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得民先生别急,我马上就会退下,让你这位原来的主角上场与老对手表演给我们看。
[楼主] 作者:ccxdl
发表时间:2001/11/13 00:21 点击:2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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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民:你好!
惯性系是很好理解的小事情。最根本的惯性系就是与绝对空间相联系的参照系,实际好用的惯性参照系都是根据运动叠加原理从它传递出来的有使用价值的参照系。而惯性力就是物体自身对运动状态发生改变的一种抵抗,是物体自身的固有属性。可是如果不注意分清被考察物体系统内的物体进行的相互作用与考察物体系统外的物体对考察物体系统内的物体作用之区别,根据运动叠加原理传递出来的实用惯性参照系,就会被不加限制的发散思路给弄不明白了。所谓的自由下落的升降机是一个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有限的“袖珍版”的惯性参照系,这只针对处于升降机中的物体而言,而且如果升降机中的物体很大,其质量与升降机相比不可以忽略时,建立在升降机上的参照系并不是有效的惯性参照系。这一点是爱因斯坦所不知晓的情况,广义相对论正式在没有把这些要点都弄清楚的情况下弄出来的半生不熟的东西。它有时侯碰巧得到了一个正确的研究结果,但是又有明显的概念错误同时伴随出来。你应该比较容易理解上述的分析,但是你想把与绝对空间相联系的惯性参照系直接作为实际运动的判断基准,那就会因为你给不出检验它在何处的现实而陷入循环逻辑的论证之中。
另外,你插进来写的这段话:“牛顿力学中的惯性系与爱因斯坦“升降机”参考系本来就是两回事,你非要把它们揉到一起,自然难于说服别人。比如说,你认为惯性系是能够将物质具有的惯性特征单独呈现出来的参照系。请问,何为物质的惯性特征?(是不是物质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的特征就叫惯性特征?),怎样才知道物质的惯性特征已单独呈现出来?是不是就是确认该物体在作匀速直线运动?如果你回答是,说明匀速直线运动本身是可以确认的,这样,何需寻找其它方法定义惯性系,该物质本身就可以作为惯性系;如果你回答不是,那么任何一个作变速运动的物体都可以从理论上构造出一个参考系,使得从这一参考系观察该物体,它始终在作匀速运动(只需让这两物体的速度函数相差一常数即可),这样的参考系也能叫惯性系吗?”这完全你是还没有完全理解系统运动力学的要点。
系统运动力学的特点就是它具有实实在在的可操作性,人们可以根据它给出的分析方法通过实验进行检验得出正确与否的结果。你的思路误区就在于不想让人们通过实际的实验来证明你的解释是否属实。你说:怎样才知道物质的惯性特征已单独呈现出来?是不是就是确认该物体在作匀速直线运动?不能这样简单的作出判断,必须使被观察物体相对于它测定的示值受力正好反映为被观察物体间实际进行着的相互作用的参照系才是惯性参照系,也即必须是相对这样的惯性参照系表现为匀速直线运动的系统内物体,才认为它的惯性特征在该惯性参照系中单独呈现出来了。何为物质的惯性特征?你说“是不是物质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的特征就叫惯性特征?”这就是你想将实际问题简单话的一种误解。旧的牛顿理论没有考虑到惯性系可以根据运动叠加原理从与绝对空间相联系的参照系传递出相对于与绝对空间相联系的参照系呈现为非匀速直线运动的参照系,也不知道在这样的参照系中怎样约定使用条件。没有吃透牛顿力学的人发现了这个缺陷,却采用了不惜弄乱基本概念的方式来解决它。广义相对论就是典型代表作。
另外,你还有一个误解是必须要有处于惯性运动状态的物体才能确定惯性系。实际上不要求被考察物体系统中的物体要有某一个是处于相对匀速运动状态,惯性系是有它们共同确定的系统质心来确定,要求仅仅是系统外的物体对系统内物体的作用表现为均匀引力场。在惯性系的研究上,你不能指望使用旧的牛顿理论能够解答相对论支持者的提问。
至于光斑传递信息问题,没有“物理上的信息”和“日常生活中的信息”这样的概念,而是光斑移动速度不是运动力学中的有效概念。既然问题已经澄清,再扯下去就是抬杠了。我们不要要求相对论的支持者都是很严格的物理学者,可是我们是不是应该对自己要求可以高一些呢?正如你自己所说,我们自己提出的反驳相对论的东西如果在我们自己看来都不过硬,又怎么能说服对方呢?所以,我觉得你不必在这小小误会上与对方纠缠,让对方一码不行吗?
Ccxdl 200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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