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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太极•旋涡•人类R... 下一主题:光热统一论
 [3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10/24 13:41 

虽然普霖老弟愚蠢透顶智力极其低下,但其为人憨厚友善,的确可亲可爱!天平老弟也不例外。我朱大侠在此公开发誓承诺任何时候都会在面见到你们二位时,弯下半腰俯首(与对方脐部平高)合掌作揖持续一分钟。 以最高礼节 最崇敬的虔诚态度接待你们这些憨厚得可亲又可爱的小兄弟们!如果我将来有了万贯家财也与你们共享,我的就是你们的,任你们取舍支配。你们永远可以任意吆喝我朱顶余。 我朱顶余永远俯首帖耳听命你们调遣使唤,决不食言!!但我绝不违心恭维你们的谬论,永远劝解你们停止无谓的努力,因为你们的智商太低下 言论太荒唐!!以该贴为证!请复制保存!
 [32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4/10/24 14:35 

普霖老师,你不可以小看老朱,他的才能的确超出你我一大截。虽然他有时疯疯癫癫,但绝不会出错。
[楼主]  [3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4 18:30 

马老师,好马也有失前蹄的时候。你让他回答我那个光线上翘的帖子,不要胡搅完就装聋做哑了。
 [3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10/24 19:04 

对螺线管环的通电前后进行称重最好是比较其不同姿态时通电前后的重量变化 也可以直接甄别 引力场与惯性力场究竟是否具有共同的物理本质。

我真的太受委屈那啦,我所说的太受委屈,就是 指政府没有建立一种机制和平台 随时敞开大门接待所有自以为是者含马天平的自吹自擂,任凭自以为是者如马天平的自吹,发一张表格 让 自以为是者含马天平自己随意填写 自己认为自己所取得的学术成就,譬如 马天平 到处呐喊 马天平 否定了 等效原理 又否定了相对性原理 又否定了角动量守恒定理……然后 让马天平 签字画押,验明正身 进入科学法庭 进行严格的严厉的科学审判(重金聘请国内外切题专业博导院士 学术专家参与平等对话 大辩论 ), 即经过国家权威机构如科技部 司法部 公安部 教育部 等牵头组织 科学院理论所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浙江大学 复旦大学 南开大学 中山大学 香港大学 哈佛大学 剑桥大学 等学术机构中的切题精英专家学者 予以公开透明平等对话 允许马天平抗辩 经过这种联合甄别审查 作出定夺裁决,如果,最终 马天平 获胜,则立即授予马天平的论文评审证书,但马天平必须预交 应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进行评审过程的一切经济费用。马天平只获取论文评审证明书。当然 马天平 是肯定不会愿意缴纳这笔评审费的!
但并非所有人都不愿意缴纳论文评审费的,譬如 我朱顶余就第一个去缴纳评审费!
因为 我的心里有底,一旦被评审认定,我就会被哈佛聘用 就会获取诺贝大奖 就会名扬天下……毫无风险
而马天平呢,则,不敢去缴纳捌万元人民币的评审费,因为马天平心里没底儿。
王普林 你说我这个 埋怨 提议 是否公平? 免得 有理无处讲 被冷落民间 无人问津 见死不救 无人喝彩
这样 就会 用法律 强迫你搭理我 面对我 必须表态 必须面对抗辩。必须喝彩!必须认同。
