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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楼]  作者:_hegel  发表时间: 2008/07/11 01:29 

还是莱布尼兹的观点更客观,与物质客体相分离的任何空间概念都是哲学上没有必要的,相对性应用于空间,在一定意义上把空间与物质联系起来,这才是理解空间本质的正确方法,简单点说,空间是物质之间的某一种相对关系,所以相对性非常重要,而惯性本质上也就是特殊的相对性
 [32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7/11 16:12 

对【31楼】说:

说:惯性本质上也就是特殊的相对性。

我说:在此方面,我认为应该用如此的思维方式:属性有载体,载体的属性是其本身所具有的,而载体的属性是在对它物的关系上来体现的。(属性有其绝对性方面,而关系就有相对性方面。)

所以,惯性的载体是物体,惯性是物体本身固有的,物体的惯性是在对它物的关系上来体现的,此体现有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就是对它物的空间位置关系(就是运动状态);再就是对它物的作用关系(就是对外力的反作用力)。然而,我们目前的此方面的认识,仅注意了“运动状态”方面,而忽视了或取消了“作用关系”的体现方面。这是片面的认识,也造成了此方面争论不休的局面。惯性是物体本身固有的,就意味“马赫”的观点是错误的,其错误的实质就是“关系决定了属性”(而不是属性在关系上体现)。当然了,马赫有个巨大的历史功绩,就是把虚构的“惯性力”与“引力”联系了起来,这为爱因斯坦在“落体失重”经验事实与引力问题的联系(等效原理)建立了“哲学背景与头脑的准备”。因为,在爱因斯坦年轻时,他看了“马赫”的著作,很有启发。

 [33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7/11 17:45 

在形式逻辑里,概念还有如此的分类:就是“是与非”的关系(矛盾性);再还有对立性关系。惯性系与非惯性系是矛盾概念。但是此“非”方面的内涵是不确定的,外延也多。所以,在力学里用是与非,就容易引起思维的混乱。比如,非惯性系,有两个:一个是加速系;另是引力场。(而引力场与各向同性空间,才是“对立”概念。此对立关系才是准确与明晰的关系。)引力场是客观的,而加速系就是描述性质的了。所以,在弱等效原理上的表述用“加速系”与引力场对应是引起“糊涂”认识的根源。

那么,在此方面(弱等效原理,我通常不涉及强等效原理[既光方面]方面,因为我否定此方面)应该用什么概念来明确表述呢?我认为仅在“参考系”上表述是不会有准确结果的。因为我们在是“原理”角度,不是在“操作”角度(见30楼)。原理不确定,操作必“糊涂”。

那么,在原理角度,怎么表述呢?
我只能说:
一、有两个“背景空间”前提,一个是均匀空间(略)另个是引力场。(注:在同一个空间范围内,可以同时存在此两种空间,因为引力场的强度梯度是“矢量”)
二、那么惯性的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在没有外力作用的情况下,在均匀背景空间内,物体的惯性运动状态是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在引力场背景空间内,物体的惯性运动状态是“自由落体或公转”运动状态。(这已经包含了弱等效原理了)

再,就是可别忘了,物体的惯性的体现还有另一个非常的不可缺的方面,就是“作用方面”,也就是非惯性运动状态方面。这是在以前的力学里“忽视与取消”了的方面。就是说,在非惯性运动状态上,物体同时还有“作用”的体现,“此作用就是‘属性力’”。具体的就是“惯性力”(均匀空间背景)或“重力”(引力场空间背景)。

此贴以上的应该是“原理”性的表述方式。在操作方面,就是应该说哪些空间(参考系)可以看作是这两个空间背景。有的说:在加速系里,牛顿三定律不适用,有的说可以适用。我说,在这两个背景空间里都有加速系,所以,用加速系来代替背景空间就把问题搞“糊涂”了。所以,不能再用什么惯性系与否来表述此方面的内容了。有的会问:你要描述“运动状态”必须用“坐标系”,怎么解决此问题?我说,必须首先明确“背景空间”,再说“坐标系”,比如,当我们说在“均匀背景空间”内,描述某物体的运动状态,就得设定一个“基准坐标系”(在此背景空间内静止),再描述“运动状态”。(如果仅是运动学方面,就可以不涉及此什么背景空间了。但是,在动力学方面来描述运动状态,就必须用此“规则”)

