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我给各位拜老师拜个迟年,祝各位老师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我来上海是来学习的,是来讨教的,我各位老师好写了东西,希望得到各位老师的指点。
下面我向各位老师汇报一下我的学习心得,由于内容比较多,时间比较紧,我选择其中部分内容来汇报,主要讲一下光速变与不变问题,随后讲钟慢效应的计算。 爱因斯坦根据两个假设创立了狭义相对论,一个是光速不变,一个是相对性原理,其中光速不变是关键和核心。狭义相对论自创立以来就受到广泛质疑,其中不乏著名的科学家,但相对论不仅没有倒下,反而日益巩固,今天成了主流物理理论,为什么会这样呢?一个原因是,一些实验观测现象和结果好像只能用光速不变来解释,迈克尔孙实验干涉条纹就是不移动。我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光速既变又不变。这怎么可能呢?这不是疯话吗!不是疯话,当你了解事情的原委之后,你就不会感到奇怪了。其实,两种相反性质共存于一体是非常普遍的事情,用哲学的话说是矛盾相互依存,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举例来说,说某个人既仁慈又残暴,他对自己的妻子儿女很慈爱,对自己的敌人很残暴;一条狗对陌生人呲牙咧嘴的,叫得很凶,做出要咬人的样子,但是对它的主人却表现得很温驯,很听话;再如,一个慈善家对自己可能很吝啬,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每花一分钱也要思量半天,但做慈善事业却是大方得很,大把大把地捐,甚至于裸捐,把自己所有的钱都捐出去;电视节目中经常有这样的案例,某个凶杀案,场面非常血腥,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案子破后,一调查,凶手原来是一个很老实的人,胆小怕事,性格内向,说他是凶手,周围的人起先都不相信。这样的例子可以举出很多很多,我之所以举这么多例子来映证光速既变又不变,是因为这个观念太重要了,一百多年来光速变不变的问题之所以得不到解决,你争来我争去的,谁也说服不了谁,是因为双方观念都僵化,光速要么变,要么不变,没有人想到还有第三种可能---光速既变又不变,如果想到这一点,问题可能早就解决了。如今我想到这一点,这只是一个观念改变的问题,借用阿姆斯特朗的话:这是我的一小步,却是科学一大步。 解决了观念问题,并不是所有问题都解决了,接下来还有许多具体问题需要解决:什么是可变光速,什么是不变光速,不变光速不变的机理是什么?按能量转化与守恒定律计算出来的光速,我把它称之为内在光速,内在光速反映了光的粒子性,内在光速是可变的,把光看作有质量的粒子,显然按能量转化与守恒定律计算,地面的(内在)光速比高空的光速快,向东行驶的列车上发射的光速比在地面上发射的光速快。内在光速不是外在的传播速度,它反映发光原子内禀性,与发光原子其它方面的属性相关联,如与原子振动快慢,原子振动快慢反映在原子钟走时快慢上,它们间的关系概括地说是:光快钟慢,光慢钟快。本人用这种方法来计算很多著名的钟慢效应实验,计算值与资料公布的数值都高度吻合。后面我们要具体进行钟慢效应的计算,我们将会看到,我的钟慢效应新的计算方法比相对论的计算更合理,更简单,更精确。 如果所说的光速是指的单纯的传播速度,光的这个传播速度简称为传播光速,传播光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意义上的光速,也就是相对论所说的那个不变的光速,传播光速是不变的,从上海发一束光到北京、到武汉、到广州、到美国洛杉矶,在整个过程中传播光速始终保持不变,从地面发射一束光到月亮、到火星、到太阳、牛郎星织女星、到宇宙任何地方,传播光速也都是一样的。传播光速实际上反映了光的波动性。 传播光速不变的机理是以太的反馈调节作用,以太通过其密度的相应变化来调节光速,使传播光速保持不变。具体地说,从能量转化与守恒定律看,内在光速的影响和决定因素有两个:一个是引力场强度(引力加速度),一个是光源运动速度。先看引力强度对内在光速的影响。引力强度大的地方,也就是势能小的地方,内在光速大,反之,引力强度小的地方(低位),也就是势能大的地方(高位),内在光速小。这里我们要提出一个假设,假设光的传播媒介---以太是存在的,并且以太密度大小与所在位置引力强度大小是对应的,也就是引力强度大的地方,以太的密度也大,引力强度小的地方,以太的密度也小。另一方面,我们在上面说了,引力强度大的地方,内在光速大,引力强度小的地方,内在光速小。等价转换关系,内在光速大,以太密度大;内在光速小,以太密度小。我们继续往下推演:以太密度大,则折射率大,以太密度小,则折射率小, ,内在光速总与以太密度、继之与以太光折射率正比例变化,这样就可以确保传播光速不变。