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比定理:a/A=b/B=(a-b)/(A-B);当a=b,A=B时;则有如:(1-1)/(2-2)=1/2 |
等比定理:a/A=b/B=(a-b)/(A-B);当a=b,A=B时;则有如:(1-1)/(2-2)=1/2 |
哈哈,看来等比定理要有一个限制,比例项和不能为0 . |
对【3楼】说: 高!实在是高! 不过为何就不敢来个逆向思维呢? 因为 经验屡次表明从纯粹的数论角度所得到的离经叛道的计算结果 往往居然对应着一些客观事实 譬如 对“等比定理”的这一推广; 居然 揭示了 范德华气体在等温压缩过程的熵变规律。 范德华气体的体积熵表达式是:S=Rln(V-b);其中V表示气体的摩尔体积,b则表示气体摩尔气体分子的固有体积,即每个分子都具有一定的体积。将一摩尔范德华气体分子挤压紧挨在一起所占据的最小体积就是b;此时 该摩尔范德华气体的体积熵就等于:s=Rln(b-b);压缩过程的熵差等于S-s=Rln(V-b)-Rln(b-b)=Rln[(V-b)/(b-b)];若初始状态体积即为b,则其熵差必然等于零,即有:S-s=Rln(b-b)-Rln(b-b)=Rln[(b-b)/(b-b)]=Rln1=0; 如果我们的数论规定 分母不等于零,那么又如何用数学来计算(表达)这种情况的熵差等于零呢?所以鄙人建议: 认定 (a-a)/(b-b)=a/b;即从形式上推广等比定理;这样做有百利而无一害。不会导致数论的混乱,譬如 0/0 继续无意义;即0/0=1是无意义的;因为你并不知道0的来历,即因为这0的来历有无数多种可能,譬如,2-2=0,3-3=0,……,那么 这0究竟是指 1-1,还是指2-2?不得而知,所以你说0/0=(1-1)/(1-1)=1也对,我说0/0=(2-2)/(2-2)=2也有可能;莫衷一是。但若你一旦明确地指出是指 (3-3)/(7-7);那么依据推广后的等比定理只有唯一的计算结果,这就只能是 3/7,不能是别的结果。所以对等比定理做这种推广不但是物理量计算的需要,也不会破坏数字表达式(计算)结果的唯一性(确定性、必然性、谨严性)。 |
这段视频大家一定要认真看完整,A-Lin在里面超级可爱!就算不说话只放歌的时候,也各种小动作,还施展魔术手,变照片呢,呵呵。这么能搞笑,还让不让人专心听歌了?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