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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XDL您是如何来测定运动光源的波长的?
[楼主] 作者:逆子  发表时间:2001/10/12 23:01
点击:341次

您在8451 帖中谈到:静止光速的测定方法,对黄先生的用封闭的太空仓实验室测光速和方法与以否定。这一点我也是认同的。我想信,无论把迈克耳干涉仪放在何处,在地球上、月球上、飞船上,只要是放在一个匀速运动的惯性系中,就不会有干涉条纹的移动。除非中放在加速运动系中才可能有条纹的移动。 对于相对静止的光源的波长的测的,现有的技术的精度是很高的。也就是我们可以用摄谱议来精确测定一单色光源的波长。可是运动中的光源又是如何来测定的呢? 比如说,我们在静止状态下测定一光源发出的橙色光的波长是612纳米。可是,有一个向者光源运动的观测者所有的摄谱议测得该光源的的波长并不是这一数值,谱线会发生蓝移;一个离开光源运动的观测者所用的摄谱议所测到的该光源发出的光的波长又大于612纳米,谱线发生了红移。看来三个人对同一光源波长的测定得到了三个不同的数值。可以想象,如果有100个观测者的话,只要他们相对光源的速率各不同的情况下,会得到100个不同的测量数值。这是为什么? 我本来拿着来本封面为黄色的书,可是有的说我拿的是黄色的、有的说是红色的、绿色、青色、……等等。这种情况下倒底是谁说的对呢?这个事例说如同运动者对某一光波长的测定一个道理。我想黄色是具有绝对性的。如何来统一思想,来统一大家的看法。实际上就是修正运动者的测量问题。道理也很明了,我手里拿的这本书的颜色不可能因观测者相对于这本书的运动而产生变化。变化的只是观测者的视觉效应。测量学者应知道,虽我们观测到光源的色调为红色,这是因为我们离开它所运动的缘故。我们可以根据我们相对于光源的运动速率来推知该光源的实际波长。所谓实际波长,或者说真实波长是指与光源在同一惯性系中的观测者所应测得波长。 我的观点是:光的速率不是绝对的。当运动者向者光源运动时,光相对于观测者的速率为C+U。当离开光源运动时,光速为C-U。之所以大家认同了约对光速的论断,这是因为我们没有一个测定运动光源波长的方法。也就是说,光的波长不同观测者的运动而变化的,之所以产生变化,这是因为超光速的光不可能通过透镜的缘故。这个问题可与声波相类比。比如说,声波在空中的速率是恒定的。当你向者声源运动时,声波的频率增大了,波长不产生变化,所以它的速率就增大了。可是你如果座在公共汽车上来测定它的话,无论你(汽车)的运动速率大小,所得测到的声速是恒定的,也就是说,其频率乘以波长永远是一个恒定值。所以说,绝对光速的否定,关键是测量方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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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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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逆子  发表时间: 2001/10/12 23:03 

重贴:绝对光速思路。
关于光的传播是否需要介质的问题前人已争论了多少年了,一部分认为是以太作为光的传媒,把光看作介质波。另一种观点是认为光无需传媒,它完全是一种场波,光的传播完全遵守“发射假说”。所以说,否定以太的存在在相对论创立之前。因在相对论创立之前人们已观测到种种迹象表明光的传播是无需介质的。光源无论运动的多快,光相对于光源的传播速率为恒定值C。这是与相对性原理相吻合的。光的传播速率遵守速度合成法则。它应是C+U或C-U。不应与机械波类同。一切用以验证以太存在的实验皆会得到负结果。 逆子是比较认同发射假说的,观测者与光源相静止,它所测到光的速率为C,光观测者相对于光运动速率为U时,他所测到光的速率为C+U。光是场波,其场应与光源一起运动,就象相对于我们静止的点电荷的等位面是一个同心圆。当电荷运动时等位面还能保持是一个同心圆。无论它的运动速率的大小,只要电荷处于匀速运动状态,这种现象不会改变的。电荷的加速才能改变场的分布的对称性。 逆子看来,相对论的弱点有两处,第一是质速关系。什么因素制约物体的运动速度,逆子认为它完全是力随速率的变化所造成的。力是抽象的。可是力速关系所涉及到的是库仑定律与万有引力的问题,可以具体到电场力与万有引力上。在电场力作用下的电荷趋于光速时并非是质量增大难以加速,而是无电场力作用所造成电荷的匀速运动。打个比方来说,马拉车,车随马运动。马跑的多快,车就有多快。马有它的运动极限速率,所以马车运动的极限速率就等于马的极限速率。当马车的速率等于马运动的极限速率时,马车也不可能再加速了,这并不是说马拉不动车了,而是车已达到作用力的极限速率,车已不存在力的作用了,马与车只是一起运动,而无“力”的作用了。我们再反过来推导一下,如马车的速率是等于光速,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样的马才能来拉这部马车呢?道理很简单,马的速率必须大于光速才能来拉这部车。如马的奔跑速率低于光速是不可能来拉“光速车”的。有什么样的力速度才能加速出一个什么样的物体运动速率。力的速率有极限,哪与之相对应是物体运动速度也一定是有极限的。这时所指的物体运动速率的极限是相对于力源的。 第二,绝对光速问题。相对论认为,光源相对于观测者静止,它测到光的速率为C,当观测者向光源的运动速率为U时,它所测到的光速还为C。相对论的谬误是测量上的问题。这种现象只能说明用现有的测量工具是这样的,无论观测者相对于光源静止、运动、也无论运动速率的大小,观测者测蜊光的频率乘以波长永远是一个怛定值C。实际上人们的错误就错在用测定光速的工具来测定超光速。这就好象一部车的的速度表只能显示每小时为50公里的速度,当车的运动速度大小50公里时,速率表还是显示在50公里的地方。因公里表已达到它所能显示的极限,已示能正确反映大于50公里以后的速度了。现有的光速测定就如同上面的公里表的问题一样。它已无法正确反映超光速光的波长。 从原理上讲,一个光源相对于观测者静止时,观测者观测到光的波长乘以频率是C,当观测者向者光源运动时,它观测到光的频率应增大,这是必须结果。可是,光的波长不应随观测者的运动而变化。之所以产生这种变化是测量公具的问题。这就涉及到如何来测定超光速光的波长问题了。因为超光速经反射或透射后它就不再是超光速了,最后一次的反射或透射决定光的速率,所以我们还是延用摄谱议来测定超光速的波长就不再正确了。如果我们能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测定超光速波长的方法,那么相对论就可以得到否定了。我也曾想过这方面的实验方案,比如用双缝干涉来测定超光速的波长,可它的精度又达不到,如用电磁波来替代光源,我们可用运动的半波振子天线来接收电磁波,这样也可以达到测定超光速波长的目的,可是天线的运动速率不可能很大,结果可能会在误差以内,也不可能得到预期结果。不知大家对此是否有更为好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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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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