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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AQUA的讨论
[楼主] 作者:guest  发表时间:2000/11/29 10:40
点击:637次

你好
由于在万有引力定律中有任何二字,因此,万有引力常数不是常数,如在宇宙中用中子星、白矮星与其它星来测量引力常数,就是一个另外的数值。
在地球上,已有这样的例子,即磁体与其它物体之间的作用力。
现在的万有引力常数没有用任何物体来测量,我认为在万有引力定律中用了任何二字是不适当的,应删除。
注意这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当物体的本身内部分子、原子、电子的排列发生变化后,物体的质量可以不变。当物体本身的分子、原子、电子的数量发生变化后,物体的材料即元素就变了,也就是说,物体发生了变化,但是,按照现有的万有引力定律,任何材料均是同一个引力常数。这也是说,当物体的本身内部分子、原子、电子的排列发生了变化或物体本身的分子、原子、电子的数量发生了变化,物体还是同一个引力常数,这显然是不对的。应该修正。
刘武青
200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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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AQUA 收件人:(无) 抄送:(无)
发送时间:2000-11-28 23:05:55 优先级:(无)
标题:[宇宙探索] RE: 在现有的万有引力定律中,没有考虑到这几种情况 ( [143:660:673]
http://luntan.163.com:81/forum//read.php?num=143&id=673&thread=660

你好
在物体的本身内部分子、原子、电子、的排列发生变化的确会影响到测量工作,我想还有必
要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尽管物体在电场中会受到影响,但因为其影响的大小是可以控制的,也
就是说,从原则上可以尽可能地减小这种影响。所以我感觉从原则上不应该对万有引力定律的
存在提出否定。要是从理论上就能确认某个物理量的测量精度有上限,也就是不能无限精确,
那么才可以从理论上修改这个物理量的定义及存在特征。可现在万有引力常数的测量从原则上
可以无限精确,所以似乎还不至于从理论上修改它的存在性。不知刘武青先生对此有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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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来信收到
我认为这不是你所说的干扰问题,而是物体的本身内部分子、原子、电子、的排列发生了变化的问题。
当物体具有磁性时,物体中的原子、电子的排列发生了变化。
事情是有点奇怪,当物体中的原子、电子的排列发生了变化后,还得计算在变化之前的作用力,就是你所说的 “ 比如可以进行多次的实验,得到两个带电物体间的总作用力是(库仑定律)+(万有引力定律),这样就不能说万有引力在带电物体间不存在,只能说用一次单独的测量不能精确(也许精度还算比较高,也许精度很不令人满意)地测出万有引力常量的值。这是我的全部观点。”那么,当变化前,是否还要将变化后的作用力加上?
而我是从原子、分子论来看问题。当排列方式变化后,计算变化后的作用力。排列方式变化前,计算变化前的作用力。
谢谢你的来信,这种讨论问题的方式很好。
刘武青
200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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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AQUA 收件人:(无) 抄送:(无)
发送时间:2000-11-27 22:36:08 优先级:(无)
标题:[宇宙探索] RE: 在现有的万有引力定律中,没有考虑到这几种情况 ( [143:660:670]

http://luntan.163.com:81/forum//read.php?num=143&id=670&thread=660

我大致明白你说的意思,但是我更倾向于认为在测量万有引力常数时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
外部因素影响(尽管你说的电磁力是被测物体之间的作用,但因为不是要测的万有引力,所以
我把它也叫做“外部因素”)。我认为从测量和计算的角度来看,外部影响到底有多大是决定
测量精度的关键。尽管影响是不能避免的,也就是说要得到绝对精确的测量值是不可能的,但
我们还是能尽力减小这种影响以尽量提高测量精度,在理论上甚至可以使测量值任意接近真实
值。所以我认为不能因为不能直接得到绝对的精确值就从理论上否定掉万有引力常数的存在,
因为毕竟在理论上没有限制我们能得到精度任意高的测量结果。也就是说当有你提到的这些物
体(比如带电物体)参加测量万有引力公式中的引力常数时,尽管得不到绝对精确的结果,但
是我们能得到精度足够(甚至是任意)高的结果。比如我们可以采用质量很大然而带电量不是
很大的物体来测量,如果还要提高精度,可以继续增大被测物体的质量,继续减小带电量。而
万有引力定律中说的“任何物体都要受到万有引力作用”只是表示了任何物体都会受到一种只
和它的质量相关的力场的作用,有些物体的确会受到其它力的作用,这对“万有引力”这种作
用的存在没什么直接的影响。比如可以进行多次的实验,得到两个带电物体间的总作用力是(
库仑定律)+(万有引力定律),这样就不能说万有引力在带电物体间不存在,只能说用一次
单独的测量不能精确(也许精度还算比较高,也许精度很不令人满意)地测出万有引力常量的
值。这是我的全部观点,不知刘武青先生对此是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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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首先针对万有引力定律中的“任何”二字,还有不考虑物体本身以外的作用,如“空气浮力、摩擦力”等。
在万有引力定律中,有“任何物体”这个绝对化的词,我的理解是任何物体是包括了磁性物体、带有静电的物体、宇宙中还包括了中子星、白矮星等。
当有这些物体参加测量万有引力公式中的引力常数时,是得不到结果的。不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能不能达到共识?
刘武青
200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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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AQUA 收件人:(无) 抄送:(无)
发送时间:2000-11-27 13:33:29 优先级:(无)
标题:[宇宙探索] RE: 在现有的万有引力定律中,没有考虑到这几种情况 (2) [143:660:665]
http://luntan.163.com:81/forum//read.php?num=143&id=665&thread=660

