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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您的意思。您想把P(x,y,z)(x',y',z')看作第三者,而我认为P(x,y,z)(x',y',z')只是两个坐标系的坐标换算关系,不是研究对象(物体)。 当然,您一定要把P(x,y,z)(x',y',z')看作第三者,并赋予速度Vp,V'p,也是可以的,我们也可以导出Lorentz变换。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我现在进一步认为,您的观点“要引入第三者P(x,y,z)(x',y',z')的运动速度Vp,V'p“完全正确。 我上面说P(x,y,z)(x',y',z')只是两个坐标系的坐标换算关系,其实意味着这个P粒子是固定在其中一个坐标系上的。这样相当于我的观点只是您的观点的一种特殊情况(您的观点”赋予P粒子速度Vp,V'p“是广义情况,我的”P粒子是固定在其中一个坐标系上的“只是您的观点的一种特殊情况)。变换的性质是内禀的,它不会因为研究对象Vp,V'p赋予值不同而发生变化(面目全非),所以无论是用王先生的任意赋值Vp,V'p,还是我的特殊赋值(将P固定在一个参考系上),得到的Lorentz变换是一样的。这也就如我前两天所言:引入额外P粒子,可以,但不必要。为了让做法简化,教材上所用的皆是特殊情形(P粒子是固定在其中一个坐标系上的,从而P(x,y,z)(x',y',z')只是两个坐标系的坐标换算关系)。 就王达水先生的“强行以光速替换物体的速度”解释如下:我现在也逐渐明白王先生说的“强行以光速替换物体的速度”背后的良苦用心。 尽管教材上将P(x,y,z)(x',y',z')看作是两个坐标系的坐标换算关系,得到的Lorentz变换仅仅是两个坐标系的自身关系而已,但是这个坐标系变换关系却有处理额外P事件(物体)的能力,包含着处理额外粒子能力的种子。为什么?因为在导出Lorentz变换过程中,光子作为度量工具,但是度量工具本身也是研究对象,光子的运动方程x=ct, x’=ct’是Lorentz变换的一个特解,我们用特解定出了变换系数,导出Lorentz变换时,本身已经含有了研究对象(光子,它同时承担着度量工具作用)(任何研究对象P粒子的运动方程也应该是我们所向往的那个变换(在这里是Lorentz变换)的特解)。 由于在教材上,我们是将光子运动方程作为特解(定解条件)来定出变换系数的,没有用到一般的研究对象P粒子的运动方程作为特解(定解条件)来定出变换系数,我想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王达水先生觉得教材上在“强行以光速替换物体的速度”;同样,因为教材上将P物体固定在其中一个参考席上,没有赋予P粒子速度Vp,V'p,因此使得王达水先生觉得教材上在“强行以物体的速度替换运动的坐标系的速度”。这里,教材上把P粒子固定在其中一个坐标系上(从而意味着P(x,y,z)(x',y',z')只是两个坐标系的坐标换算关系)。这样我的观点只是您的观点的一种特殊情况(您的观点”赋予P粒子速度Vp,V'p“是广义情况,我的“P粒子是固定在其中一个坐标系上的”只是您的观点的一种特殊情况)。 结论之一:在导出Lorentz变换时,作为度量工具的光子本身也是研究对象,其运动方程是Lorentz变换的特解,我们用特解定出了变换系数。光子是P粒子之一,这使得Lorentz变换包含了处理任意P粒子运动的能力的种子。任何研究对象P粒子的运动方程也应该是是Lorentz变换的特解。 结论之二:我现在已经完全明白王达水先生的“强行以光速替换物体的速度”与“强行以物体的速度替换运动的坐标系的速度”的意思。我认为这两个观点的产生背景在于:教材上在导出Lorentz变换时其实取了两种特殊情况:度量工具光子是P粒子之一,是特殊的P粒子;让P固定在其中一个参考席上,是王达水“赋予P粒子速度Vp,V'p”的特殊情况。也就是说,无论是就P粒子种类还是就P粒子运动,教材上都选择了最简单最特殊的情形,前者使得王达水先生觉得教材上在“强行以光速替换物体的速度”,后者使得王达水先生觉得教材上在“强行以物体的速度替换运动的坐标系的速度”。 结论之三:无论是选取广义情形还是特殊情形,所得变换不会因选择不同而不同。所以,王先生要引入其他额外P事件,可以,但不必要。为了让做法简化,教材上所用的皆是特殊情形。 2004/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