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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光是光源激发电磁场而形成的能量运动方式,不是粒子流“光球”
[楼主] 作者:叶建敏温州  发表时间:2014/11/21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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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光是光源激发电磁场而形成的能量运动方式,不是粒子流“光球”

 

3.1 M-M实验”与“穆斯保尔效应实验的原理与方法都是错误的

 

当我们知道“相对性假设”是要求物体运动速度值的上限为无穷大”才无特殊参考系的错误本质后,我们就同样知道M-M实验”与“穆斯保尔效应”等这些实验的原理与方法都是错误的、连实验者的思维归纳法都是错误的。

 

在当时已经有“万有引力场”与“电磁场”概念及理论的前提下,他们还都是把“以太”当“机械以太”了;实验设计者与支持实验的人都活在牛顿时代的理论里,更不知道“以太”的本质就是“场以太”、就是“物理时空”里的万有引力场与电磁场;而大质量天体(地球)的万有引力场与电磁场是在更大天体系统的万有引力场与电磁场中随着天体(地球)一起运动的,实验结果当然是近乎零结果。

 

所以,这些实验都只能证明“大质量天体的万有引力场与电磁场是随着天体一起运动”、即地球附近的特殊参考系就是地球的万有引力场与电磁场,这些实验在地表静止实验室系里是不能用来测量地球与“以太”之间的“以太风”的;M-M实验”、“穆斯保尔效应这些实验都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就是都是在地表静止实验室里做(受当时物理条件与理论发展程度的限制),而没有在地表高速运动的交通工具或地球异步卫星上做实验的前提下就轻易得出结论。

 

这样,在认识论、方法论上出了问题,再伟大的实验都是错误与无效的;退一步说,实验设计者与支持实验的人还在归纳法上出错误,因为得出这些实验的结果在理论上有存在2种情况的可能;只做一类实验而自认为已经得到结论,那么这些实验的原理方法及结论都是不充分的。

 

因为以下这2种情况对这些地面静止实验室系的实验都能得出一样的结论,

 

1)要求物体运动速度值的上限为无穷大”才无特殊参考系的“相对性假设”符合物理;

 

2)“以太”不是“机械以太”,而是“物理时空”里的万有引力场与电磁场“场以太”;

 

而实验设计者与支持实验的人都不做逻辑分析与可能存在情况的归纳,就大喊“相对性假设”符合物理实际而成立,都是很无知的。

 

所以,既然不是只存在1种情况的可能,而是存在2种情况的可能,那么就要重新设计实验原理与方法,要放在地表高速运动的交通工具上做实验、或太空飞船与地球异步卫星及异步空间站上做实验;若再得出先前一样的零结果,就可以把“场以太”作用的可能性给排除了,那时再高喊要求物体运动速度值的上限为无穷大”才无特殊参考系的“相对性假设”符合物理都不迟。

 

再退一步讲,即使不提及“场以太”、不相信要求物体运动速度值的上限为无穷大”才无特殊参考系的“相对性假设”是物理错误的,而想通过实验来验证其是否符合物理,都要在地面静止实验室系与高速实验室系、地球异步卫星或异步空间站上都做了实验并得出一样的结论后才能得到确认,而不是仅在地面静止实验室系里做了就高喊,因为那是不充分的。

 

爱因斯坦1879-1955时代的科学界在不知道“伽利略变换”与“伽利略相对性假设”等价都要求“物体运动速度值的上限为无穷大”才无特殊参考系的本质上错了第一次后,接着又在以太与特殊参考系的关系上错了第二次,而这两次错误好像又能互为印证一样,所以错误理论就发展的顺风顺水的了。

 

3.2光是光源激发电磁场而形成的能量运动方式,不是粒子流“光球”

 

光是光源激发电磁场而形成的能量运动方式,电磁场就是光电磁场的传播媒介,电磁波在电磁场中传播的横截面就类似水波在水中以水分子为载体的波动传播一样;频率越高的光电磁波表现出的“粒子性”越明显、波动越不明显。

