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两篇文章:“给路甬祥院长的公开信”和“为了中国的诺贝尔奖”。数人回帖都说看不懂,现打一个比方,以说明物理学的发展现状。 警方要破一个大案,但已有的证据千奇百怪,真假难辨。在没有掌握犯罪动机的情况下,借助于先进的侦破手段和仪器,开始了一系列的取证分析。虽然至今依然不明了案件的根本动因,但警方惊讶的发现,绝大多数犯罪手段都有共同的特征。运用这个特征规律,警方最大的骄傲就是能够预见,在哪能找到下一个证据。警方坚持认为,只要用最先进的仪器,顺着这条线索,锁定最后的证据,就象用 DNA鉴定凶犯一样,结案已经指日可待。 值得一提的是,那个寄托所有希望的最先进的仪器手段,已经积累下无数的失败记录。但警方毫不反省,不惜花费巨资,建造更先进的仪器设备。除了少量的警员,用相似的方法继续着另一条不被看好的线索途径之外,侦破工作目前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如果事件的发展原本就不是当初预料的那样,靠仪器的力量,能扭转乾坤吗? 其实,再先进的手段,也只能在正确的线索上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私人侦探提出了另一套解决方案,警方的先进手段和设备,依然大有用武之地。警方不知出于什么目的,不仅极力排斥私人侦探提供的有用线索,并且对他们或置之不理,或冷嘲热讽:手段太低级了,我们一百年前就是这样破案的。要私人侦探自己拿出警方认可的铁证,确实勉为其难,简直是无理要求。如果不拿薪水的私人侦探能够包揽一切,国家花大笔资金养着的庞大警力不会为此感到惭愧吗?! 上个世纪就有一个私人侦探,帮助警方破了很多大案,他就是鼎鼎大名的爱因斯坦。仍旧不用头脑,只相信先进手段和设备的警方,毫无疑问又陷入了类似一百年前的困境。 [注解:大案——物质世界的起源;警方——职业物理学家;特征规律——对称;先进手段和仪器——方程式和加速器;最后证据——西格斯粒子;私人侦探——业余物理学家]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35个阅览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