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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论痴迷者真是一点逻辑也不懂 最近工作忙,没时间上贴。今天抽空分析一下相对论痴迷者的逻辑混乱和胡搅蛮缠,以正视听。 “设: 在运动参考系(相对发光体速度为v)看来,发光前后的发光体动质量分别为m(0)与m(1),注意:我这里m(0)与m(1)为动质量,不是静止质量。 [xdjxx:我指出建其不应该用相对论的现代质量概念,爱因斯坦在1905年胡编乱造的运动质量公式跟相对论的现代运动质量公式根本不一样。建其回复说这里是静止质量也一样。如果建其真地证明了(运动物体的)总能量等于静止质量乘以光速的平方,那他真是为推翻相对论立了一大功。恐怕建其的回复不过是狡辩而已,实在不值得为建其的狡辩耽误工夫] 在相对发光体速度为v的参考系中,设发光前后发光体总能量为E(0)与E(1).光脉冲的频率分别f[(c+v)/(c-v)]^(1/2)与f[(c-v)/(c+v)]^(1/2) ,f为发光体发光的固有频率,h为普朗克常数(我这里的hf就相当于是马先生的L/2)。 运用能量守恒, E(0)=E(1)+hf{[(c+v)/(c-v)]^(1/2)+[(c-v)/(c+v)]^(1/2) } =E(1)+2hf/(1-vv/cc)^(1/2) (1) 运用动量守恒 m(0)v=m(1)v+hf{[(c+v)/(c-v)]^(1/2)-[(c-v)/(c+v)]^(1/2) }/c =m(1)v+2(hf/c)(v/c)/(1-vv/cc)^(1/2) (2) [xdjxx:建其和爱因斯坦的公式中都隐蔽地假定了无论两束光线向何处发出和相对大小如何,总能量变化总是等于两束光脉冲的能量。我们知道,如果把这两束光脉冲的总能量在运动参照系中固定不变,当两束光在运动参照系中大小相等和方向相反时,发光体在运动参照系中动能不发生变化,总能量变化等于两束光脉冲的能量。如果两束光向同一方向发出,发光体在运动参照系中动能发生变化,总能量变化应该等于两束光脉冲的能量加动能变化。如果两束光向相反方向发出但大小不等时,发光体在运动参照系中动能发生变化,总能量变化也应该等于两束光脉冲的能量加动能变化(这时的动能变化小于两束光向同一方向发出时)。如果加上爱因斯坦和建其漏掉的动能变化项,他们根本推导不出质能关系式。既然相对论规定无论两束光线向何处发出和相对大小如何,总能量变化总是等于两束光脉冲的能量,相对论痴迷者就不应该再用经典物理的动能公式。等式两边一边用相对论的表达式,一边用经典物理的表达式,这在逻辑上根本就不通。如果相对论痴迷者坚持这样做,我们也就没必要在这点上继续讨论。] 爱因斯坦在1946年给出了他的第二个质能关系的推导(建其可能都没听说过),爱因斯坦提出他的推导要不依赖于使用证式的理论框架,只使用相对论之前确立的物理定律。和爱因斯坦比较,建其骗人的胆子更大,直接拿相对论的(现代)质量定义,总能量定义和动量定义之间的关系来懵人。 [xdjxx:建其自己无知,总是没有根据地胡扯,就以为别人都同他自己一样。建其怀疑别人也像他一样凭道听途说来胡扯,为什么就不知道自己去查查文献呢?给建其文献出处, Einstein,A (1946)E=mc2,the most urgent problem. Science Illustrated I: 16-18. Reprinted in: Out of my later years. Philosophical Library, New York,1950. 相对论痴迷者最大的本事就是睁眼说瞎话,看到爱因斯坦的运动质量推导错得离谱,就非说是出版社把公式印错了。 别人引了爱因斯坦的说法,相对论痴迷者自己无知,就非说别人是道听途说。 这样谁还能跟相对论痴迷者说清楚任何事情呢? 这里就请建其做两件事: 1。找一个出版社没把公式“印错”的爱因斯坦的运动质量推导的版本给大家看看 2。看一看上面爱因斯坦第二个推导的文献,告诉大家爱因斯坦说了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