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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8451 帖中谈到:静止光速的测定方法,对黄先生的用封闭的太空仓实验室测光速和方法与以否定。这一点我也是认同的。我想信,无论把迈克耳干涉仪放在何处,在地球上、月球上、飞船上,只要是放在一个匀速运动的惯性系中,就不会有干涉条纹的移动。除非中放在加速运动系中才可能有条纹的移动。
对于相对静止的光源的波长的测的,现有的技术的精度是很高的。也就是我们可以用摄谱议来精确测定一单色光源的波长。可是运动中的光源又是如何来测定的呢?
比如说,我们在静止状态下测定一光源发出的橙色光的波长是612纳米。可是,有一个向者光源运动的观测者所有的摄谱议测得该光源的的波长并不是这一数值,谱线会发生蓝移;一个离开光源运动的观测者所用的摄谱议所测到的该光源发出的光的波长又大于612纳米,谱线发生了红移。看来三个人对同一光源波长的测定得到了三个不同的数值。可以想象,如果有100个观测者的话,只要他们相对光源的速率各不同的情况下,会得到100个不同的测量数值。这是为什么?
我本来拿着来本封面为黄色的书,可是有的说我拿的是黄色的、有的说是红色的、绿色、青色、……等等。这种情况下倒底是谁说的对呢?这个事例说如同运动者对某一光波长的测定一个道理。我想黄色是具有绝对性的。如何来统一思想,来统一大家的看法。实际上就是修正运动者的测量问题。道理也很明了,我手里拿的这本书的颜色不可能因观测者相对于这本书的运动而产生变化。变化的只是观测者的视觉效应。测量学者应知道,虽我们观测到光源的色调为红色,这是因为我们离开它所运动的缘故。我们可以根据我们相对于光源的运动速率来推知该光源的实际波长。所谓实际波长,或者说真实波长是指与光源在同一惯性系中的观测者所应测得波长。
我的观点是:光的速率不是绝对的。当运动者向者光源运动时,光相对于观测者的速率为C+U。当离开光源运动时,光速为C-U。之所以大家认同了约对光速的论断,这是因为我们没有一个测定运动光源波长的方法。也就是说,光的波长不同观测者的运动而变化的,之所以产生变化,这是因为超光速的光不可能通过透镜的缘故。这个问题可与声波相类比。比如说,声波在空中的速率是恒定的。当你向者声源运动时,声波的频率增大了,波长不产生变化,所以它的速率就增大了。可是你如果座在公共汽车上来测定它的话,无论你(汽车)的运动速率大小,所得测到的声速是恒定的,也就是说,其频率乘以波长永远是一个恒定值。所以说,绝对光速的否定,关键是测量方法的问题。 ※※※※※※ 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