政府设立的科学法庭 随时接待自以为是者的科学申诉,有求必应,必须立即开庭实行公开科学审判!在评审结果未正式公布之时 谁也不允许说自以为是者如马天平自称自己否定了等效原理 相对性原理 角动量守恒定理 是一位当代最伟大的理论家 科学巨匠 千古一人 横扫天下无敌手!但若 经过公开审判所得结论是 马天平的自以为是都是站不住脚的 无稽之谈 科学谬论,那就不客气了 就立即将妖言惑众 自以为是 大言不惭 自吹自擂 误导他人亵渎真理的马天平 押上断头台实行凌迟立决,千刀万剐 剁成肉泥 ……以儆效尤
免得 说真话的也被当成耳边风 说假话的也逍遥法外 如果不是 世上有八百万个马天平式的自以为是者的自吹自擂 妖言惑众 大言不惭 一会儿否定了 等效原理 一会儿否定了 相对性原理 ……使得 遍地到处都在呐喊狼来啦 导致 一位可怜的孩子真的遇到了饿狼袭击 喊破嗓子 都被视为又是小孩在叫着玩……于是充耳不闻 这小孩的声嘶力竭的呼救……可怜的小孩呼天不应 叫地不灵 这位被狼吞的“小孩” 就是真正导出真理的据理力争者。所以马天平式的自以为是者害死了真正的导出真理者,所以马天平被押上断头台凌迟立决是合情合理的。以儆效尤。鱼目混珠。
所以 我建议 黄德民版主 必须立即封杀 马天平的IP!免得马天平妖言惑众 混淆视听 鱼目混杂。
黄德民 应该立即制定 版规:不允许随便贴出 经不起诘难的谬论主题帖,凡是主题帖 都必须给出一个经得起诘难的突破性新论点,如果 主题帖的论点被网友驳倒,就立即删掉该谬论主题贴,这样就可以 大大提高本论坛的帖子的含金量,甚至 被教育部 科技部 高校作为 选拔聘用优秀理论工作者的平台。黄德民要将这个论坛办成发现 流露 成长 催生 民间潜在着的理论家的发祥地 潜科学家诞生和成长的摇篮 为科学事业做出不朽的贡献
对于行文风格 什么自吹自擂 大言不惭 横扫天下无敌手 之类的豪言壮语应该予以鼓励 但决不允许言过其词 必须 经得起众网友的驳斥,譬如 朱顶余有权有资格 声称横扫天下无敌手!因为朱顶余 敢言敢当 绝不退缩 敢于豪赌一场 敢于摊牌 只是在实话实话而已,没有言过其词,而马天平 张祥前 等 就属于死不要脸不知廉耻 大言不惭 言过其实的人渣 应该立即永久封杀其IP!当然罗,也不能以朱顶余自己自言自语自卖自夸 应该由平等对话 进行一场 言辞犀利的大辩论 由辩论结果说话,
一开始 沈建其 对我的大言不惭 自吹自擂 恨之入骨 毛骨悚然 怒发冲冠 立即对我的主题帖发起毁灭性的理论围剿 企图 一举扑灭我的张狂气焰 ……沈建其的主动挑战 正中下怀 正中了的我计谋 我之所以 总是使用令人恶心的大言不惭 张狂得令人恶心 的语言风格 就是为了激发人们的怒气 使得人们上钩 陷入火阵 果然没出所料, 沈建其 飞蛾扑火 陷入火阵无法逃逸……
黄德民 见火势凶猛 隔岸观火 从不敢插言半句 生怕陷入火阵…… 于是 沈建其 在疯猪布下的烈火阵中 难以招架 弃械投降 临阵倒戈 放下屠刀 立地成佛 共创辉煌 走向光明 ……

 [3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10/24 19:57 

对【33楼】说:

普林老弟,你还不相信老哥的一片赤诚之心,你真的冤枉我了 急死我了 

 

你所考虑的这些问题 都被我这头疯猪 早就嚼烂了……

不是我装聋作哑  而是一言难尽  也不是就凭发一两个帖子就能完事的 也需要 制作动漫课件  以帮助想象辅助理解 函授的效果是最差的

你的意境我全都心知肚明 但我的想法意境 你是会觉得头晕目眩 不可思议的难以接受 但我只能负责人地告诉你  等效原理 只能算是力学实验范畴的颠扑不破的定理,即用力学实验是绝无可能否定 等效原理的  用电磁学实验是否能够鉴别 引力场还是惯性力场  赵凯华说爱因斯坦也没有实现电磁引力大统一   争辩这类问题 缺乏理论依据

