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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发现打破光速现象》是错误的(张树润) 据《参考消息》 冈特·尼姆茨和阿尔方斯·施塔尔霍芬他们移动一对棱镜从相距几毫米相互分开直到相距 冈特·尼姆茨和阿尔方斯·施塔尔霍芬他俩不懂“光波的速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变”的原理,所以得出错误的结论。 因为我是在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网站上看到的报道《德发现打破光速现象》,介绍得很简单,既无图又无数学计算式。不过他们的试验也就是上述那几句话的结果。 我简单做以解释,我在 冈特·尼姆茨和阿尔方斯·施塔尔霍芬把两个棱镜分开后,两个棱镜之间可能是空气,无论是什么样的物质,棱镜是何等材料,光波速度还是C=30万公里/秒。冈特·尼姆茨和阿尔方斯·施塔尔霍芬用的无论是单光还是复光,其结果都是一样的。 如果他们用的是单色光,光子在棱镜中变慢,光子对应的光波的頻率虽然降低,但我们看到的颜色不变。因为我们人类的视觉是复光能量的平均值,如互补光合成白光。光在棱镜中和棱镜外的能量是不变的,所以我们看到的颜色不变。 《人的视觉是复光能量的平均值》这个原理,人眼中三种视觉细胞对不同色的光产生产不同强度的生物电对大脑刺激,人感到不同色觉。我在1959年把互补光和白光的能量的平均值通过对比是一样的,把几种颜色的光合成等于另一种光,几种颜色的光能量的平均值等于另一种光的能量。当时我把计算结果和结论寄给了中国科学院生理研究所的生物学家张香桐,他在 《论光波的速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变》一文发表在《中国当代思想宝库》第一卷693-696页,获得一等奖,编号NC-16-3936。本论文可点击《物理科学探疑》网站。 结论:相对论是正确的,我们应该发展它,我们不能总踩在巨人的肩膀上不动,更不能回到牛顿时代。 用数学推导出超光速和用所谓实验证明超光速都是错误的。 主编:吴水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