以“原理”角度,可以有空间背景前提(条件)。但是,在操作角度,还有已知惯性运动状态,怎么判定其背景空间的问题。比如,已知物体的运动状态是匀速直线运动轨迹(在没有外力作用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判定其背景空间是均匀空间(牛顿的背景空间)…………。这个角度,是广义相对论的基本思维方式,比如,把“光”轨迹(当作惯性运动状态)的“直”就是没有引力场空间背景的空间,“曲”就是引力场空间背景(弯曲时空)。(注:广义相对论的“糊涂”就在此方面,没有说或“弄”清楚此到底是“原理角度”还是“操作角度”。)

当然了,我认为判定物体的惯性或非惯性状态的根本“标准”,不是运动状态,而是物体内部的“空间”区别。这才可以基本消除此方面的“争论不清”的状态;再就是,我们的牛顿力学(已经包含了广义相对论的成果)里缺一个“物理量”,就是涉及均匀空间与引力场的物理量,(也包含物体内部空间此物理量)这也是“争论不清”的根源;又再就是:还缺乏一个重新建立的“公理性”(原理性)的“公式”系统。否则,仅有了清楚的什么“背景空间”等概念,而没有此新“公式”(定律)系统,还用原来的“不和谐”的公式系统,还是思维不清楚。(当然,我说此段话,就是在说我已经建立了此“系统”)


 [34楼]  作者:拉方  发表时间: 2008/07/12 19:55 

赫赫:
1,北大教授的理论已属混蛋。
2,以上讨论唯有哲学黑洞的认识接近真理——真物理学。其余所有朋友都很多似是而非!
3,这已表明目前世界物理学已经灾难了!急需要我挑战相对论物理学会大刀阔斧的整顿。
4,以上所有讨论都存在语言文字不规范问题,越是“权威”,其语言文字就越发的引入诡辩歧义!
5,所以 ,世界物理学都面临科学学整顿问题。

谢谢关注 。
 [35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7/15 23:09 

对【2楼】说:

在力学中,匀速运动的物体和静止的物体之间没有什么不同之处,但加速运动的物体与静止物体之间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特征。比如加速运动的液体的液面不在水平,加速运动的气体的密度将不再均匀,加速运动的固体存在弹性形变等,而静止的物体并不存在这些特征,通过量度这种差别,就可以测量出物体的加速度--相对某特定参照物的加速度!该特定参照物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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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段话,就是说明了我在33楼说的“我认为判定物体的惯性或非惯性状态的根本"标准",不是运动状态,而是物体内部的"空间"区别。这才可以基本消除此方面的"争论不清"的状态;”。这是我在该话的段落里的第一个问题。接着,就是第二个问题:就是关于此物体的“内部空间”的物理量的问题,这是应该新建立的;再接着,就是第三个问题。有了背景空间与参考系坐标系的不同性质认识与外部空间(背景空间)与内部空间的物理量(同一个物理量:就是涉及引力场强度及物体内部空间均匀与否的物理矢量。),就有了建立“公理化”的新定律公式系统了的基础条件了。

这个公式定律系统就是有三个:

一、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物体总保持其本身内部空间是“均匀空间”状态时的运动状态;(广义惯性定律)

二、F = pm;(广义惯性力定律)(注:P就是物体内部空间“均匀与否”的物理量)

三、P - p = ka ;(广义惯性运动定律)(注:大P是空间背景物理量,小p是物体内部空间物理量,a是物体的加速度,k是量纲系数,因为此是“约定命题”,可设其量值为1。)

四、再加上牛顿第3定律。

       此新的“公理化”定律公式系统为四个。由此可推导出目前的力学里的其他公式。

⒈当大P为零时是说明物体的背景空间是牛顿的均匀空间,由上面的二三公式就可以推导出牛顿第二定律(其出现的“负号,是说明是对外力的反作用力=就是惯性力,是真实的作用力)。说明牛顿惯性定律与其第二定律,仅是在“均匀背景空间”条件下成立的“定律”。

⒉当大P不为零时是说明引力场的强度值(物体的外部背景空间),把牛顿引力场强度公式换大P ,就导出了牛顿引力定律,但是,其物理含义已经不是原来的公式里的两个质量物体的之间的“引力”了,)。补充说明:还有一个条件,就是在“广义惯性运动定律”公式里的加速度a为零,才可以导出牛顿的引力定律公式。其物理意义就是引力定律只有在引力场里的物体的加速度为零时,才成立。而以前的书里没有此“意义”。反之,当"广义惯性运动定律"公式里的物体的内部小p为零时(不受外力的惯性状态),而加速度不为零时,导出的公式是大P=ka,此物理意义就是“自由落体或公转运动”。

