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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12 力的交换机制和碰撞机制
[楼主] 作者:yeboyebo  发表时间:2005/01/15 09:36
点击:211次

第四节  力的交换机制和碰撞机制

 

1928年海森伯(Werner Karl Heisenberg)与狄拉克Paul Adrie Maurice Dirac,)同时提出交换相互作用概念,引入交换力。

许多物理学家相信,两个物体间的任何一种相互作用是通过交换粒子来实现的。例如认为强相互作用是交换

1935年日本物理学家汤川秀树提出了核力的介子理论,这个理论认为核子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通过一个核子放出一个p介子、另一个核子吸收这个p介子而形成的。p介子有三种带电状态:p+pp0。质子和质子、中子和中子之间交换的是p0介子,交换前后各个核子的电荷不变;质子和中子之间交换的是p+p介子。

人们普遍认为,电磁相互作用是交换光子;弱相互作用是交换中间玻色子;万有引力相互作用则是交换引力子。

力的交换机制把问题复杂化,存在许多令人困惑的问题。我们无法弄清楚交换的实质是什么和这一过程是如何实现的。只要稍微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如下问题:

1.对于万有引力而言,如果物质极小的话,组成它的粒子数总是有限的。但它周围物质的粒子数则可以是无限的,要和周围的每一部分物质发生作用,就必须与各个部分不断交换粒子。

如果引力子是有质量的话,这就有可能出现如下情况:对于一个较小的物质而言,它所含的引力子总是有限的,而空间的物质是无限的。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把这种物质所有的粒子全部拿来和周围物质交换还不够用呢!也就是说,它只能与周围部分物质产生万有引力,而不能和所有的物质产生万有引力。同样地,从周围飞进的粒子数又可能要大于飞出的粒子数。它们如何平衡?

如果引力子是没有质量的话,这种交换就更加令人不可捉摸了。因为力是物体动量的变化率,而动量是质量与速度的积,没有质量的引力子的交换为什么会产生含有质量因数的力(F=ma)?

这种交换是极为复杂的。例如地球上的每一粒沙子,除了要和地球上相当于一粒沙子的质量交换引力子外,还要和太阳系、银河系……所有的星体上相当于一粒沙子的质量交换引力子。实际上这种交换是不可能的。

2.如果两物体的相对位置在不断地变化,用于交换的粒子还必须有一套复杂的“制导”系统。不然的话,由于物体的位置发生了变化,这些粒子怎么可能准确地到达预定要去的位置呢?因此,这些“粒子”就成了一颗颗名副其实的“粒子导弹”。

3.物体里还必须有一个指挥机构,以便把不断飞来的粒子按一定的顺序安排在适当的位置,并命令另外一些粒子按一定的顺序飞向指定的物体去完成“交换”的使命。

4.这些粒子还必须具有相应的动力和制动设备,以便粒子能起飞和降落。

5.粒子交换的实质是什么,究竟交换了什么东西? 这些粒子的运动速度是多少,能运行多长时间,有不有寿命,任何恶劣的环境都畅通无阻?

6.粒子的交换为什么有时是产生吸引力而有时又是产生斥力?

7.交换过程如何体现力的方向、大小和作用点?

所有这些问题都无法解释。这样一幅极端复杂而有序的交换过程,只有上帝才能完成。

然而,用“力是物体间的相互碰撞。物体受力方向是它被碰方向,力的作用点是碰撞作用点,力的大小是碰撞剧烈程度的大小。”这一精确定义来解释以上问题则简单得多。

1.碰撞能产生碰撞力是客观事实。力的碰撞机制是实实在在的。

2.碰撞随机自发无序地进行,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事,碰到了就有力, 碰不到就没有力,不须要任何制导系统和指挥机构。也不须要动力和制动设备。它根本不需要上帝的存在。

3.物体某一部位受到碰撞,可以通过物体内部分子之间一连串的碰撞传到物体内部任何位置。因此,碰撞总是发生在物体的某一部位,不需要物体内部任一部分都受到碰撞。

4.直接碰撞产生一对斥力,复杂碰撞可产生引力。

5.碰撞过程具有力的一切特征,其碰撞方向、碰撞剧烈程度的大小与碰撞作用点恰好和力的方向、力的大小与力的作用点一一对应。

6. 碰撞过程既可以产生斥力也可以产生引力。两个物体直接碰可产生一对斥力,复杂的碰撞的总效果可以产生引力。例如把两个马德堡半球合起来抽去当中的空气,因两边空气分子频繁对半球的碰撞使得两半球紧紧地吸引在一起,几匹马都拉不开。

7. 碰撞过程正好是一个相互交换动量过程。

由动量守恒定律可知,碰撞前的总动量和碰撞后的总动量是保持守恒的。在只有两个物体发生碰撞的情况下,其中一方增加的动量恰好为另一方减少的动量。只有这样,碰撞前后的动量才能保持守恒。因此碰撞过程的实质是碰撞双方自动地交换了动量。

再考虑到碰撞双方交换动量的时间也必然是一样的,碰撞双方的动量交换率当然是一样的了,动量交换率就是动量变化率,动量变化率又正好是力。因此双方相互交换动量过程就使得双方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在一条直线上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也就是说,碰撞过程不需要交换粒子而自动地有交换力。

   因此,力的碰撞机制比力的交换粒子的机制要简单得多合理得多,理所当然地成为我们统一各种力的内在根椐。

必需强调指出:根据力的精确定义,力仍然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但这种作用不是别的什么,而是碰撞。因此,力是物体运动状态改变的原因,就等效于碰撞是物体运动状态改变的真正原因。实际上,力不过是碰撞的代名词而已。

脱离具体的碰撞过程,把力抽象地定义为物体间的相互作用,只能使我们对力感到难以捉摸。同时,这一定义转移了人们的视线。使人们忽略了对具体碰撞过程的深入研究,导致力的起源问题被长期搁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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