可以看出,正是由于以太密度与内在光速的同步变化,使得传播光速在任何地方都是相同的,在地面上是这个值,在太阳上是这个值,在火星上在水星上在全宇宙任何地方都是这个值,都是299792458m/s. 我们再来考察光源运动速度对内在光速的影响,然后看看以太又是怎样调节的,把光速调节到不变的?根据能量转化与守恒定律,光源运动速度对光源发射的内在光速是有影响的,即光子发射后的能量应该等于其在静态条件下(即光源运动速v=0)发射的能量与其从光源运动中获得的能量之和: ,化简得: ,光速加快,即也就是光与以太的相对速度变快,对于光来说,也就是以太密度变稠。以太密度变稠,带来的另一个结果是以太对光的折射率变大,折射率变大,反过来调节光速,使光速下降,这样就使得传播光速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光源运动速度对(传播)光速没有影响。 我的以太观与经典的以太观有所不同,主要有三点不同: 1,旧以太观认为以太密度都是一样的,新以太观认为以太密度处处不同,以太密度与该处的引力强度(引力加速度)相对应,引力加速度大的地方以太密度大,引力加速度小的地方以太密度小。这个观点在前面讲过了。2,旧以太观认为以太是静止的,新以太观认为以太是运动的,以太由天体所产生,随天体的运动(公转和自转)而同步同角度运动。3,旧以太观认为真空以太光折射率都为1,新以太观认为不同地方和不同角度的真空以太折射率是不同的,有可能大于是1,也可能小于1,正是由于折射率的不同,才使得传播光速保持不变。 从运动的角度来说,传播光速不变是相对以太而言的,也就是说以以太为参考系。现在我们来看看光与以太的相对速度为什么不变?这个问题实际很简单,类比一下声速就清楚了,我们说声速340m/s是声音相对空气的速度,也就是说以空气为参考系,空气可以流动,空气流动就是风,当风向与声音传播方向相同时,声音相对地面的速度变快了,但相对流动的空气(风)来说,声音的速度仍然是340m/s,一点都没变;当风向与声音传播方向相反时,声音相对地面的速度变慢了,但相对流动的空气(风)来说,声音的速度也仍然是340m/s。 光在以太中的传播也是这样的,这很好理解,当光传播方向与以太运动方向相同时,对于光来说,以太密度变稀,折射率变小,光波波长变长,光速加快(相对以太运动的那个参考系),速度为 ,光相对其传播媒介以太的速度为 ;同理,当光传播方向与以太运动方向相反时,对于光来说,以太密度变稠,折射率变大,光波波长变短,光速减慢(相对以太运动的那个参考系),速度为 ,光相对其传播媒介以太的速度为 。 波相对其传播媒介速度不变是常识,光是电滋波,光相对其传播媒介以太的速度不变是理所当然的。问题是,以太无色无味,看不见摸不着,人感受不到它,连它存不存在都存在争议,更不必说光相对其的传播速度了。但话又说回来,根据经典物理学的观点,波的传播是需要媒介的,没有媒介,波就无从传播,所以假以太的存在是必然合理的选择,这无论如何比相对论不要传播媒介并强行规定光相对任何参考系传播速度为一定值-299792458m/s的做法要合理得多。根据以太的特性,合理的假设是必需的,否则研究无法进行。怎样把光相对以太的速度从理论上转换为光相对地面的速度呢?这需要计算出以太相对地面的速度,如果能计算出以太相对地面的速度,则自然而然地计算出光相对地面的速度。根据上面所述的我的新以太观与经典的以太观三点不同,可以计算出太阳与地球所产生的混合以太相对地面的运动速度为242m/s,方向逆时针方向。即白天光向东方向相对地面传播速度为 ,向西方向相对地面传播速度为 ,以此数据代入计算,迈-莫实验干涉条纹在相当精度内基本为0,与实验结果基本相符。这里计算的是太阳与地球所产生的混合以太,如果把范围扩大,很可能计算出的混合以太相对地面的速度要小得多,甚至可能接近于0,也就是说以太相对地面几乎没有运动速度,光相对地面传播与同其相对以太传播各向同性,都是 。我的这个以太性方法也能解释迈莫实验干涉条纹0移动现象,虽然作了些假设,但这些假设应该说都是合理的,没有任何违反经典物理学观点的地方。与相对论的光速不变不同,这里的光速不变是光相对以太的传播速度,是理论上绝对的不变,是以太调节的结果,是以光速的变为前提的,而相对论的光速不变是光在任何参考系的速度,是实际近似的不变,是不需理由的硬性规定。 这个以太观下的光速不变新解释与古老的拖曳说也不同,拖曳说的以太没有以太密度的变化,把光速、以太密度都冻结起来,光速无需调节而保持不变,这种说法实际上是地球宇宙中心论的翻版,此假说对一些实验观测现象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而我的理论中天体拖曳的是自己散发出的以太,不同天体散发出的以太有相对运动,可以混合,它克服了古老拖曳说的弊端,对古老拖曳说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的现象都能作出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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