但是 我已经早于93年深秋 意外彻底破解了光速不变的电磁学机理,能够顺利解释光行视角差 且给出了光行差计算公式 居然与狭义相对论中的洛伦兹变换式所导出的光行差计算公式完全一致   所以 我坚信 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是很精美的等效理论,但不是唯一的思维方案。     

但我没有修正时空观。却与爱因斯坦修正了时空观殊途同归 ,这就证明爱因斯坦的思路也属于一种思路 只不过属于很别扭的思路而已

所以 我并不痛恨更不排斥 相对论  

同理  我虽然严格导出了 引力温度梯度论 但我却不排斥 熵增原理  只是 拓展 升级了熵增原理  人类认识自然理解自然就是这样逐步升级 逐步完善 逐渐逼近真理的过程 并不需要 彻底摧毁 彻底否定 就像 有些昆虫在一生中几次蜕变 实行变态发育 或不完变态发育  那样  真理也是这样   并不是 自我毁灭   昆虫蜕变过程不吃不动 但并没有死去并不是死而复生 依然是那只昆虫的生命在延续……我们共产党也是这样, 我们共产党也属于完全变态 又是属于不完全变态的发展  给人以党变色 国变修 的感觉  其实 是 党在新时期所采取的新策略而已 ,我们不要企图颠覆共产党 只能改进完善发展共产党 同理不要企图颠覆熵增原理 只能升级改进之  也不要颠覆 相对论 只能改进其提法 以完善之   挑战相对论 就如同挑战共产党 是要遭到灭顶之灾的 属于乱臣贼子的行为 逆着历史潮流而动的反动派 当被诛杀!沈建其做出了光辉的典范 大胆地大踏步地改进了引力方程组  使得引力方程组 发生了 不完全变态   脱胎换骨  消除其别扭的成分 显得更顺畅 更合乎逻辑 升级 改进 完善了引力方程  所以沈建其  在引力理论领域 做出了显赫的贡献 必将因之而垂名史册 万古流芳……

[楼主]  [3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4 20:35 

马老师:我早已说老朱的智商在这里是最高的了。但会不会出错可也不是他自己说了算的。我和他智商相比,亿万分之一。但是愚者千虑必有一得。我就是因为智力极其低下,才让他上次给误导了一下。我要是聪明也不会等到两年多后才意识到是他错。所以说他也有误人子弟的一面一点不为过。
我在这里讨论科学问题,不管是对还是错,都是态度严肃的。这里容不得耍赖。我提出了一个实验,我给出分析,允许大家评论,但你要讲出道理。不是你胡乱谩骂一气就完了的事情,道理你要讲明白,否则你的就是扯淡 。
我的调整好的水平光线安静地在那里等待电梯下落,等待小孔来临。小孔到来后,光线立刻进入电梯继续向右传播,等到达右侧壁时,右孔已下移。光斑只能落到孔的上侧。请问这哪里不对了?我对此是认真的。这涉及到这个惯性系成立不成立的问题。
他说“光子沿着直线 保持频率不变的传播的参照系 属于惯性系 这是个每个中学生都知道的常识”
那么,在一个参照系中看上去,光子不走直线,这个参照系也属于惯性系吗?这是是非问题,一定要弄清楚的。
[楼主]  [37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5 06:22 

对[35楼]说:
恐怕未必嚼烂了。这里什么动漫也不用制作。随着时间增加,光线上翘,光斑和孔的距离加大是一定的。这个电梯系根本不是惯性系。根本不满足我惯性系的定义。

你要不承认我所判断的结果,你将永远无出息。
 [3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10/25 16:37 

