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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真理到科学
一、真理的定义 定义 在各种描述自然世界运动规律的理论学说中,我们把正确反映客观世界发展规律的理论学说称为真理,而把与客观世界发展规律不符合的理论学说称为谬论。 显然,真理与谬论是一对函义截然相反的概念。按照上述定义,判断一个理论学说是不是真理的检验标准将唯一的是实践。换句话说,真理就是与实践相符合的正确理论,而谬论就是与实践不符合的错误理论。 在这里,有两个要点必须注意到:一是所作的检验实验与被检验的理论学说应存在内在的必然关系;二是我们是用迄今为止已经进行过的实践来作真理的检验标准。对于前一个要点,人们很容易理解,如果所作的实验与被检验的理论不存在内在的必然关系,该实验就不能对被检验的理论具有说服论证意义。但对后一个要点,人们则不一定会马上接受,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它进行严格地论证。 采用反证法证明: 假定“用已经进行过的实践来作真理的检验标准”是错误命题,则检验真理的标准就只能是未来的尚未进行过的实践。可是,如果要“用未来的实践作为真理的检验标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本身就难以成立,因为它可能会在未来的实践中被证明是谬论。这样,“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成了永远有待验证的不可知命题!另外,把那些已经进行过的实践都置之不顾,本身就是在用行动否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迄今已经进行过的实践。 不同意用已经进行过的实践来作真理的检验标准的人可能还不会甘心,他们会修正自己的说法,改为用全部的实践(包括已经进行过的实践与将来的尚未进行过的实践)来作真理的检验标准。换句话说,他们要等所有的实践都进行过后才能判定一个理论是不是真理。这种“等待”观点是否更合理呢?否,由于实践只有在人类消亡之时才结束,持“等待”论的人实际上是在向人们宣告物质世界不可知。不仅如此,“等待”论者还是对真理的发展过程无知的幼稚表现。 只要不是对哲学极其无知的人,就应该理解我们用迄今为止已经进行过的实践来作真理的检验标准,乃是因为: 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① 用迄今为止已经进行过的实践来作真理的检验标准,并不意味着从某个时刻起就不再对现存的理论继续进行检验了。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实践也在不断地进行下去,真理也在新的实践检验之下不断地修正着,完善着。用恩格斯的话②来说,就是: 一个新的事实被观察到了,它使得过去用来说明和它同类的事实的方式不中用了。从这一瞬间起,就需要新的说明方式了──它最初仅仅以有限数量的事实的观察为基础。进一步的观察材料会使这些假说纯化,取消一些,修正一些,直到最后纯粹地构成定律。如果要等待构成定律的材料纯粹化起来,那末这就是在此以前要把运用思维的研究停下来,而定律也就永远不会出现。 由此可知,我们所说的真理都是相对于一定历史条件之下的相对真理。而那些主张用未来的实践来作真理的检验标准或是要等所有的实践都进行过后,才能判断某个理论是不是真理的人实际上是在追寻所谓的“终极真理”,在这个方面,杜林先生早已作过尝试,因此我们也就不用再重复多论。 二、科学的定义 按照真理的定义,凡是被实践检验符合的理论就是真理。然而,在各种理论学说中,有些理论根本就不存在可能被证明是错误的情况,即无论在实践中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它们都可以对其作出不自相矛盾的解释。这一类理论当然也是真理,但由于它们已经失去了被检验的意义,因此不具有指导人们进行新的实践活动的作用。故此,我们有必要对真理再进行细分,把那些根本不会被“证伪”的不具有指导人们进行新的实践活动作用的真理划为一类,称之为形式真理;而把那些可以被“证伪”的能够指导人们进行新的实践活动的真理划为另一类,称之为实用真理。 定义 在各种描述自然世界运动规律的系统理论中,我们把能够正确指导人们进行新的实践活动的系统理论称为科学理论。 相应的,不能正确指导人们进行新的实践活动的理论也就是非科学理论。显而易见,科学理论就是可以被证伪的具有指导人们进行新的实践活动作用的实用真理。按照逻辑规则,科学理论与真理之间存在着如下关系: 科学理论必须是真理,但真理并不都是科学理论,谬论必定是非科学理论,但非科学理论并不都是谬论。 由于科学理论是能够指导人们进行新的实践活动的实用真理,人们所建立的科学理论将具有如下四个基本特点: 1. 科学理论的叙述必须是准确的概念; 2. 科学理论的推演必须在逻辑上不自相矛盾; 3. 科学理论的预见必须在原则上可以被证伪; 4. 支持科学理论的证据必须能够重复再现。 不言而喻,凡是不具备上述四个基本特点中任何一个特点的理论学说都不属于科学理论。凡是冠以科学的称谓,实际上却是由非科学理论构成的不能正确指导人们进行新的实践活动的没有实用价值的知识即是伪科学,简称伪科学。 由于每个知识体系是不是科学,完全取决于构成该知识体系的具体理论是不是科学理论。因此判断某个冠以科学称谓的知识体系是真科学还是伪科学,将是看支持构成该知识体系的具体理论的证据,是否可靠地遵守了实践检验的有关理论能否具有指导人们进行新的实践活动的作用。故此: 构成任何一门科学的理论,都必须直间或间接地表明,它在什么事实发生时即被判定为错误理论,而实际上这些可以否定其成立的事实并没有发生出来。 专业上把科学理论必须具备的这一个特征称作原则上可以被证伪。那些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它都可以作出不自相矛盾的圆满解释的学说,都不能构成科学理论。按照习惯,我们把人们为建立某个科学理论而进行的理论推导及其相应的检验实验称为科学研究工作。所以,说支持某个理论的证据是不是可靠地遵守了实践检验(包括理论上的正、反论证与相应的实验证明两个部份)的有关规则,也即是在说建立该理论的研究人员是否采用了正确、可靠的研究方式来进行研究工作。必须明白,同样一个研究对象,不同研究者采取的不同研究方式,将决定由其建立的理论属于科学的还是非科学的性质。故此,当我们说某些人在搞伪科学时,只是指这些人表面上打着科学研究的招牌,实际却是以错误的不可靠方式在从事着他们所谓的研究工作。 注释: ①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P219 ②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P218 CCXDL 2001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