 

不同频率段的电磁波就有不同的激发基态电磁场机制,可见光频率段与附近频率段的电磁波由原子核外的电子跃迁释放能量而激发基态电磁场产生,比可见光频率段小很多频率的电磁波由振荡电路里的能量释放而激发基态电磁场产生,而比可见光频率段高很多频率的X射线、伽玛射线电磁波就只能由原子核能量释放而激发基态电磁场产生。

 

光速值就是光电磁波能量在电磁场中的传播速度,所以与真空的磁导率、介电系数有关;光不是粒子流“光球”。正因为光不是粒子流“光球”,“质能公式E=MCC”才成立;假若为粒子流“光球”,质能公式就得是E=0.5MCC。可见,宇宙是极其简洁与经济的。

 

电磁波是光源激发电磁场而形成的能量运动方式,这就是在电磁场中保持传播速度不变的“光速不变现象”的物理本质,就是真空中的光速与光源的运动状态无关、光速不可叠加的物理本质。

 

宇宙时空中充满与密布着基态电磁场,光源发出光或物体发出电磁波的过程就是光源周围基态电磁场被光源释放能量“激发”而产生电磁波的过程,波动是本质、“粒子性”是表现;犹如波源振动水波一样、没水波而水一直存在在波源周围,而不是波源发射出水分子产生水波。

 

所以,电磁场的物质性表现在电磁场必定是由一种我们现在还没有发现、并没有给起名的“电磁场粒子”组成,这些“电磁场粒子”被光源释放能量“激发”而产生电磁波;它们必定不是光子,一个光量子里面有很多个“电磁场粒子”,犹如一个水波里有很多个水分子一样。

 

因而,光电磁波不是光源发出光子而形成的电磁场运动;现代物理学中的光电磁波图象认为光是光源发出的光粒子、光粒子就是电磁场里的最小微粒,犹如说一个水波就是一个水分子、或一个水分子就是一个水波一样。这种光电磁波图象就是说光源发射出电磁场,犹如说水波是波源发射出水分子产生水波一样,必定与论文里的几个光学实验矛盾的、必定错误的。

 

而在电磁场中以两两正交的横波形式不断向前推进的光电磁波表现出来的“粒子性”让爱因斯坦错误地认为光电磁波就是一个个“光球”粒子在以光速向前飞射、寿命无限长,还搞出光有不同动静质量的错误概念来。

 

因此,现代物理学中的光电磁波图象被描述成光源发出的“粒子光球”是错误的,若是“粒子光球”,就是费米子了;不但无法解释最基本的电磁场能量两两正交的立体三维传播运动、等于否定光不是电磁波,连光的“半波损失”与穿透介质后光速立刻恢复到真空中的光速值等现象都无法解释;更别提“狭板实验”与切伦科夫效应证明光电磁波的非粒子本质。

 

现代物理学中的光电磁波图象 与 电磁场横波图象的比较

 

 

现代物理学中的光电磁波图象

电磁场横波图象

激发机制

光源发出光子与光电磁场

光源释放能量激发基态电磁场

基本最小粒子

电磁场中的最小粒子

不是电磁场中的最小粒子

波动性

有,是表现

波动是本质

粒子性

粒子是本质

有,是表现

波粒二象性

粒子

不是

量子性

寿命

有,无限长

无这说法

质量

有,不一样的动静质量

无这说法

电磁波

光是粒子就无法解释电磁场

费米子/玻色子

粒子,又是玻色子

玻色子

费米子作用

光是粒子

波动,有“粒子性”

与玻色子作用

光是粒子

波动,无“粒子性”

粒子光球

不是

半波损失

无法解释

可以解释

穿透介质后的光速

无法解释

光速

狭板实验

矛盾

不矛盾

切伦科夫效应

矛盾

不矛盾

光电效应

干涉

无法解释

可以解释

康普顿散射

可以解释

可以解释

电子跃迁

吸收光子

吸收波动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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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叶建敏温州  发表时间: 2014/11/21 18:52 

