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的万有引力定律中,没有考虑到这几种情况
A、 物体质量相同时,而物体的密度(比重)也相同时。有这样不同的情况出现: 一、有磁性物体与无磁性物体的引力常数不同。即在有磁性的条件下无法测出现有的引力常数。 二、有电场(静电)物体与无电场(静电)物体的引力常数不同。即在有电场(静电)的条件下无法测出现有的引力常数。 B、 物体质量相同时,物体的质心距离相同时,但物体的密度(比重)不同时: 由于物体的密度(比重)不同导致了物体之间的平均距离不同,而产生了引力常数不同。 即引力常数的测定与物体的材料有关。 C、 在宇宙中没有考虑中子星、白矮星等。在三百多年前,科学界不知道有中子星、白矮星 。当然也无从考虑,这是很正常的。 在万有引力定律中没有将这些情况区别开,而用了“任何”物体等绝对化的词,这是不对的,应该修正,第一步应将万有引力定律中的“任何”、“万有”等绝对化的词删除。根据现代科学界的知识,修正万有引力定律是很正常的。 刘武青 2000/11/25 http://go.163.com/~cqfyl http://cqfyl.163.net 因特网中搜索以上网址关键词:“反引力效应”、或 “万有引力定律应改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