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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用了这样的逻辑,错误的反面就是正确。但这种证明一般是无意义的。我可以证明你的脸不是白的,就能认定脸是黑的吗?至少还要有另外的证明。 小猪的证明大致是,根据相对论,相对加速度为0,相对速度不为0的电梯和静滑轮,在瞬时惯性系中可以推出自相矛盾的结果,是错误的。因此相对加速度就不能为0。当然我的理解可能有偏差,还请将你的推理描述的更清晰些。除了逻辑的问题之外,小猪似乎忘了什么叫瞬时,爱因斯坦的理论中“瞬时”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下面是小猪的帖子 [[小猪:这段话承《建其的看法是对的》一帖作了点省略,可能导致了您的误会,再重新完整表述一次如下。 如果电梯的固有加速度等于g,则在地面的瞬时静止惯性系中表观加速度 a1 < g,而地面在地面的瞬时静止惯性系中表观加速度为 a2 = g,故地面系看到电梯的表观加速度 a = a1 - a2 < 0,也就是上升电梯减速而下降电梯加速,这样会导致缆绳总运动长度变化,产生矛盾。故只能是电梯的固有加速度 a0 > g,使其在地面瞬时静止惯性系中的表观加速度a1=g,从而 a = a1 - a2 = 0。]] [[由上面论证知电梯的固有加速度大于g,而固有加速度是引力之外的力造成的,也就是缆绳的拉力大于重力。那么在相对地面匀速上升或下降的电梯内感受到超重就是必然的结论,也就是弹簧秤称出来的重量增加。这个重量增加是如此之小,当然不能指望实际的弹簧秤能称出来。这里只能用逻辑来检验这个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