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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前不久推出了一系列关于参考系变换的帖子,我当时没有细看:一是因为时间紧,对大多数我未直接参与讨论的帖子都只能匆忙扫视一遍;二是因为关于洛仑兹变换的内容此论坛已多次讨论过,我估摸正和的帖子不会有多大新意,所以基本上只看了一下标题放过了。以至于后来讨论时我误认为正和是先提出“H不变原理”然后做的证明。正和告诉我“H不变原理”是证明出来的,出于惊奇,我回查到58499帖。第一次看,尽管感觉正和构思很巧妙,但由于没有看仔细,忽视了γv与γu的下标区别,以为发现了正和的推导中的错误,于是发了《正和的证明中存在着重大错误》一帖,后经无尘宗禅提醒,我发现确实漏看了下标,接下来,我又细看了一遍58499帖,发现确实没有错误(尽管细节部分我没有验算),我很快将《正和的证明中存在着重大错误》一帖删了。 说实在的,正和的证明着实巧妙,令我佩服。一方面,他的证明过程中,根本没有出现逆变换,避免了前期我们的证明(包括所有书上以及沈建其的证明)中是应该选取K=K’还是K=1/K’的争论;另一方面,“极限速度不变原理”不再是基本假定而是导出结果;三是从理论上证明了正确的变换只能是伽利略变换或与洛仑兹变换相似的变换,从而有效地排除了其它各种形式的变换式(如马国梁先生的变换式甚至张操先生的变换式等)。 近几天我一直想把我的感受说出来,直到今天才发出来。我这个人不太看重什么阵营,不管是反相对论的还是拥相对论的,只要道理说的对,我都支持,如果道理说的不对,我就有可能反对(当然是值得我反对的人)。至少在参考变换式的问题上,我认为正和的证明具有突破性意义。 可尽管如此,并不意味着我完全赞同正和的观点(主要是感叹于他证明的巧妙)。因为他的证明中,是预先假定了“γ是v的函数”,然后才推出了“H不变原理”以及类洛仑兹变换等一系列结论。如果预先假定“γ是常数”,则将直接推出伽利略变换,根本不会出现“H不变原理”等结论。但从数理逻辑上讲,前一种假定更为全面。从这种意义上讲,正和选取前一假设是对的,正常情况下,它的解应包含后一假设。问题是,当通解和特解引出完全不同的物理观念时,我们该相信哪一个?因为毕竟物理世界只有一个,我们只能从中选择一个答案。也许正确的答案就是这一特解。从这种意义上讲,我承认正和证明了“速度极限原理”,但这一证明并不排除速度没有极限这一可能性,因为这完全取决于证明时的前提假设。 最后,还是要对正和的证明表示感谢,至少让我的眼界又再一次大开! 如果可能的话,希望能与正和电话交流(我很愿意交朋友,沈建其、清华小猪、GUJIA等我都曾电话交流)。我的电话是:13909270108。 黄德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