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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直接观测到的事实’共有两点:狭义相对性原理和光速不变;由此可见:‘时慢尺缩’的结论必然是错误的,而且这种错误只是数学计算的错误,与事实本身即狭义相对性原理和光速不变没有任何关系。
我完全认同这个说法! 洛仑兹变换是没有事实依据的!洛仑兹变换不仅仅要求具备两个基本假设:光速不变原理以及相对性原理;还默认了第三个假设:光子也像电子、子弹一样属于绝对粒子;电磁波的波阵面为各个运动系所共有!也就是因为出了这个错误!只有具备这第三个假设才有理由建立洛仑兹变换!也就是因为这第三个假设才导致矛盾,迫使爱因斯坦夺路而逃、慌不择路,选择了削足适履的修正牛顿时空观的思路! 不过,现在的反相者都以为是光速不变原理错了?同时以为光子确实也想电子那样属于绝对性的粒子!这就范了与爱因斯坦同样的错误!爱因斯坦的唯一错误就是默认了这第三个假设——即误以为光子也想电子那样属于绝对性的粒子! “光速不变”这个认识完全正确即完全符合客观事实!相对性原理也完全符合客观事实!就是没有注意到光子属于相对性的粒子! “光速不变”是相对于观测者的!而绝不是相对于光源的!也就是说将坐标系固结在观测者的眼球上!然后让光源相对于观测者作运动同时向观测者发送闪光,就在发出闪光时,无论这光源以多大的速度相对于观测者运动,只要此时的光源距离观测者为三十万公里,则该观察者总是要历时整整的一秒钟才能感知到这个闪光!这就是说,光源发出闪光时光源的机械运动状态毫不影响电磁运动的速度!但影响电磁波的频率! 换言之,若有一个与观测者相对静止的紫色光源在向观测者发送紫色闪光;另有一个红色光源也在向该观测者发送闪光,但由于红色光源是以极高的速度迫近观测者时发送的!并且也与那静止的紫色光源对齐时发出闪光的,一个窗口所透过的紫色闪光是由静止的紫色光源闪出的;而另一个(并列的)窗口所透过的紫色闪光则是由高速运动的红色光源所闪出的!这两束闪光都属于紫色闪光!尽管它们的来历不同,但作为观测者是无法将它们区别开来的!也就是说这两束紫色的闪光的一切物理特性已经完全一致,无法区别!就在透过这并列对齐的两个窗口时,它们的一切物理特性已经无法识别了!这当然包括它们的传播速度这个物理特性也是无法区别的!也就是说它们将以相同的速度前进!并不是由高速运动的红色光源所闪出的那束紫光的飞行速度就要比由静止的紫色光源所闪出的那束紫色闪光的飞行速度要高!它们已经完全不可区分了!谁也无法识别你所接受到的光波是来自于你相对静止的光源还是来自于你做相对运动的光源!也就是说光子并不携带光源的机械运动痕迹!由静止的紫色光源所发射出来的紫色光与由做高速迫近运动的红色光源所射来的紫色光具有完全一致的不可区分的物理特性!否则,我们就可以仅仅凭借对来自天体的一束孤立的电磁波信号的分析以确定该天体的速度和位置!也就是说电磁波并不携带其源的机械运动信息!除非你通过别的途径事先就知道它的固有频率!但仅仅凭借对电磁波本身的分析是无法获悉它的固有频率的!既然如此,无论电磁波的源的运动状况如何,都不能改变电磁波的速度,只能影响其频率。这就得知,电磁波的传播速度与源的机械运动状态无关! 既然,光速不变原理没有错,相对性原理也没有错,那么洛仑兹变换究竟错在哪一个环节?那当然就是因为爱因斯坦默认了光子也象电子那样属于绝对性粒子!这是错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