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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吴先生《相对性原理的问题和实验基础》一文中,关于转移能量(参量)ΔE的讨论中,我希望这个量能来的自然些,因此讨教吴先生在文中的这个量来源的依据,吴先生回复如下: 在相互作用中,若假设不存在能量的传递,则能量守恒律没有存在的意义 不过我认为: 能量守恒定律一般指的是能量之间的转化守恒,象动势能的转化,机械能与化学能/热能/核能等转化等等。传递也是指各种能量之间的转化传递。而转移的概念不同,转移体的性质在转移前后不应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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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吴先生《相对性原理的问题和实验基础》一文中,关于转移能量(参量)ΔE的讨论中,我希望这个量能来的自然些,因此讨教吴先生在文中的这个量来源的依据,吴先生回复如下: 在相互作用中,若假设不存在能量的传递,则能量守恒律没有存在的意义 不过我认为: 能量守恒定律一般指的是能量之间的转化守恒,象动势能的转化,机械能与化学能/热能/核能等转化等等。传递也是指各种能量之间的转化传递。而转移的概念不同,转移体的性质在转移前后不应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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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袁先生: 首先感谢袁先生对于的拙作《相对性原理的问题和实验基础》感兴趣。这段时间由于出差在外,短信收到后没有及时回复,请见谅!现就“假设能量的传递”问题回复如下: 人们对于功能概念和有关规律的认识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十七世纪把mvv叫“活力”,到了十九世纪,能量概念才由力的概念中分离出来。实际上,只有在能量转化和守恒定律发现以后,人们才认识到功、动能和势能的真正含意。相对论建立后,得到质能关系,人们进一步揭示了能量和质量的相当性,对能量的认识更深入了一步。 这里所说的“能量”,其意义是广泛的,不仅包括由能量转化和守恒定律直接定义的(如热能,重力势能,化学能、静能、质点组内能等),而且还包括能量转化和守恒定律与某种假说所定义的能量(如动能)。前者能直接观察,后者不能直接观察,若失去了某种假说它就成了不可观察量了。例如,若失去了对称性,单体的动能就成了不可观测量了(仅是个力学推导量);再如,若失去了优越参考系这个概念,本文的△E就成了不可观测量。 最初,两质点连在一起,二者之间的弹性势能为△e,后来,分离后两质点作相互运动。这里△e是由能量转化和守恒定律明确定义的能量,具有参考系变换不变的特点,它可以直接测量。自然,无论那种力学都有这样的结论:两质点借助于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作功把弹性势能△e“瓜分”,而△e总是等于这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作功之和。 至于在这过程中两质点是如何把弹性势能△e“瓜分”的,将取决于前提条件的假设。对称性的假说把牛顿定律的推论动能提升为能量。本文的第一公设(修正后的相对性原理)要求△E为可观察的能量。简单地说,“质点借助外力作功与施力体之间存在能量的转移”这假定已是存于相对性原理或本文的第一公设之中。或是说,这个假设仅是个推论。 ※※※※※※ 有所突破——《隐参量在物理学中的作用和地位》,诚请指点。http://wang.sellcn.com/com/wyg/ns_detail.php?id=28976&nowmenuid=83686&cpath=&catid=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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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那不是你的电话,正想来问问你呢!呵呵。
不过这几天正好只要有时间我也在参悟这个△E。可能的话还是先沟通下,再详细的讨论下好吗? 本文你又说到“‘优越参考系’这个概念”,并得出结论说“若失去了优越参考系这个概念,本文的△E就成了不可观测量”,因为你断言△E是个可观测量,那你不就是在说存在“优越参考系”吗?而这显然是一个即不是一般定义的惯性参考系,也不是非惯性参考系的又一种“特殊”参考系? 你的文章让我觉得你的这个优越参考系属于惯性参考系的范畴,而你没有把它直接定义为“绝对静止参考系”是你认为它们之间还有差别呢,还是你首先认同“相对性原理”完美无缺?(我认为它们之间是矛盾的) 我也正在思考你的文章,有QQ的话,对聊也好啊,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因为我现在对你的观点有太多的问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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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以为那不是你的电话,正想来问问你呢!呵呵。 [[[吴:,在上面实例中我已谈到,两质点借助于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作功把弹性势能△e“瓜分” 了。