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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律师维权网:专利天赋权
专利天赋权 …… 现在的专利是指被国家审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法律上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依此规定可以看出,实际上现代各国将发明创造当成了煤炭资源一样的性质。这是不合理的,更象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士之滨莫非王臣。即专利无论是谁创造的,都是国家的,不管这一国家的政体是个人君主的,资本主义的,还是社会主义的,专利首先是国家的,然后国家授予创造者专利权,创造者才能独自享有,反之未得到国家授权,则创造者所创造的财富任何人都可以用。我们并非不赞成大家共享,而是实际上这一规定的结果是未得到国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被那些有实力的资本家分文不给直接拿来赚大钱,普通老百姓绝大多数时候实际上并未共享此专利的实施权。 随着资产者的兴起,产生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完整法律以及对资产者具有一定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法。同样,21世纪随着知识精英、高智力者的兴起,以及一个国家迫切需要在创造上兴起,也可能推动对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我们主张专利天赋权,就如著作权一样,作者创造完作品时就当然地取得了著作权,不需要国家的授权。未来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状况,智力者们创造的专利未经他们的允许,资本家不能再象过去那样可以利用对资本的控制以及政治权势、资本型法律的规定等,巧取豪夺智力者们创造的专利权。专利权为智力者们在一定时间内所有,资本家需向其支付相应的货币进行交换,才能获得这一财富的经营获利权。智力者们可将自己创造的专利进行转让、进行合资经营等等。 …… (资料来源《财富创造论》,作者:李宗发) http://www.law119.cn/zscqxsyj10003.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