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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这类似于电子是不可再分离的!再被破坏的!但这也是相对的!因为从思维上、认识上,分析上还是可以进一步对电子进行“解剖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07/10/10 18:53
点击:414次

应该说这类似于电子是不可再分离的!再被破坏的!但这也是相对的!因为从思维上、认识上,分析上还是可以进一步对电子进行“解剖”的!波胞(光子)不可再分的场交变量子,也就是说在电磁运动中是不可能形成波胞的下一级结构的电磁事件!但从思维上、认识上不是已经深入到波胞内部去了吗!已经进一步指出波胞是由多匝闭合的电、磁力线构成的!闭合的电、磁力线就是波胞的下一级结构即构成波胞(光子)的元件!但在电磁运动中能单独出现一条磁力线吗?在化学变化中原子是不可再分的最小粒子!再物理变化中分子是不可再分的最小粒子,在核变化中,质子、中子、电子是不可再分的最小粒子,在电磁变化中波胞就是不可再分的最小粒子,其实波胞(光子)就是对“(光的)波粒二象性”的祥解,补充和完善,也是波粒二象性模型的继续。只有建立“波胞”模型才算完整地给光的波粒二象性理论划上了句号。也只有波胞模型的出现才能将光的电磁波本质解释清楚;才能建立光线与电磁波统一的理论,光子就是高频电磁波的波胞!各种频率的电磁波都由波胞构成,低频电磁波的波胞群已经融合成连续的球面波阵。波胞概念的出现,标志着光的电磁波理论抵达终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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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7/10/10 20:33 

原子的原意即不可分割,时隔不久便被大量基本粒子的出现否定,“电子不可分”观点应该是某意义的原子不可分割观…
应该说这类似于电子是不可再分离的!再被破坏的!但这也是相对的!因为从思维上、认识上,分析上还是可以进一步对电子进行“解剖
 [3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7/10/10 20:40 

相信“电子对撞机”不会仅仅只撞出新的电子或比电子更大的粒子,这应该不仅仅只是思维问题…
应该说这类似于电子是不可再分离的!再被破坏的!但这也是相对的!因为从思维上、认识上,分析上还是可以进一步对电子进行“解剖
 [4楼]  作者:wbx.21  发表时间: 2007/10/10 21:45 

回复:电子对撞机把电子对撞成为没有静质量的电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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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7/10/11 07:27 

没有静止质量之说根据不足,季灏实验应该揭示了动质量的谬误性。相信任何实验都不敢自称已经找到了某“不可再分”粒子…
   没有静止质量之说根据不足,季灏实验应该揭示了动质量的谬误性。相信任何实验都不敢自称已经找到了某“不可再分”粒子…
 [6楼]  作者:wbx.21  发表时间: 2007/10/11 07:40 

回复:也许,你把物质和质量两个概念混淆了.物质是绝对的,但描述物质的质量是相对的
也行,你把物质和质量两个概念混淆了.物质是绝对的,但描述物质的质量是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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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7/10/11 08:34 

没混淆!赞成“物质是绝对的”之说,但[541218]却认为物质是相对的…
应该说这类似于电子是不可再分离的!再被破坏的!但这也是相对的!因为从思维上、认识上,分析上还是可以进一步对电子进行“解剖
[楼主]  [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7/10/11 14:06 

回复:质量与能量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也就是爱因斯坦的职能联系定律E=mc^2是正确的!既然有些类型的能量如动能具有相对性即相
质量与能量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也就是爱因斯坦的职能联系定律E=mc^2是正确的!既然有些类型的能量如动能具有相对性即相对于某个参照系才客观存在!那么相应的质量理所当然也就具有相对性!这就是某些类型的质量具有相对性的缘由!这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并不是所有类型的质量都具有相对性!质量是对物质的量度!没有物质和来质量!存在相对性的能量就存在相对的质量,存在相对的质量就存在着相对性的物质!因为能量如动能(也)总是离不开载体——物质!任何形式的能量都不能离开物质(载体)而单纯地存在着!所有类型的物质都具有量的大小!这就它的质量!
[楼主]  [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7/10/11 14:38 

回复:凡相对性的物质如动能的载体、光能的载体这些物质虽然具有一定的质量但它们都不具有静止质量!因一旦静止,它们也就悄然消
凡相对性的物质如动能的载体、光能的载体这些物质虽然具有一定的质量但它们都不具有静止质量!因一旦静止,它们也就悄然消失!没有静止着的光子,因为光子相对于任何惯性系的运动速度都一样!
 [10楼]  作者:张崇安  发表时间: 2007/10/11 15:15 