⒊当小p为零时,就是表示物体处于“惯性运动状态”,否之,就是非惯性运动状态,则必有外力作用,也必有“惯性力”反作用(在引力场里,此反作用力是重力,但是,此重力的物理含义已经不是外力=引力了)。(注:此⒊款已经包含了爱因斯坦的“弱等效原理”了。是说明爱因斯坦的此原理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了。没有必要用参考系的变换来说明了。用加速系来说明,在此“公理”系统里,已经没有意义了,是错误的了。)

⒋其中的物体的加速度a,可以换上“向心”公转公式,就可以转化为“曲线”的“惯性运动”了。由此曲线运动的总和就是弯曲空间。但是,不是“四维”的了。

⒌目前的中学里的独立的《超重与失重》的章节已经没有意义独立地存在了。因为,在上面的“公式系统”里已经包含了此方面的内容了。原来的什么“等效重力”的说法已经过时了。

 [36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7/15 23:49 

接上楼:

我认为我初步地完成了牛顿力学出发点的“重新洗牌”的任务(重新洗牌的要求是爱因斯坦的弱等效原理),但是,作为牛顿力学体系,其中的“机械能”部分,在原来的系统里也是由牛顿惯性定律(包括牛顿第二定律)“为基础”的,所以,我的新的“系统”,也应该解决原来“机械能”部分的“重新洗牌”的任务,但是,由于我没有闲时间“洗”,所以,此部分我没有完成,虽然有它的“雏形”。如果我在有生之年能够完成“机械能”部分“的洗牌任务当然好了,如果完不成,我想总会在未来的某时,有人来完成它,因为我毕竟是“奠定”了基本出发点的部分。
 [37楼]  作者:yanghx  发表时间: 2008/07/16 00:32 

静止、运动、加速运动都应该是相对的?
对于平动比较简单,速度或加速度相同的两个物体或参照系之间是“相对静止”的,
(对于n个物体或参照系也是一样的) 

但对于旋转就要求多一点?两物体“相对静止”的条件似乎必须是:
对于匀速转动:角速度相等,线速度相等,旋转半径r相等---在这3个条件中,满足其中任意两个,
对于加速转动:角加速度相等,线加速度相等,r相等---在这3个条件中,满足其中任意两个,
即:如果满足上面3个条件中的任意2个(剩下那个条件也就自然满足了),
那么两个旋转物体之间的距离就永远保持不变---相对静止,

总之,转动比平动多出一个基本描述量---“角运动量”,
所以“相对静止”的条件也应该多出一条来?
不过可能还要考虑“初始相位”也必须相等的问题?
总之转动物体之间“相对静止”的约束条件要多一点?

 

 [38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7/16 08:34 

接36楼:
我在此主贴没有涉及广义相对论的“强”等效原理的方面,而广义相对论的内容绝大部分是“强”方面。而我认为,“强”方面以及所有的“推论”都将是垃圾知识。因为,“强”方面的等效原理是由“思维”实验得来的。而此思维实验是用均匀空间背景下的“加速系”里的垂直方向的“光”轨迹是“弯曲”的,就由弱等效原理的思路来对应了引力场里有光的轨迹的“弯曲”是没有“根据’的。这仅是“纯”运动学效应,没有“动力学”效应,因为光不能用弱等效原理“全部”的内涵来解释,因为,“弱”方面有动力学的内容,而光不能“加速”,也不能有外力施加,也没有外力的反作用力。所以,光的广义相对论以及所有的“推论”(如黑洞等)都将成为科学的垃圾知识而进入科学历史的垃圾箱里的命运。
 [39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7/18 09:06 

对【35楼】说:

⒋其中的物体的加速度a,可以换上"向心"公转公式,就可以转化为"曲线"的"惯性运动"了。由此曲线运动的总和就是弯曲空间。但是,不是"四维"的了

^^^^^^^^^^^^^^^^^^^^^^^^^^^^^^^^^^^^^^^^^^^^^^^

补充:此款的前提是在引力场背景空间。但是在大P为零(均匀空间背景)时,此a换上向心公转公式,其“曲线运动”就不是惯性运动了,是非惯性运动了,所以就有“外力”来维持的情况,此运动状态的物体对外力的反作用力就是“真实”的惯性离心力。但是,在现在的教材里已经取消了此“惯性离心力”的说法,是错误的。(在很早以前的教材里还有“惯性离心力”的说法)。用此系统,科里奥利力也是“惯性力”。所以在此新公式‘系统’里,广义惯性力包含了牛顿惯性力、惯性离心力、重力、科里奥利力。(物体的背景空间不同而有不同的广义惯性的对外力的“反作用力”表现)