其实我感觉就算万有引力定律用了”万有“二字也不至于一定要包括宇宙中的一切作用吧。
万有引力在任何物体之间都是存在的,也不能说磁场或电场影响万有引力常数,只能说在有外
界干扰时会对万有引力常数的测量带来影响。万有引力常数是客观的,该多大还是多大,不应
依你的测量而改变吧。又怎么能说万有引力定律是库仑定律的尾巴呢?库仑定律只是反映了电
磁作用,万有引力定律只是反映了万有引力作用,它们之间是平级的,不能因为静电力常数相
对比较大就抹杀了万有引力常数的客观存在吧。举例来说,库仑定律说任何带静电的两个物体
受彼此的静电力作用,那么比如地球和月球,假如说它们各带一库仑同种电荷,他们之间自然
要有静电斥力。但此时万有引力是很大的,现在应该说“万有引力影响了静电力”,万有引力
的存在使我们无法测出静电力常数,库仑定律应该改说法乃至库仑定律成了万有引力定律的尾
巴了等等。而此时尽管静电力确实在影响着我们对万有引力的测量工作,但影响已经微乎其微
。这不是在有电场的情况下也测出来很精确的万有引力常数了么?就说经典的卡文迪许扭秤实
验吧,谁也难保被测的两个小球是不是因为什么摩擦起电之类的事情带上了十亿分之一库仑的
电荷,但是测量依然是很准确的。至于尽量避免电磁力是因为在测量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不是万
有引力的作用力来干扰,比如什么空气浮力、摩擦力(其实归根结底也都是电磁力的一种表现
形式)等等。凡是不是万有引力的力都要避免,所以电磁力当然也要尽量避免。而不是因为电
磁力本身有什么特殊。

物体质量相同,质心距离相同,平均密度不同,的确能得到物体的平均距离不同,但这和引
力常数有什么关系呢?万有引力定律中并没有提到物体之间平均距离的问题啊。有的只是物体
之间的质心距离。所以我不知道为什么通过“物体平均距离不同”能得出引力常数的测定与物
体的材料有关这个结论。

严格地说,要是把万有引力定律中的“距离”认为是物体之间的实际距离,那么现在的万有
引力定律只是质点之间的,在应用于实际物体时可以采用实际物体的质心距离来代替质点情况
下的质点距离,用积分很容易证出,甚至一般的微积分学教材都有这道例题。在两个物体有部
分重合时,要觉得现在的万有引力定律实在不保险,就用积分来计算好了。但是似乎这种情况
下两个物体之间(要是非把两个物体分开来考虑)的万有引力不是不能计算,而是用同样的方
法仍然有效。

以上观点请刘武青先生共同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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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吴成  发表时间: 2000/11/29 14:34 

我吴成,刘武清的学生,重庆的。
 [3楼]  作者:bbmp  发表时间: 2000/11/29 16:54 

回复:这不是一码事,我不知你对反引力这一概念是如何理解的。
我理解的反引力是这样的,首先纯粹的反引力是得不到的,不用质量产生的“反引力”只可以得到和引力类似的力,且其方向可以控制,在其与引力凡响相反时可以理解为”反引力“但是与引力不同的是这种力在空间上不能无限的传播,会随着传播的距离而发散为别的力场,与引力相同的是在没有发散之前具有和引力——时空弯曲一样的加速性,即受其作用的物质无论什么性质都受到相等的加速性!!这是我的理论得到的结果。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制造新型高性能飞行器——飞碟??也许有一天会达到那个强度吧!!!!
 [4楼]  作者:bbmp  发表时间: 2000/11/29 17:50 

回复:大错、特错、错上加错!你的文章一收到但是我可以解释
  首先以太的引入不会对理论有什么影响,这是一个多余的东西,于是爱氏将其从相对论中去掉,去掉之后不会使相对论的公式受到影响,V是一个相对速度。在一物体达到光速时其质量不会增至无穷,因为物态发生了变化,已经不能简单的用原有理论了。不可能再产生相对加速度了。如果变化坐标系使得相对速度为0那么这个坐标系的时间停止流动,虽然是相对静止但是由于时间停止流动,因此无法再加速。问题的关键是在物体的速度小于光速时坐标的变化是同权的,但是当物体的速度等于光速时这种同权的变化就变的不可逆了!你可以用坐标变换来抵消以小于光速运动的物体的速度而不会对物体内部产生影响。但是试图将这种变换应用到光速时就会得到,变换后物体的时间停止流动,物体与相对非光速静止时的相对性关系不能应用在相对光速静止时的相对性关系。光无法加速光!!!!!!!!!!! 
  离子可以加速离子,光可以加速离子,但是离子不可以加速光,光也不可以加速光。问题的关键就是光速系统与亚光速系统不是同权的!!!!!相对论中也有论述——我记得。我记得相对论中好象强调了一下洛伦滋变换是在小于光速运动的物体之间有效的。至于光速时需要特殊讨论。回去我查查看能不能查到!
 [5楼]  作者:不起眼?  发表时间: 2000/12/01 16:24 

回复:大错、特错、错上加错!
“对于同一物体,由于选取不同的参考系所得到的结果是不同的。一个认为这一物体的质量增大了,已无法再加速。而另一观察者认为这个物体是静止的,质量根本无变化,谁说不能再加速。”
你认为这矛盾?!
 [6楼]  作者:醉放先生  发表时间: 2000/12/01 20:22 

回复:靳锐敏你那五万元我想拿。
他不可能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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