电梯究竟是匀速下落?还是加速下落?,是极端短暂的闪光 还是连续光源,缓慢的闪光都不行! 这里存在着 光行(视角)差 必须使用 极端地短暂的闪光 就像照相机的快门那样,快门开启的时间间隔越短暂越能拍摄瞬间动作 你必须努力提高光源闪光的短暂程度 否则 光速如此之快 电梯座舱的两个对面的舱壁的间隔如此之小,你的所谓闪光已经等同于 连续的光源了 只有真正的闪光即一个波正阵面的反射行为才能体现出真实的 波行差 你那个所谓实验 是毫无学术价值的 就像刘武青的称重实验一样毫无参考价值,决不能作为讨论的基础和依据。
就是因为的反射壁与光源之间的距离太微小所致 光源与反射壁至少也得有一两个光年的距离。
 [3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10/25 16:38 

电梯究竟是匀速下落?还是加速下落?,是极端短暂的闪光 还是连续光源,缓慢的闪光都不行! 这里存在着 光行(视角)差 必须使用 极端地短暂的闪光 就像照相机的快门那样,快门开启的时间间隔越短暂越能拍摄瞬间动作 你必须努力提高光源闪光的短暂程度 否则 光速如此之快 电梯座舱的两个对面的舱壁的间隔如此之小,你的所谓闪光已经等同于 连续的光源了 只有真正的闪光即一个波正阵面的反射行为才能体现出真实的 波行差 你那个所谓实验 是毫无学术价值的 就像刘武青的称重实验一样毫无参考价值,决不能作为讨论的基础和依据。
就是因为的反射壁与光源之间的距离太微小所致 光源与反射壁至少也得有一两个光年的距离。
 [4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10/25 16:38 

电梯究竟是匀速下落?还是加速下落?,是极端短暂的闪光 还是连续光源,缓慢的闪光都不行! 这里存在着 光行(视角)差 必须使用 极端地短暂的闪光 就像照相机的快门那样,快门开启的时间间隔越短暂越能拍摄瞬间动作 你必须努力提高光源闪光的短暂程度 否则 光速如此之快 电梯座舱的两个对面的舱壁的间隔如此之小,你的所谓闪光已经等同于 连续的光源了 只有真正的闪光即一个波正阵面的反射行为才能体现出真实的 波行差 你那个所谓实验 是毫无学术价值的 就像刘武青的称重实验一样毫无参考价值,决不能作为讨论的基础和依据。
就是因为的反射壁与光源之间的距离太微小所致 光源与反射壁至少也得有一两个光年的距离。
 [4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10/25 16:43 

电梯究竟是匀速下落?还是加速下落?,是极端短暂的闪光 还是连续光源,缓慢的闪光都不行! 这里存在着 光行(视角)差 必须使用 极端地短暂的闪光 就像照相机的快门那样,快门开启的时间间隔越短暂越能拍摄瞬间动作 你必须努力提高光源闪光的短暂程度 否则 光速如此之快 电梯座舱的两个对面的舱壁的间隔如此之小,你的所谓闪光已经等同于 连续的光源了 只有真正的闪光即一个波正阵面的反射行为才能体现出真实的 波行差 你那个所谓实验 是毫无学术价值的 就像刘武青的称重实验一样毫无参考价值,决不能作为讨论的基础和依据。
就是因为的反射壁与光源之间的距离太微小所致 光源与反射壁至少也得有一两个光年的距离。


电梯的下落速度也很微小 加速度也很微小 你根本无法察觉其之后的效应,所以你的所谓实验毫无讨论价值。请回吧。
 [42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10/25 16:44 

电梯究竟是匀速下落?还是加速下落?,是极端短暂的闪光 还是连续光源,缓慢的闪光都不行! 这里存在着 光行(视角)差 必须使用 极端地短暂的闪光 就像照相机的快门那样,快门开启的时间间隔越短暂越能拍摄瞬间动作 你必须努力提高光源闪光的短暂程度 否则 光速如此之快 电梯座舱的两个对面的舱壁的间隔如此之小,你的所谓闪光已经等同于 连续的光源了 只有真正的闪光即一个波正阵面的反射行为才能体现出真实的 波行差 你那个所谓实验 是毫无学术价值的 就像刘武青的称重实验一样毫无参考价值,决不能作为讨论的基础和依据。
就是因为的反射壁与光源之间的距离太微小所致 光源与反射壁至少也得有一两个光年的距离。