因为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里的度规(数学手段)里有“光速”,所以,以“度规”为出发点的所有的数学工具(四维空间、张量分析、黎曼几何等)都已经多余了。所以,弯曲“时空”的说法已经没有意义了,当然,用此“弯曲时空”说明“引力 ”,在我总结出了新的“惯性力学”出发点公式原理系统后,已经没有用了,应该是属于垃圾知识的了。所以,反相(反广相)在反对“弯曲时空”方面,是“隔靴搔痒”,因为,在它的根源上已经就是“错误”的出发点了。(用光在“加速系”弯曲与引力场”对应的出发点的错误)当我们说加速系时,已经意味是相对某背景空间来说的,如果相对均匀空间(牛顿力学背景空间)来说,此加速系没有“物理性质”(因为此均匀背景空间本身就是有物理性质的空间)。在原来的“弱等效原理”里,把此加速系“换上”物体本身加速,而此物体本身的内部空间(是有质量部分占据的空间;引力场空间可以不涉及是否有质量的)有区别,问题就清楚了。而原来的引力场里的自由落体的所谓“局域”惯性系说法,在此就是物体本身内部的“均匀空间”状态。

 

 [40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7/18 10:00 

接楼上:
我说背景空间有物理性质,而参考系(坐标系统)本身没有物理性质.其含义是:均匀背景空间不仅有单纯的此惯性方面,还有其他物理因素性质,比如,在此背景空间里,还有热力学第二定律性质等,作为其对立的在引力场背景空间里(矢量),其“热”也不是“各向同性”等性质。所以,我说过,此均匀空间也就是熵(广义)空间,而具体的引力场背景空间是“负熵”空间(也是广义的)。就是如此的含义。这两个不同物理性质的背景空间(具体的空间),是否还有其他的物理性质等,这是物理学新的研究领域,有的还在探索中。我在此仅是“抽象”出其单一的物理性质方面,既“广义惯性”(就是有质量的宏观物体与其关系的方面)来说明的。但是,均匀空间是自然存在的,而引力场空间是“产生”出来的,也是有“能量”在随时在维持此有能量的空间。而我们问:为什么物体在引力场里,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就自己会“自由落体运动”(原来的解释是虚构的外力 =引力,在此其解释已经取消了)?我们只能认为,物体在引力场里“获取”了能量(势能),此势能的“释放”就体现在转化为动能。(这就是属性,属性是不需要外在的“作用”原因的。)

所以,也许,在50年后,或更长的未来,人类能够揭示出“引力场”的产生的物理机制。无论怎样,这是科学的一个很大的很重要的“课题”。是需要解决的。

 [41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7/18 15:53 

对【36楼】说:

也应该解决原来"机械能"部分的"重新洗牌"的任务,但是,由于我没有闲时间"洗",所以,此部分我没有完成,虽然有它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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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面的“雏形”的话,是有想法的。比如,我说的“广义惯性运动定律”,如果对其“距离”的积分后,再乘上物体的质量m,就可以得到“机械能守恒”定律(前提条件是在引力场里)。其中的大Pm积分项就是物体的总能量;其中的小pm积分项,就是势能项;而其中的kam积分项,就是动能项。但是,具体的怎么运用,我现在还没有成熟的明晰的方式。

如果有人熟悉爱因斯坦的引力场方程,就会发现,我说的“广义惯性运动定律”的数学式结构与其“相似的。这就说明,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在整个建立的过程中,走入了不少“误区”。其中最大的误区就是“参考系”与物体的背景空间没有区别开。再就是在“弱等效原理”里把“物体”因素给“搞没有”了,变成了所有的物理实验或定律了。(外延无限制的扩大了,)再就是没有“物体内部空间”概念(这在实际的世界里,物体内部空间是有区别的,这方面我就不多说了,我在我的《受力的物体内部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的文章里已经比较详细地说了(可以在任何搜索网站里用此文章名作关键词搜索到)。

但是爱因斯坦在晚年已经意识到了有物体‘内部空间’情况(在他的《狭义与广义相对论浅说》的最后的附录里就说了——就是物体有空间的广延性),但是他来不及重新再来了。看来爱因斯坦在他的晚年已经意识到了他的“辉煌”的广义相对论可能是“一堆糊涂知识”(包含绝大部分垃圾知识),他晚年的“哀叹”,就是他说他没有建立一个有用的“概念”,就是如此说明。