考虑到弹性势能△e是指物质多少或数量一类的东西,按常理,“瓜分”后各质点分配到的能量也应是物质多少或数量一类的东西。然而,这个常理与相对性原理不相容而与本文第一公设相容。也就是说,这个常理存于第一公设之中,并且这个常理意味着优越参考系的可测。根据第一公设与公认的力学规律及能量守恒律,我们把△E定义为: d△E=Fd(r+r0) 尽管△E是本第一公设等的推论,但是本文采用了反向的手法,即先阐明△E的意义,然后引出第一公设,目的是让人们更容易、更自然地接受第一公设。 你的文章让我觉得你的这个优越参考系属于惯性参考系的范畴,而你没有把它直接定义为“绝对静止参考系”是你认为它们之间还有差别呢,还是你首先认同“相对性原理”完美无缺?(我认为它们之间是矛盾的) [[[吴:优越参考系也就是常说的“绝对静止参考系”,之所以不用“绝对静止参考系“这一词,是因为在习惯上,人们常把绝对静止参考系与牛顿绝对时间、空间、同时性绝对性的定义连在一起。另外,对于爱因斯坦来说,所有的惯性系都是优越参考系,而本文却认为在所有惯性系集合中只有一个优越参考系。即只有这个优越参考系才能保留爱因斯坦对惯性系的定义,而其他惯性系将不满爱因斯坦的定义。]]] [[[吴:还是网上方便讨论,或发到邮箱也可(wuyiguang39@yahhoo.com.cn) ※※※※※※ 有所突破——《隐参量在物理学中的作用和地位》,诚请指点。http://wang.sellcn.com/com/wyg/ns_detail.php?id=28976&nowmenuid=83686&cpath=&catid=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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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你我观点出现差异了 对我而言,为了表述概念的准确性,我必须得引经据典。在泛泛而论时,担心不必要的沟通上误会,所以一般不太爱发贴子。 起初我对您的△E很有兴趣。也许是你对文章采用了反向论述的手法的原故,说实话,加上时间的关系,对本文更多的去理解变的越来越困难。因此非要写点什么的话,一个方面是不全面,另一个方面是不深入,不当之处还请原谅。 首先你对转移能量△E存在的合理性用能量守恒定律来论述,非常让人信服。用你的话来说,当受力体和施力体(即两个质点)之间发生相互作用前后,运动状态发生了变化,能量得到重新的分配,而总能量因守恒的关系,必然在受或施力体间有能量的转移。 从本版网上的文章看,能量的转移是个常识性的概念。只不过分析这个问题有各自不同的侧面。 我过去思考过一个质点运动状态发生变化前后,“转移能量”△E的“转移”问题。这也是我原本想和你沟通后想讨论的问题。 在阐述这个问题前,先说明一下:这里的“质点”也许就是你说的“单体”吧?而且借用了你的名称“转移能量”。 但好象你曾对某网友的一个回贴,贴号75610 ,对单体(或质点)的转移能量 △E有过说明:“离开相互作用来谈单体的动能(如地球动能),则地球动能除了动能定理所赋的意义外,不再有其它意义,即它仅是个运动量度,它类同速度、视角等表观量,不表示物质的多少”。 这里我与你观点不同了。这还仅是你我观点相背的开始。 后面的情况似乎更为不妙。在你由△E这个概念出发,引出“优越静止系”(吴:所谓“优越静止系”(以下简称S0系),是指用其坐标表述的物理规律最为简单(比一般惯性系更简单))时,并且你更经一步解释说:“[[[吴:优越参考系也就是常说的“绝对静止参考系”,之所以不用“绝对静止参考系”这一词,是因为在习惯上,人们常把绝对静止参考系与牛顿绝对时间、空间、同时性绝对性的定义连在一起。另外,对于爱因斯坦来说,所有的惯性系都是优越参考系,而本文却认为在所有惯性系集合中只有一个优越参考系。]]] ”,这个时候,我为与你有相同的观点而叫好! 可是你说你的“△E是本第一公设等的推论”,而这个推论当然是你文中的那些表述推出的,再一次的引入了一个量——运动势φ。你好象更看重的是相对性原理,更看重的是和相对性原理的附和程度,更看重的是“可观察量和不可观察量”以及可观察量对相对性原理的依赖程度,比如你说:“这里有两点说明是很重要的: 1)近百年物理学进展给我们最宝贵的教益之一是:任何“可观察量”必须依赖于某不变性或动力学规律,一旦失去了这种联系,它们就不再是一个可观察量了。例如能量之所以有明确的定义,是因为存在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动能(动量)的定义不仅依赖于能量(动量)守恒定律,而且又还联系于空间和时间的平移不变性。 2)根据这一教益,我们将在能量划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不依赖相对性原理的可观察能量,另一类是依赖相对性原理的可观察能量。”
也正因为以上的原因,你得出了: “推论Ⅰ:若测量系统与被测量系统相对静止(不转动),则测量结果与系统的整体运动无关。” 并且“优越静止系”与推论Ⅰ相结合,又有如下推论: “推论Ⅱ:就描述一切参考系中发生的静态物理现象(包含速度足够小事件)而言,该参考系与S0是等价的,同时,其空间具有欧几里德性和各向同性。” 这来的是这么的复杂,使△E来的不象能量(质能)守恒定律来的那么自然,我已经分不清“优越静止系”与附和相对性原理的参考系有什么不同了。 我不能代表经院的正统的学术对您的论述有所批评,我不同的认识也仅是个人的观念而已,因此我对单个质点的“能量转移”问题,将另文表达,题目是《得到与失去》,界时还敬请您及各网友关注。 当然若你对单质点的能量转移问题有新的论述的话,我亦将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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