你和上十年稀泥也和不出个泥菩萨!
应该说这类似于电子是不可再分离的!再被破坏的!但这也是相对的!因为从思维上、认识上,分析上还是可以进一步对电子进行“解剖
 [11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7/10/11 16:55 

希望我们的讨论是友好的!“光子相对于任何惯性系的运动速度都一样”根据不足…
   “光子相对于任何惯性系的运动速度都一样”之说根据不足!“光子相对于任何惯性系的运动速度都一样”的观点,应该是“光速不变原理”的新解释(“光速不变原理”现在基本上已经被反相人士彻底否定!“没有静止着的光子”本质上也是没有根据的)
 [12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7/10/11 17:17 

爱因斯坦的质能关系式本质上是有问题的。不能由动能去反推“物质具有相对性”!!
  质量与能量是同一物质的两个侧面!但不能表明爱因斯坦的“质能定律E=mc2是正确的(“质能定律E=mc2本质上是荒谬的)!物体要运动才能产生动能(即动能要相对运动才能产生),并不能由此去反推质量的相对性,更不能由此去反推物质具有相对性…
[楼主]  [1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7/10/11 18:45 

回复:动能的载体是一种物质!这种物质是动能的寄托(“宿主”)!任何形式的能量都不能离开物质而单独存在着!动能具有相对性,
动能的载体是一种物质!这种物质是动能的寄托(“宿主”)!任何形式的能量都不能离开物质而单独存在着!动能具有相对性,所以这种物质也就具有相对性!但并不是所有类型的物质都具有相对性,如电子的库伦场也是一种场态物质,那么这种物质就不具有相对性!所谓“相对性”就是与参照系的选择有关的特性!

电磁波、光子都是相对性的物质。动生电场,动生磁场都是相对性的物质!永磁场的运动而产生的电场成为动生电场;静电场(库伦场)的运动而产生的磁场就成为动生磁场。

不能以自己的理解和判断为衡量真理的标准。不能只相信自己的感觉,这就叫霸道!
[楼主]  [1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7/10/11 19:20 

回复:关于光子的运动速度与参照系的选择是否有关的问题,我已经不想再多说了! 因为这样做毫无疑义!我不可能通过发一两个帖子就
关于光子的运动速度与参照系的选择是否有关的问题,我已经不想再多说了! 因为这样做毫无疑义!我不可能通过发一两个帖子就能将如此艰涩的道理使大街上的行人都能恍然大悟!那我就成为伟大的教育家了!你也不能将你的那套理论兜售出去!我若拒不接受你的理论,并不等于说你的理论就一定是荒谬!并不是所有正确的理论都能被所有人接受!任何优美正确的理论都有人亵渎她为胡扯淡!

我朱顶余一直在亵渎“粒群波”这个优美而准确的光学理论体系!

凡是到网页上来发帖的都是来兜售的,逞能的,张扬的,横扫天下的,无一是来学习的!所以没有人愿意臣服他人,都企图征服他人!凌驾于众人之上!自以为是旷世奇才,盖世无双,称雄霸世,空前绝后,万古流芳!
 [15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7/10/11 20:09 

若感觉很压抑,那么我们的“辩驳”就此打住!!祝君愉快

如果你感觉很压抑,那么我们的“辩驳”就此打住!!君愉快

并不是任何感觉都无可信之处,“感觉”,这是接受真理的第一道门槛!只相信自己的感觉这显然不可取,但完全不相信自己的感觉则更不可取,任何人只要他完全不相信自己的感觉时,他便无法去发现真理!!

所谓“霸道”,那应该是指强迫别人接受某观点(或接受某实践),我认为你的某些观点是正确的(如“动能的载体是一种物质!这种物质是动能的寄托‘宿主’!任何形式的能量都不能离开物质而单独存在着”),所以我愿接受,但这并不是因为你强迫我接受!另一些观点则是错误的(例子就不举了)。而我关于“质能定律E=mc2本质上是荒谬的”、“物质动质量之说根据不足”、“光子相对于任何惯性系的运动速度都一样之说根据不足”、“电子不可分观不可取”、“相对性物质观不可取”等观点,我也只能是作为你我在论坛上“辩驳”时,根据你的主题而提出的不同观点,目的是想通过你我的“辩驳”在某方面进一步澄清相对论的是是非非,并没有强迫任何人一定要接受某观点之意,因此,“霸道”之说未免欠妥,如果你感觉很压抑,我们的“辩驳”就此打住,谢谢辩论!!