然而,可恶的是,如此的“一堆糊涂知识”(不成熟的知识系统),直到现在还被认为是“伟大的理论系统”,让许多年轻人去用了许多年来学习他的理论(真坑人,我也被坑了),认为必须学什么微分几何里曼几何等复杂的数学工具,才可以“懂”,那就看看已经学了这些复杂的数学工具的人到底“懂”了吗?不是结果更“糊涂”了吗。更可恨的是,如此的“乱麻知识”,还发展了什么黑洞理论,什么引力波理论等等,越来越离谱了。理论物理已经“恶性膨胀”到如此的地步了,真是科学世界的“噩梦”。我说过:如果是真理,几句话就够了。用了那么多的复杂的数学工具也没有说“透”,就是说明没有达到“真理”的地步。

 [42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7/20 16:39 

对【2楼】说:

事实上,伽利略的轮船和地球是完全不能等价的,在船舱中得到的经验事实推广到地球上时,就可能产生严重错误,至少在力学领域内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比如,当轮船加速运动时,就会出现一些不同的现象,船舱内的人们只需要一支弹簧秤就可以测量出轮船的加速度。而且当轮船的加速度的方向或大小改变时,都可以真实地反映到弹簧秤的读数上。这是绝对可靠的经验事实,但这种经验却不可以推广到地球上。比如地球相对太阳的向心加速度的方向时时刻刻都在变化着,而且该加速度的值相对我们的实验精度来说是很可观的,然而在轮船上大显身手的仪器在此处却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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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不“等价”事实,是现象事实范畴(具体的物体)。这就是“操作”范畴(在某空间背景下-条件)。就是此“操作”范畴,也是符合“原理”的(不是逻辑循环)。在此现象事实上,就可以用“原理”来解释:伽利略的轮船的外部空间背景是地球表面,在此表面(严格的说来,是水平面)方向,是“牛顿均匀空间背景”,所以,就有了伽利略的相对性。但是,把此范围扩大到地球大气层的范围,此“均匀背景空间”就是“曲面”了(地球重力场等势面)。而把此范围扩大到太阳系范围,地球整体本身就作为一个“物体”来看待了,那么,由于地球(作为物体)的背景空间已经是太阳系了,而地球是在作“广义惯性运动”,所以,地球本身的内部空间状态已经与太阳没有“力”的关系了(就象绕地球公转的太空实验室相对地球来说,是一样的道理)。所以,作为地球表面上的轮船,他的背景空间的关系仅与其他所在的空间背景的位置有关系,而与太阳没有直接的“力”关系。

此例子,是说明,这是“操作”问题,是怎样“判断所针对的物体的空间背景”问题。首先,要明确一个关键的认识:就是一个物体的“惯性”方面(包括重力方面)力学性质仅与他所在“位置”的空间背景有关系。(依据是我前面说的“广义惯性”三定律)也就是说,引力问题已经不是牛顿的“引力”了,已经是“广义惯性”了。否则,还是在原来的牛顿引力(两个物体之间存在“引力”)角度,此现象事实就不好解释。

所以,怎么运用我上面说的新的惯性力学出发点,其中的物体的外部空间背景问题,不是个“绝对的”问题。是依针对具体的物体周围所在的背景空间的一定的范围内“近似”程度有关系。比如该“轮船”的背景空间扩大到几千公里,其惯性运动状态(运动到几千公里)就不是“直线”了。

再所以说,我在此举例说明,是在说明一个道理,就是许多我们在此方面(牛顿力学)遇到的“难题”,不是因为我们所掌握的客观事实有问题,而是我们的现有的认识与理论(包括概念原理)有问题。所以,我们需要的是调整我们的认识与“理论”,理论要重新洗牌(在理论出发点上的重新洗牌的意义是根本性的),认识要提高。我在此贴上面说的就是在“洗牌后”的理论出发点角度的解释,也是在认识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认识,原理与操作关系的认识,客观的背景空间与人为参考系的关系等)“清晰”的解释。

至于有的人把此“操作”的问题(地球物体、地球上的物体以及不同范围或特征的背景空间的针对性的转换问题)当作了“原理性”的问题,就不妥了。

再说说:关于什么时空观的问题,不少人都在此大发议论,以为是什么“根本性”的问题,且大做文章。这是才是“空”的问题。我在此主贴的言论是在说明,“时空”问题,是相对论(包括广义相对论)带来的“后遗症”。什么“惯性系”什么参考系,都当作了“动力学”的问题了,什么度规什么弯曲时空都作为“物理性质”的问题了,就是这些“劳什子”才带来了如此一个世纪以来的“时空观”下的“臃肿”状态,在此方面争论不休。时空是物质存在的形式,是随“物质”的针对性”而不同的。我们有不同的“物质”角度,就有不同的时空。没有绝对的统一的时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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