电梯的下落速度也很微小 加速度也很微小 你根本无法察觉其之后的效应,所以你的所谓实验毫无讨论价值。请回吧。
[楼主]  [4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5 18:10 

你[35楼]说的话是人生哲学问题。有学术地位的人怕这怕那,学位、地位、名誉、金钱都是他们的羁绊。我怕什么?我是平民,我在学术领域发表我的见解只能提高自己声誉。你看,同样想彻底推翻一个理论,对不同的人效果不一样,甚至恰恰相反。这你承认不?

我不想成名,但我要弄清物理本质,发表我的观点,这是不犯罪的。中国科学院也管不了我、公安局也管不了我。我的学术理论也许会给某个学术门派带来灭顶之灾,但我不犯法。

沈建其则不同,他不走曲线迂回的战术,自己就会面临失去职业、地位的危险。对他的学术生涯是致命的。你其实和我一样,你不是也没什么官职吗?你也应是无所畏惧的,怎么谨小慎微起来了?
[楼主]  [44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5 19:23 

你[38楼]到[42楼]说的废话一大堆,什么用都没有,不切题。

我的电梯是自由落体,我的计算你根本没看,我那里是有加速度10ms-2的,所以你的前两个问号都没用,是废话。

我的光源一直开着,光线等待电梯,是连续光,这也看不出?

你捣鼓出一大堆没用的东西来,就是不想回答。我要什么快门?1000000秒后,光斑漂移超过小拇指长度了。什么电梯宽度不够?这也是理由?宽度越大越灵敏!我的光源可以有无限多。只要两光线间距小于孔直径,我就总能得到光。事实上,我即加速到1000000秒时,1毫米直径的孔投过去的也不是一个单光子,也是一束光。

你现在的回答,就叫计穷。
 [4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10/26 20:25 

对【43楼】说:

普林老弟,我朱老哥绝无捉弄、鄙视你的意思,对你是恨铁不成钢,也是忠言逆耳 直言不讳,一切都做人的需要,否则就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人。

我的良心不允许我违心谬赞你,只有对你直率,才对得起自己的天良。

刘武青曾做过 旋转凸透镜的实验,我用光行差效应予以解释……刘武青并不接受

我又随即中肯建议刘武青做一个旋转反光镜的实验,刘武青更不配合…… 其实 刘武青之所以必将碌碌无为 就是因为刘武青太自以为是 听不进网友的善良提示 偏信则暗 兼听则明的道理都不懂  必须博采众家之长  集思广益  淡泊名利 谦虚向网友学习 才会有所进取……

 我不知道你普林老弟 会不会参考朱大哥的中肯建议:做一个 高速旋转反光镜的实验,反光镜的半径越大越好 转速越大越好  然后用连续光源垂直照射高速旋转着的平面反光镜的边缘,因为其边缘的线速度最大,此时 就看 其反射光在旋转镜面对面远方的屏幕上的光斑位移量与反光镜面的滑动速度 的依赖关系,这是由光行差效应引起的  但却有所突破  因为其实验结果 是很难被现有的几何光学意义下的光行差计算所能预言的  这将具有 实用价值   这是赵凯华所无言以对的难题 也是 网络上探讨最多的光学多普勒问题   即所谓的 垂直多普勒效应  大家都知道 多普勒效应 必须具有连线方向上的分量 如果只有垂直分量就很难产生多普勒效应  激光测速也是利用多普勒效应 这就无法实施利用一次性闪光精确测量垂直方向掠过的目标(如敌机)的的瞬时速度和瞬时位置,必须借助连续两次的测量。垂直多普勒效应 研究的很多 都是使用 狭义相对论的洛伦兹变换结论进行讨论的  而且得到了令人费解的结果 即得到垂直多普勒效应总是一个负值,令人费解 这一实测结果  人们是利用 高速旋转光源照射 圆周上带刻度的光屏进行研究的  我用光行(波频)差效应来予以阐释居然得到了很通俗的结果,即运动的光源不仅仅会产生视角差 同时也会产生频率 相位 光程的差异 这就是 所谓的光波的垂直多普勒效应的实质,其实多普勒效应 可以一般地归纳为纵向波行差效应。多普勒效应 属于波行差效应的范畴,这个理论 很值得探究  我乐意奉送于你  不知老弟是否会笑纳  我不挂名 且乐意义务辅导

