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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生: 你好! 1.关于“牛顿力学中需不需要绝对参考系的概念”的问题,你已承认是你的笔误,我也就不多说了。 2.你知道,我是坚持“物质作用论”的观点的,我从没有说过“在迈氏实验中,按绝对时空观看来,为了解释实验结果,可以用真空也被地球拖着走来解释”这类的话。例如,我提出的“光介子假说”,完全是一种“物质作用”假设,而不是“时空作用”假设。 3.关键问题是,你所说的“反证”并不成立。其实,“反证法”通常只适用于“二选一”的情况(请读者千万注意,我们这里所说的反证法,并不是指数学上的“反证法”)。当我们面对两个命题,又无法确定其中一个是否正确时,我们可以通过证明另一命题错误来“反证”剩下的这一命题的正确性(当然“多选一”也可以,只不过必须证明其它所有的命题都错误,才可以确定剩下的这个正确)。但“反证法”有一个前提条件:即所有命题中,必须有(且只有)一个命题。其实,这种情况只在某些人为设定的考试中存在,在物理实践中,又有谁能事先告诉你,所有假设中,必有一个是正确的呢? 具体到我们讨论的光速问题,至少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以绝对参考系为基础的光速观点;二、某种(些)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物质的存在,对光速产生了影响的观点;三、相对论所坚持的光速不变的观点。其实,迈克尔逊等光速实验只是否定了第一种观点。你却以此认为“反证”出了第三种观点的正确性,很明显是不对的。 其实,前面的帖子我们已经证明了(并且你也承认),如果按相对论的观点,观察者永远只能测得“参考系内”的光速,而不是“参考系间”的光速。这就是说,无论我们做多少实验,都无法证明“参考系间的光速仍为C”这一观点的正确性,反过来,也无法证明它是错误的,即这种观点无法“证伪”。既然无法用实验方法加以“证伪”,正常情况下,要么放弃,要么用其它方法证明它是对还是错。 如果你同意放弃,我就不多说什么了。如果不同意放弃,请容许我用点类比方法(因为除了这种方法外,似乎已没有其它的方法可以用到)。这就是我反复提到过的声速问题。 如果我们在地面(无风状态)上测得的空气中的声速为V,在密封的运动列车上测得的空气中的声速也为V,在高速飞行的飞机上测得的空气中的声速也为V,我们是否有权认为各介质“参考系间”声速也为V呢?如果我们永远无法从运动的物体(比如列车或飞机)上测量另一介质系(比如地面)中传播的声速,我们也有可能象光速问题一样陷入无尽的争论之中,可事实是,大自然偏偏在声速问题上恩赐了我们这种测量机会,我们完全可以从运动物体(比如列车)上测量另一介质系(比如地面)中传播的声速,而且结果与(U+V)的公式相符。这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根据我们在不同“参考系内(介质系)”测得的声速均为V,就认为“参考系间”的声速也为V。 那么,对光速问题,我们是否也应该采取同样的态度呢?如果这样,就意味着我们应该放弃光速不变的观点。 由此可见,如果真的用到“反证法”,唯一可能正确的就只有第二种观点了,即是某种(些)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物质的存在,对光速产生了影响,从而造成了光速不变的假象。 (顺便说一下,在运动的列车内,要使车箱内的空气随列车一起运动,当然要求车箱密封,可是,地球拖着周围的大气层一起运动时,要其它东西来密封了吗?由于受到太空物质的阻尼作用很小,地球拖动周围的物质运动是不需要密封的。可恰恰是,目前我们所做的光速实验都是在地球上完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你不觉得地球就象一个带着光的“传播”物质一起走的“大列车”吗?) 黄德民2001。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