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先生,由于时间方面的原因,我不能参与你的计划。但是,我对于你所做的工作表示支持! 许先生已经是退修之人,他有大把时间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反对相对论,是他最大的事业。所以,我称许少之是反相对论的急先锋和大功臣。但是,对于许先生所写的批驳文章,大多数我都不能同意。我只能把自己研究出来的东西提供给他去参考,希望对他的事业有所益处。 你写的东西,可能是你做的网站文件太大,很难打开。就是打开了你的BBS论坛,也是马上就不能查看下去而死机。我自己做的主页非常简单,就是不希望打开时间太长而无法看。所以,我一直没有看到你的完整文章,不便发表意见。 我看过此BBS论坛的其他位先生的文章,我想不必对他们要求太高了。如果他们的文章中有可取之处,我会做为参考思路。对于明显错误不值我讨论的内容,我不做任何评论,免得与其纠掺不休。除非是像已经混进科学殿堂中的“相对论”这样的伪科学,才有必要揭露其本来面目。 你说我赞同相对论的某些结论,这是一种误解。我很想说,但一直没有说的话是,相对论的创立者其实是在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在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方面,最低档者是直接抄袭别人的论文,中级水平的剽窃者是出钱与别人合作,分享别人的研究成果。而高级水平的剽窃者是编造一个似是而非的所谓理论学说,把别人辛辛苦苦研究出来的成果归到自己名下。爱因斯坦就干了这样的事情,可以说这是在科学界发生在20世纪里的最大的“水门事件”!唯一可以谅解的是,爱因斯坦是在自己也不明不白的情况下干了这样的事情,当人们在上个世纪50年代指出相对论的错误之时,爱因斯坦已经意识到了自己出现的错误。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分批评爱因斯坦,不知者不怪罪。 可叹的是那些水平泛泛的模仿者,为了掩盖自己的“南阁先生”面目,死皮赖脸的给相对论唱赞歌。所以,我对黄得民先生说,如果爱因斯坦在世,普朗克在世,他们可能会被黄先生说服,但是对于三流角色的“赶浪、跟浪者”,没可能说服这些已经失去灵性的“相对论痴迷者”。沈建其的表现已经是我说过的“AYST”病毒感染到了三期时的症状,除了为他感到惋惜,为浙大陪养出连什么是一一对应关系都弄不懂,在等式两边同时乘以0系数也敢说是正确的推导的糊涂蛋感到遗憾外,还能怎么样呢? 所以,希望你不要误解别人有自己的分析思路,也不要要求别人与自己是完全一样的观点。应该说,能够使大家取得一致的思想基础是,我们是从唯物主义的思路来研究物质世界,而各人的领悟有差异,在一些具体的研究结果上不会完全相同。大家应该求大同,存小异。 在此,我也告诉相对论的支持者,当你们认为相对论是正确理论之时,请用事实说话,用逻辑说话。在论证上面有一个常识是:哪怕你有十个,百个例子支持自己的命题,只要出现一个反例,你的命题就站不住脚。譬如说“乌鸭是黑的”,有一万只黑乌鸭出现也不会比有一百只黑乌鸭出现对命题有更多的支持意义,而一旦出现了一只白“乌鸭”,“乌鸭是黑的”就是错误的命题。“相对论痴迷者”所犯的明显错误之一,就是只找那几个对自己有利的事例来证明自己是正确的理论,其实还有别的更合理的理论可以作出同样结果的解释。也许这些更合理的理论还没有都被发现出来,但它们正是需要人们去探求的东西。只有不会动脑筋的书呆子,才会死抱着漏洞百出的“相对论”不放,表现一幅“井底之蛙”的样子,把“相对论”当成物质世界的宇宙大法来制造迷信活动。 Ccxdl 2001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