你不是善于做运动光屏的实验么  你不妨试一试 ……祝你有所成就 

 

[楼主]  [4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7 02:19 

你不妨手持一个教学用的激光笔,夜间站在马路一侧,照射马路对面墙壁。你如果嫌累,可以把它插到墙砖缝里。这样你就在马路对面的墙壁上得到了一个稳定的光斑。这时过来一辆汽车,把你的光线挡住了。不管这个汽车是匀速的还是加速的,在汽车上探出脑袋的人看这个光斑都是在汽车上扫过,但地面上看这个光斑总在原来光线的路径上。

汽车左右有两个车窗A、B。把车窗尽量做小,能使光线穿过去并不引起衍射即可。如果汽车是静止的,并且刚好车窗在你的光路上。那么光线从A车窗射入车内,再从B车窗射出,依然到达马路对面墙上的固定点。

如果这个车是开动着的,从A窗进入汽车的光线就可能有进无出了。光线进入A窗是肯定事件,从B窗射出是不肯定事件。汽车速度达到一定数值后,进入汽车的光就出不去了。因为光在从A走向B的这段时间内,B窗移动了,光线只能打到B窗后面的内壁上。光在内壁上形成光斑,这个光斑的位置距离B窗的距离,就是我要捕捉到的光斑漂移。车速越大,这个漂移越大。这个光斑漂移是在车内得到的。事实上,光斑位置依然在原来的路线上,只是汽车前进了。

这个实验和我电梯实验没有任何区别!我不管这个漂移的光斑在内壁上如何散射、反射,我只看它的位置。你说光行差在这里起什么作用了?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
[楼主]  [47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7 02:34 

你首先要看懂我的实验。

我在电梯中的“看”,完全不需要通过人眼看光斑的反射。我可以在小孔周围布满半导体面阵,就是那种数码照相机透镜后面影像成像的LCD。我可以通过数码设备读取到光斑落在LCD面阵上的位置。我也可以在窗口周围贴上感光胶片来获取在电梯不断加速过程中光斑的移动路径。总之,方法很多,都和光行差没有关系。

我都说到这里了,你应该明白我的实验了。你还想说点什么?
[楼主]  [48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7 03:55 

退一亿步说,即使你命令我不能使用设备读取光斑的投射位置,非要用眼睛去看,我的眼睛看到光斑的同时,也能看到小孔。它们两个影像在我的视网膜上成像也占有不同的位置,反映到大脑中的图像依然是光斑上移、光线上翘,因为我能看到它们的距离。这和光行差真的扯不上任何关系。你的抗辩是失败的。
[楼主]  [49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7 03:55 

我的实验原理非常简单,非常非常用不上光行差、运动透镜。因为我测量的是投射光斑,而不是反射光斑。我最大容忍程度给你的一个评判是:你没理解我的实验,就信口评论了。

我的本项理想实验已经完成。因为我的实验中不包括你的反对点,因而你的反对无效,成为了无源之水。
[楼主]  [5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7 04:02 

对[45楼]:
你说的情况和我这个实验不是一回事。你说的是反射光斑的位置,我这里是投射光斑的位置。两者不可同日而语。要不要我把这个实验画张图啊?

