力!!!)”,不但可令其“发菩提心”、“欲成佛”、“愿做菩萨”,而且还可令其“教化一切众生皆发信心,修菩提行……”!!!
显而易见:
1、 这些“未欲成佛”和“不想做菩萨”的众生是“尚未发菩提心”的;
2、 这些“尚未发菩提心”的众生,是已经往生了西方极乐世界的!
由此可见,弥陀并不拒绝这些“尚未发菩提心”的众生“得生我刹”!
由此也就引发了一个问题:
“发菩提心”到底是不是“往生之因”?那些只想自己求安乐而不愿救度众生的“未发菩提心”之者们,到底能不能往生?!
我想,如果那些坚持“只求自己得安乐,而不发菩提心,不愿救度众生者,将不能往生”之结论的“祖师大德们”,若能及早看到这一“大愿”的话,就不会再顽固地坚持这一荒谬之结论了!
事实上,佛教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一切众生“离苦得乐”的,所以,只要众生因“愿意离苦得乐”而“发愿欲生”的话,弥陀是不会拒绝其往生西方极乐世界的!
作法比丘(法藏比丘)在世自在王如来会中发大誓愿之后,又以伽陀赞佛,复发广大誓愿曰:
……愿我成就利群品,所有无边世界中,轮回诸趣众生类,速生我刹受安乐,不久俱成无上道……常运慈心拔有情,度尽无边苦众生。
由此可见,救拔十方一切世界的所有众生迅速离苦得乐,正是阿弥陀佛的“广大之誓愿”,而“不久俱成无上道”, 则是在获得“如是利益安乐”的基础上的顺便而为之事!而且是不管你事先有没有发菩提心,弥陀都有办法、也有能力令一切众生悉皆发菩提心,悉皆一生成佛的。那么,他又何必非要坚持一定要在往生之前发菩提心,不发菩提心就不允许其往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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