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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发展论坛科技探索BBS不是公证辩论的场所
[楼主] 作者:ccxdl  发表时间:2006/02/03 11:06
点击:488次

鉴于在新华网发展论坛科技探索看到“北京鱼”及“剔刀”几位“3流角色”对反相的辩论所持的“无赖”作风,我在该论坛上发了若干次贴进行清剿。现在虽然已经将他们的无知胡说镇压下去,但发现该论坛并不是公证辩论场所。据我几次发的贴被封情况看,“剔刀”有可能与网管有特别关系,或是网管故意要让辩论处于似是而非的混乱争论状况,从而达到让更多人参与发贴之中。对于后一种做法,从商业利益上可以理解。但无论处于何种原因,都将使辩论不可能达到“真理越辩越明”的目的。
我们当然不可能要求拥有所有权的网站必须改变明显有偏袒倾向的管理方式,而且我自己因为要忙别的事情,也无时间去过问网站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所以,我只能在此拜托有时间经常到新华网发贴的思林等各位先生,继续采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式,对那些试图通过把“谬论重复一千遍就可以成为真理”的“3流角色”所施伎俩予以揭露。就如同杀“病毒”一样,每过一段时间“病毒”就重复出现,也就只得时时跟踪予以清除。
以下内容是我在镇压“剔刀”的三脚猫工夫时,被网管封杀不让大家看到的一个贴子内容。该贴已经改发到“开心科普”网站上。
正是考虑到一下就把底揭开,很可能立即就被封杀的原因,先前的贴都做了保留,点到为止。相比之下,本论坛算是最公证的辩论场所。“开心科普”也还行。
顺告丁一宁先生,我已经将《21世纪的牛顿力学》2006年版本的电子书和WORD文件发给丁先生,新版WORD文件插图已经全部换成400dpi分辨率的gif图片,可以正常显示和打印出来。
此贴发出后,我今年就基本上不到BBS上发帖了。有事请发电子邮件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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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证伪性与可证实性的准确意义
且不要去管谁首先提出某个概念,关键在于准确理解和运用。
可证伪性:是指根据可靠的思维逻辑分析,包括使用正确的数学运算规则,必须告诉大众,在发生什么情况下,所提出的理论或陈述被判断为错误。实际上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这种可证伪性称为原则上可以被证伪
可证实性:是指可以用现实中发生的事物对提出的理论进行验证。它既可能是人们主动进行的实验,也可能是人们只能被动观察的自然现象。
实证主义:是指无论采用任何假设方式,别管这些假设是否合理,是否与其它事实相矛盾,只要根据它推演出来的“预言”与所期待的事物相符合,就算是正确理论的研究思想。霍金为其代表人物。
公理:是指公认不需要证明,已经被实验证明是正确的真理。如果出现反例,马上就会进行修正甚至放弃。
还原为经验,是为了实现“实证”,要求所作的陈述必须还原成人们已经认识,可以理解的经验,这就要求采用可操作的定义。
在这里,“原则上可以被证伪”已经要由两个部分来够成,首先是逻辑演绎不能似是而非,其次是必须可以用现实中发生的事物进行验证并且没有出现对它不利的情况。它是亨谱尔提出来的科学理论必须具备的特征。波普尔提出的科学判断标准有明显错误,已经被亨谱尔提出的科学判断标准所取代。
数学中的“公理”,只意味着在该公理系统中,不用对该公理系统中已经认定或假定的公理进行数理分析逻辑上的证明。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一定是不能进行实证,或不能从更底层上进行逻辑分析。
数学中存在不能实证的“公理”,也存在可以实证的“公理”。否则,数学就成了完全脱离现实的推理游戏。 现实中,人们只能通过有限认识无限,对无限的判断只能建立在逐渐逼近的分析之上。数学是根据现实中的事物抽象出来的理想化摡念,以现实中的事物与理想化概念存在误差来否定数学可以还原成可以验证的现实事物,乃是陷入人可以吃“桃子”、可以吃“苹果”,却不能吃“水果”的追寻“自在之物”误区之中。