[楼主]  [1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7/10/12 00:38 

建议:用“有分歧”取替“是错误”一词!我们讨论问题必须有个公认的大前提,必须遵循共同的逻辑规则,不能只靠自己的个人理解,
我们讨论问题必须有个公认的大前提,必须遵循共同的逻辑规则,不能只靠自己的个人理解,一厢情愿,唯己独尊,个人意见第一!专横跋扈,压倒一切,凡是与自己的错觉不一致的都认作是错误的!

“错误”具有相对性,对于国民党反动派来说,人民军队就是一帮匪徒,农民起义就是犯罪的行为,革命英雄就是罪魁祸首,死有余辜。

同理,凡是与你的错误见解有分歧的,都被你定义为“错误”的言论!在荒谬者看来真理都是错误的!

光子的飞行速度与参照系选择无关的结论,并不是才出来的!得出这个结论者本来也并不以为然,只不过是以为光子的飞行速度也象子弹那样叠加着它的发射源的速度,并企图利用之确定“绝对运动”,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事与愿违,恰恰获得了相反的结论:光子的飞行速度与其发射源的运动状态无关!阴差阳错,歪打正着,不但没有找到绝对静止的参照系,反而意外地获得了不可思议的本不愿意得到的结论——光速不变原理。这就成了牛顿物理学天空的一朵乌云!

张崇安与西陆陈诚等争着眼睛说瞎话:麦莫实验并没有给出光速不变的结论?或者说麦莫实验并不能作为光速不变的证据?光速不变并没有得到任何实验的支持!

与你们这一类争着眼睛说瞎话的野蛮之徒在一起胡搅蛮缠简直是浪费寿命!我万万没有想到世界上竟然会有如此霸道如此野蛮的人!怪不得人类会频频发生战争的!因为战争双方各执一词,谈判永远不能达成共识!只有采取断然的措施!毛泽东领袖说过:议会道路是行不通的!孙中山一开始也幻想能通过向皇室递交一份国书即可实现拯救中华民族的良好愿望!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递交一万份泪涟涟的血书,苦苦哀求,也等于与狐谋皮!迫不得而已的情况下,只好投笔从戎,没有枪就去买枪,没有军队就去组织军队,没有战争经验就摸索着战争,从一个文弱书生被迫投身戎马…………这些都说明企图通过谈判取得共识只能是幻想!唯一的可能就是首先获得行政大权,然后发布强行命令:只许说光速不变原理是正确的!谁说是错误的?就予以凌迟立决,斩首示众,游尸三日!不允许擅自发布与教科书不一致的奇谈怪论!若有不同见解应该到特定场所进行判决性答辩!不许到处乱发议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学术自由争论,也只能到特定场所进行!不能在网页上公开进行张扬!就像性生理知识、性器官几何形状的测绘只能在特定场所进行,绘画大师们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大街上公开进行性器官外形的临摹!也就是说不成熟的东西不宜公开张扬!这种各自为政,各执一词,军阀混战,散兵游勇的自由张扬的混乱局面极大地误导着青年学生!

大家都在用自己的感觉代替真理!甚至用自己的主观感觉来否定客观事实。
 [17楼]  作者:wbx.21  发表时间: 2007/10/12 06:02 

回复:哈哈~怎么象是杨神经的言论,我不同意
我不同意.
科学不是宗教,更不是政治.
科学从不强迫人承认.
科学的最高境界----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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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楼]  作者:张崇安  发表时间: 2007/10/12 06:57 

我不是说过"枪杆子里面出科学吗?"我看只有把你朱顶余"绑"起来你才老实!
应该说这类似于电子是不可再分离的!再被破坏的!但这也是相对的!因为从思维上、认识上,分析上还是可以进一步对电子进行“解剖
[楼主]  [1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7/10/12 08:22 

回复:只有将张崇安凌迟立决,光学理论才会健康发展!
应该说这类似于电子是不可再分离的!再被破坏的!但这也是相对的!因为从思维上、认识上,分析上还是可以进一步对电子进行“解剖
[楼主]  [2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7/10/12 08:27 