从左墙投射到右墙上的光束,在墙面上形成固定点。你在该点所在的墙上画个大十字作为x-y位置坐标,原点在光斑上。你如果用一面运动的镜子或者板子覆盖这个点,你会看到光线还是照射在这个点的位置——原点上,只不过光斑跑到镜子或板子上去了。只是z坐标变个一个板厚而已!

至于这个镜子把光线反射、散射到哪里去并不是我关心的事情。也就是说我并不关心反射光斑的位置。我只关心这个投射光斑的位置。

电梯中由左边小孔进入的光线因为电梯下落的原因,不能在有限时间到达右边小孔,于是这个投射光斑落到右边小孔的上方。看清楚是投射光斑。如果我在电梯右侧小孔周围安装上感光元件,比如半导体面阵,我一定能看到这个投射光斑的位置是在小孔上方,距离随时间增加而增大。

总之你并没有理解我的实验原理,因此你上面说的没有意义,不能构成对我实验的否定。
[楼主]  [51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7 04:03 

你说的这些东西的物理本质,我的书中都有。
[楼主]  [5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7 04:58 

我不接受别人的馈赠,好意我心领了。

对于电梯,在内部没有光源的时候,内部是黑暗的。如果有一束光从左孔进入,从右孔出,如果电梯内没有反光物质,如漂浮的尘埃,电梯内依然是黑暗的。如看夜空看不到太阳光,虽然太阳光依然充满天空。

在向下加速的电梯内,由于光束向上偏离(实际上光线并未偏离原路线,而是电梯向下偏离了),光束会照射在离开小孔的位置上,即小孔上方电梯侧壁上。这时电梯内会明亮起来。这是侧壁对投射光的反射、漫散射的结果。这里我也根本用不上光行差。我只根据电梯内变亮这一事实,用眼捕捉这个使电梯内部变亮的光源,我就会发现它是处于小孔位置之上的,并且不断上移的光斑。我也不用计算光的频率发生了什么变化,唯一给我的提示是:光走偏了。

无情的事实使我们看到了光线的上翘。这就是在爱因斯坦电梯内发生的怪现象:光受到引力向上做加速运动。在电梯中,我们虽然看不到光线的轨迹,但是我们却可以拿一个纸板拦截这个光。把纸板从左孔位置开始,向右孔方向移动,我们就可以描绘出,纸面上的光点在逐渐向上。我们就可以描绘出它的轨迹。

这个实验是完美无暇的。实验物理学家(我)根据光在惯性系内走直线的知识,判断出电梯中向上弯曲的光线(抛物线)实际是电梯向下加速的结果。电梯不是惯性系。

光线在这么短的距离下,参照系和场没有相对运动时,光不会走曲线(我的惯性系定义)。
但这里光走了曲线,因此我所在参考系不是惯性系。也就是说,我的参考系在场中有加速运动。加速运动的参考系不是惯性系。

因此我证明了加速下落的自由落体电梯系不是惯性系!
[楼主]  [5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7 05:25 

更正[47楼]“LCD”应为“CCD”
[楼主]  [54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8 04:51 

我前面说过,我不知道如何产生“嫉妒恨”,这是因为我从小到大就没有遇到过可让我嫉妒的人。我在小学3年级以前就是优秀学生,3年级以后就开始下乡辍学务农(运动所致)。从12岁就开始生产劳动,此后8年在农村没上一天学。恢复高考后,我在一位到我们村插队的女知青—隋蓉(大恩人)的鼓励下,申请弃农复学。学校给我安排到初三上课,没几天升入高中。在1979年高考中,我以全校第一全县第二的成绩考入5年制大学。可以说,我从来都没遇到过让我嫉妒的人,因此也不懂得如何嫉妒。当然我也遇到的都是好老师,他们对我的培养是永世难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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