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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对我的新以太论(一)的关注,尤其是黄德民、刘久明和马国梁三位先生基本上对每一条都表明了态度。 一、我并未将空间和物质混为一谈。我说真空是一种物质“以太”时,说的是“以太无所不在”,以及“其时空是平直的”,这个“所”和“空”才是指空间,都是将“真空”这种物质与空间区分开来的。我承认用“真空”一词有误导之嫌。 二、量尺公设大家没意见,但刘先生认为还应当进一步规定量尺的长度与运动无关。我认为,公设应当最小化,若只规定惯性系中静止的量尺长度与朝向无关,则反相和持相者都能接受。刘先生的“扩容”是持相者不能接受的。 三、时钟公设有人觉得不好理解,主要是时钟怎么会有“朝向”一说。解释是:能用于操作的时钟不可能是一个质点,必须利用某种物理过程(这里公设为任一种基本作用力的周期性传递过程)。既然有物理过程,就要涉及空间,涉及了空间,就有朝向问题。如果觉得没有朝向问题,则意味着时钟周期与朝向无关是不证自明、天经地义的,那我们将其规定为公设甚至公理不是很恰当吗? 四、对等公设仅马国梁表示了反对。我只能重申,我们宁愿修改其它物理量的定义也要满足这一公设。这一公设有约束性含义。 五、第五公设即垂直于绝对运动方向长度不变,仅刘先生又一次想“扩容”,但我认为只有保持原样才能为反相和持相双方同意。因为在运动方向上的长度双方有不同看法,因此不能包括到公设中来。 至于刘先生还想补充一条公设,我认为是不必要的,以上公设就能导出一个完整的理论,黄先生对称之为“时空理论”有微词,可改称为“物质运动理论”,该理论能解释目前所有的所谓判决性实验。 但我还是要将推论压下一段时间,希望大家对上述公理体系达成更深入的一致;否则过早地亮出推论会让大家基于目前的倾向而反对本应通过的公设。 本人出差归来后就会逐步亮出各种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