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是物质相互作用后的表现(果),而不是产生作用的源(因)。 |
引力是物质相互作用后的表现(果),而不是产生作用的源(因)。 |
光线在引力作用和不同物质中可以弯曲,物体可以弯曲。空间不能弯曲。 |
对【2楼】说: 如果可以肯定光线在引力场会弯曲,就等于证明了以太存在,而且证明了以太是和引力有相互作用或相关的,更进一步说是证明了引力和电磁场理论可以统一的。可这是白日说梦。说“光线”如何如何的人根本就没搞清楚“光线”是什么概念。 |
光在有引力场的空间传播,只要它的方向和引力场方向有角度,就会产生折射,这是事实。 |
光的传播就是极化的状态的传播,引力场是保持极化状态物质场。比如一个电磁铁通了稳恒的1安培电流,距离它近的一块铁的受力是100牛顿,距离它远的一块铁的受力是10牛顿。这个电流不变,电磁铁周围的极化程度也不变,两个铁块的受力也是100牛顿和10牛顿不变,它们的受力只是它们在磁场中位置的函数。对铁块来说,它所处的位置就是引力场中的位置。
如果在这时候,我把电磁铁的电流从1安培增加到2安培,在线性的磁化下,磁铁外的磁感应强度也提高了一倍,那么近的铁块的受力会从100牛顿提高到200牛顿,需要再过一段时间,远处的铁块才能从10牛顿变成20牛顿。这种变化的传播需要时间,这种传播变化的速度是光速。在反复变化的电流下,两铁块受到的力也是反复变化的,并且是时间的函数。这时候的两铁块感受到的其实就是频率非常低的光,它就可以认为自己接受到的是电磁场。 |
对于已经构成事实的观测结果是不容否认的,问题是如何去解释观测结果。光在引力场中会弯曲是观测事实。引力场对光可以没有作用,但是它对物质体却是有极化作用的。引力场本身就是个处处有被极化的、有强度梯度的物质空间。这个物质空间中的物质密度就不是处处相等的,当然引力场中各处的电介质常数也都会有不同。光在不平行于梯度方向上传播,所走的路径就不是直线。 |
对【2楼】说: 光线本不存在,光线只是电磁场的梯度指向。当电磁场是球对称时,光线就是和球半径一致的射线。如果光线会受引力作用,原球对称场就会变形。可想,可观察到的、宇宙中大质量附近的发光体都不应该是球对称发光的,应是偏心发光的。真是这样的话,一定早就被发现了。 |
光的本质是粒子的撞击,波动是大量撞击引起的宏观体现。我们经常说声波是波,其实声波也是大量分子的集体运动的宏观体现。本质上并没有波这种东西。 |
对[8楼]说:
光线只是人们对光传播过程中所走的路径的一个俗称,没必要较真这个说法的正确性。 |
在地球地面附近的真空中,场物质的“分子平均速度”是大于光速c的。这些场物质在做碰撞时,做的都是无规行走式的运动。无规行走只是一个说法,其实还是有总体规律可循的。
在广大的一片空间中,场物质做各向同性的完全弹性碰撞,它们碰撞前后的动能都不损失,即任何一个小体积内的物质平均能量都没有增减,所以它们虽然碰撞,但没有能量转移。 如果在某个小体积内的场物质突然得到某个能量源给出的能量,它们的“分子平均速度”就会高于这个小体积外的“分子平均速度”。这体积内的场物质就会通过完全弹性碰撞,把增加了的能量向周边的场物质中扩散。因为碰撞都是离散的、整体有规律个体无规律的,所以这个能量的扩散速度要低于“分子平均速度”。光速c其实是能量扩散速度。 |
互相做无休止的完全弹性碰撞的场物质颗粒,分时到达它们各自占有的领地中的所有地方,完成状态的传递。场物质颗粒之间有间隙,它们之间的作用力是不能隔空传递的,但是这种碰撞把它们之间的间隙所起的隔离作用消除了。场物质能传递作用力是一种表现,它完全是碰撞作用的结果。 |
有形物质密度越大的地方,场物质密度也大,但是碰撞速度却低。场物质碰撞速度低,由碰撞产生的能量传递速度也低,这里的光速也就越低。有形物质如分子、原子的平均速率表现出的是温度物理量,是可以被人体所感知的物理量。无形物质场物质颗粒的平均速率表现出的其实也是一种“温度”物理量,只是这种“温度”不能被人体所感知。越是太空深处,场物质的温度越高,它们的平均速率越大,光速也越高。
流体介质传播能量,无论传播的是声波还是光波,其传播速度都和介质的温度成正比。温度越高,它们碰撞的速率和频率越高,把自己身上的动量变化转移到下一个介质颗粒上的时间越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