3.3 爱因斯坦对光电磁波的认识,成也“光电效应”、败也“光电效应”

光不是“粒子流”,而是特定频率的电磁波在传播过程中因波长很短与能量很高而表现出“粒子性”、波长越短“粒子性”就越明显,“粒子性”与“粒子”是两个不同的物理概念。

电磁波是电磁场横波、在电磁场中以两两正交的立体三维传播能量方式,而“相对论”错把光电磁波运动看成是光速飞行的“粒子流”,为了维护“质速关系”的数学自洽,就人为规定光电磁波的静质量为“零”。

对光电磁波物理性质与传播方式上的认识错误,必定导致“相对论”与“量子理论”的百年错误;虽然爱因斯坦在提出“狭义相对论”后的近半个世纪一直对光电磁波物理进行思考,但他始终没有走出“光粒子流”这个误区、没有取得巨大突破。

爱因斯坦对光电磁波的理解仅仅是认识到“光电效应”里光电磁波的“粒子性”,而没有认识到光电磁波不是“粒子流”;这个思维上的严重误区与认识论上的错误,与他因解释“光电效应”而获得荣誉有关;巨大的荣誉强化了他认为有“粒子性”的光电磁波就是“粒子流”,从而形成了很坚固的思维误区,而对光是电磁波这一物理前提中所隐含的物理内容与本质视而不见。

再加上把光电磁波当粒子流的“波粒二象性”同样成功获得世界级荣誉,爱因斯坦的“光粒子流”被钉在误区墙上至今都没有下来;这个错误同样直接影响了物理学界对费米子与玻色子的区分与严格描述上存在错误。

就是因为电磁波波长很短、能量很高而表现出“粒子性”,这个“粒子性”在与电子等费米子的散射与碰撞中表现出光电磁波就像粒子一样等效解释“光电效应”等现象;而光电磁波在与光电磁波等玻色子的作用中就不会表现出像粒子一样的“粒子性”。这正是光电磁波不是粒子或粒子流的又一明证,因此那个“双缝干涉实验”光子一个一个通过但出现干涉条纹的悖论就非常好容易理解了;它根本不是悖论,没有“光子一个一个通过”的说法。

所以,把光看成是粒子流,虽然可以等效地解释一些涉及与费米子作用的光物理现象,但还是不能解释很多不涉及与费米子作用的光物理现象、并与光电磁波物理矛盾;而认识到光是电磁波、在运动中有“粒子性”,反而能解释一切光物理现象、并与物理实际一致。那为什么还要坚持错误的观点呢?

光电磁波是光源周围基态电磁场被光源释放能量“激发”而产生的电磁场运动,波动是本质、“粒子性”是表现;而不是光源发出光粒子形成电磁场运动,粒子是本质、“波动性”是表现。在“光电效应”中,超过临界频率的电磁波频率越高、反而激发电子逃逸的几率越低就说明了这点;不然,粒子是本质的话,激发电子逃逸的几率是一样的。

原子中的电子跃迁发光就是电子释放能量而激发基态电磁场产生电磁波的过程,电子吸收光电磁波就是吸收电磁场波动能量的过程,“光电效应”不是电子吸收“光粒子”的过程;或许就是因为“光子”、“玻色子”这些名字有误导倾向,才使人往“光粒子”的方向上去认识。

 [3楼]  作者:否定相对论  发表时间: 2014/11/2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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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楼]  作者:叶建敏温州  发表时间: 2014/11/23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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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楼]  作者:叶建敏温州  发表时间: 2014/12/02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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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6楼]  作者:叶建敏温州  发表时间: 2015/01/07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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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5/01/0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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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  作者:tyger01  发表时间: 2015/01/07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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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作者:tyger01  发表时间: 2015/01/07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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