以“同一平面内,两条平行线不会相交”为例:同一平面内,如果要使用无限范围的平面,数学上的无限大是指“无论人们能够给出多大,都比它要大”。以同样的思路,无论给出多大的长度,我们都可以稍将它延长一小段,得到比无论给出多大的长度更大的证明。
它其实是数学归纳法的应用,第一步要有一个有限长度的验证,第二步假定能给出无论多大的具体长度,只要把先前一段加上去就必定超过所给出的长度。
所以,试图以无限概念来达到不能被证实,是片面理解无限大概念。
此外,直线是曲线的特例,平行线定义适用于同心圆形成的平行曲线,进而在有限平面对无限长的平行曲线不相交进行验证。
说到底,其实是以固定间距的两个轮子在空间转动,是否会发生两个轮子碰到一起的可能。根据3点确定一个平面的定理,3个平行安装的轮子,轮子直径相等,轴线共面,其中一个轮子位于固定间距的两个轮子之前,由3个轮子上与轴线确定平面平行的切点确定的平面,随着轮子持续不断的转动,无磨擦的移动下去,该运动平面将无限延续下去。
笨蛋书呆子才需要制造或找出无限大平面实物,让固定间距的两个轮子在它上面无限滚下去,直到全体人类都灭亡了,都还不能作出肯定的验证结论。
对他们来说,“量变引起质变”只是一句空话。
他们所掌握的数学知识,就如同在床上学会的游泳技能。
“从一点发出的两条光线,在无穷远处可成为平行线,”才是在现实中不能实证的事例。即便使用数学来论证,“从一点发出的两条光线,只要夹角确定不改变,在无穷远处也不可能成为平行线。”很简单,从一点发出的两条光线,夹角为a,两条光线上到起点距离分别为L的端点距离和分别为L+ΔL的端点距离之差,恒等于2×ΔL×Sin(a/2),在ΔL大于0的情况下,只有在a等于零情况下,才会成为等间隔平行线。然而,从一点发出的两条光线,在无穷远处成为平行线的条件是夹角等于零,推导结果是重合为一条线。所以,非欧几何中定义的“平行线”只有在曲线坐标系里才可以成立,实际上应该使用“伪平行线”概念。
研究方式决定进行的研究属于何种性质:同样的研究对象,采用不同的研究方式将决定研究属于科学还是非科学的性质。例如,使用“表演”方式来研究特异功能,并且给出可以逃避所有可以被否定的理由,这些理由又都是不能被可靠确认的似是而非性质,所做的研究就属于非科学的研究。采用可以区分真伪的严格方式进行研究属于科学的研究方式。问题是,没有任何一例可以通过严格的实验手段,验证确实具有超自然现象(第一类特异功能)或违背专业学科自然科学知识的现象(第二类特异功能)。
对于未解之迷,就是一个迷,不能以“宁可信什么”的态度来作出武断结论。研究当然可以继续下去,总是靠不住的研究,只能由研究者自己承担经济风险。
无论是谁,不管使用何种研究方式,只要把似是而非的“成果”推向大众就属于不负责任行为。一旦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就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对于“宁可信其无”的反例,以疯牛病来说,其中决大部分是在无法判明真假情况下作出的宰杀。按照“剃刀”的观点,在尚没有手段判明的情况下应该“宁可信其无”,就不应该宰杀实际上没有患病的牛了。类似例子还有许多。看似很傻,其实是高招。
有时需要“宁可信其无”,有时需要“宁可信其有”,它完全取决于具体的事例。
Ccxdl 200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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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6/02/03 19:22 

新华网科技探索论坛确实算不上好的辩论场所,只可作为一个宣传阵地。

一是那儿发贴需要等候,有时长时间不能显示;

二是那儿的网管有时会把你认为很好的贴子删除,让你白劳动、干着急;

三是那儿认真讨论的人太少,尤其是有水平的人太少。

但那儿读者面大,是很好的宣传阵地。

建议常去那儿的人多介绍一些有水平的人来此论坛讨论。

黄德民

 [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6/02/03 21:50 

新华网科技探索论坛根本不是辩论场所,就是一个宣传阵地。
新华网发展论坛科技探索BBS不是公证辩论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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