回复:其实,大家都在争取皇位!
其实,我真正的目的是要担任秦始皇的角色!结束军阀混战的分裂局面!实现最大的统一! 隔行不隔理,万事一理!人间没有孤立的世外桃源!无论哪一个阵地,都互相渗透、互相牵连!无论是文学艺术,还是自然科学都与宗教、政治一样,都只能靠行政大权、靠独裁,一句话靠枪杆子才能巩固统治的独尊地位,才能实现统一、和谐、稳定、发展、强盛! 无论是治国方略,还是理论物理——《相对论》都必须保证治国者、《相对论》研究员有一个独尊的地位,有一个安定的环境、稳定的心态,参考各方面的建议有序地操作!决不可乱了套!越俎代庖!一片喧闹,一片哗然!七嘴八舌,各唱各的调,各行各的志!一片混乱的分裂局面!赵紫阳软心肠,面对天安门广场的人海流了泪,表示同情和理解,尊重黎民百姓当家作主的意见,共商国事,给了二两颜色,结果全国乱了套,一片闹哄哄的,七嘴八舌,大街上的白痴都要参政,承包国务院 闹得一片人心惶惶,国政摇摇欲坠,是邓小平大帅体现久经沙场的震慑经验、神威一声令下………………采取了断然措施,这才力挽狂澜,稳定了局面,挽救了中国,挽救了民族! 平息了动乱, 邓小平采取了断然措施,中国才得以稳定健康有序地发展!邓小平在中国建设史上又树立了一尊煌煌的里程碑!中国人民之所以有稳定发展的今天,就是幸亏有邓小平那次的英明果断! 政治、国事总算稳定了!但自然科学这一块还象当年的国事,一片哗然…………愈演愈烈,大有摧毁科学院、理论所之势!你既然不是《相对论》研究员,你就老老实实做好你的本职工作,如果确有成熟的建议也得虔诚地有理有节有序地恭恭敬敬地提出建议,向《大学物理》等规范的杂志投稿就是了,至于是否录用、是否采纳,那你就不必强求了!你不能强求审稿老师一定要接受你的稿件!你也不能强迫审稿老师录用你的稿件!人家不录用你的稿件,你就擅自出书,你就到网页上来信口开河胡说八道,到处兜售你那套奇谈怪论、异端邪说、一家之言,一厢情愿的论调,谁若表示不同意见,你就骂人!那你不是也在强迫他人一定要听你的吗!你原来不是不要独裁,你是不要别人独裁,自己却在谋求独裁! 在中文网页上至少有八千九百五十万名自我感觉良好的自称盖世无双的科学巨匠、旷世奇才,救世主!都有他们自己的理论体系,定理和定律!如张崇安的“消光定理”?雒茂荣的第十一定律,朱顶余的“光位不变定理”、张学文的复杂度定律、………………等等 等等………………简直都是大言不惭,不知天高地厚, 不知廉耻的一帮白痴在说梦话! 中劝,白痴们,还是省点儿精神留作带孙子吧!别去多管闲事、越俎代庖,吃苦不拉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再有精神就去泡泡妞,不要再到网页上来自讨没趣!何必呢?如果泱泱中华大国,就你我一两个另类睡不着觉,自称是奇才散落民间,倒也还有点希望!科学院也决不会嫌烦的!肯定收留审查!咳,好了,并不是你我两个人在鸣冤叫屈,埋没奇才,好了,你往窗外瞧瞧,门前的广场上足足拥挤着有八千九百五十万名都在自称是盖世无双的科学巨匠、旷世奇才,救世主!都有他们自己的理论体系,定理和定律!这就糟了!王满说我这个才是真正的物理学,你们那些都是谬论,拉方说我这个才是终极物理学,你们那些都是空穴来风!………………广场(即网页)上一片嘈杂声…………喧闹非凡!而科学院大门紧闭着!科学院理论研究所的《相对论》研究员门都坐在太师椅子上望着窗外广场上的一群疯子在争辩、吵闹 都在捧腹大笑呢?你们这帮民科为什么要自相残杀!你们为什么不去与室内的研究员争辩?你们为什么不能联合起来冲进去将那太师椅子上的何祚庥、沈惠川、方舟子揪出来答辩?与他们到法庭上去答辩,民科们若辩胜了,就进去坐在太师椅子上,把何祚庥之流替换出来,若辩输了,就要灰溜溜地偃旗息鼓,老老实实干你的掏粪工,各就各位,稳定和谐有序地建设祖国,不要总是没完没了的,这叫干什么的呀?来个干脆果断的!
 [21楼]  作者:张崇安  发表时间: 2007/10/12 11:57 

哈哈哈哈!你真狠!我对你还是心存教育,你却是要我的命!
应该说这类似于电子是不可再分离的!再被破坏的!但这也是相对的!因为从思维上、认识上,分析上还是可以进一步对电子进行“解剖
 [22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7/10/12 12:48 

“张崇安与西陆陈诚等争着眼睛说瞎话”,这个“等”,除了张崇安与西陆陈诚而外,还有哪些人?应该是你[541218]可以例外吧!!
应该说这类似于电子是不可再分离的!再被破坏的!但这也是相对的!因为从思维上、认识上,分析上还是可以进一步对电子进行“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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