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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是宇宙时空的基本属性,运动由宇宙的时间性与空间性决定。
即便“速度”是0,那也是时间与空间的关系。因此宇宙中的一切物质都在运动,运动是物质存在的前提。 就像前面说的,即便“速度”是0,那也是时空关系,只是数值的大小区别。 运动的表达可以形象的画成一个圆,圆的直径是光速,直径上的圆周角的两条直角边一个是物质的运动速度,另一条表示其他量。所谓的其他量可能是长度,也可能是时间,也可能是力。 物质与物质之间的作用必须通过物质的场完成,比如电荷与电荷之间在的作用就是由一个电荷的场对另一个电荷的作用。一个质量体是通过引力场对另一质量体产生作用。 但是同性质的场与场之间却不发生作用。比如电场对电场不起作用,磁场对磁场不起作用,引力场对引力场不起作用。这个有一点难理解,因为我们感觉好像不太对,两个磁铁靠近时会产生推力或吸力,总感觉像是场对场的作用。其实不是,是场对物质的作用。 我们看一下电场力的公式:F=Q1×κQ2/r²,公式中只有Q2的电场在起作用,Q1只提供受力的电荷量。 要是把公式换成:F=Q2×κQ1/r²,那就只是Q1的电场对Q2的作用,总是只有一个电场在起作用,看不到电场对电场的作用。 所以我们感觉到的推力和吸力是场对物质的作用,不是场对场的作用。 因为场离开场源后就与场源无关了。如果是场对场的作用,那么物质就感觉不到受力。 场是向外“流动”的非实体物质,是场的“流动”产生的“冲刷力”对物质产生的作用。 流体对物质的冲刷力公式就是:F=k√(1-u²/v²),其中u是流体的流动速度,v是物体的速度。物体相对流体静止时冲刷力最大,当物体与流体的速度相同时,受到有冲刷力为0。k是阻力强度,可以通过物体静止时在流体中受的力来确定。因为这和物体在流体中的截面积、流体的质量、相互间的磨擦力等相关。k也可以表达为F静,即静止时受的冲刷力。 显然把场看作流体,在场听电荷或受场力作用的物质所受的力就是 F=F静√(1-u²/v²), 在这里,v就是场的速度。 场的速度是多大呢?其实就是光速,我们想象一下就知道,假设有一个静电荷,它的周围就会有电场,电场向外流动着,但是由于极为均匀而无法察觉,只有检验电荷受到的冲刷力表明电场在向外流动。但是,假如让电荷产生一点变化,场就不那么均匀了,就可以看出流动了。比如让电荷变大一点、变小一点,那么变大的电场或变小的电场就会以场的流动速度向外流出。假如电荷突然消失了,电场也不是瞬时就不存在了,而是已经产生的电导怪恒定的流动速度继续向外流动,那就是电场的下降沿了。电荷突然出现,电场的上升沿又以恒定的流动速度向外流出。电荷如果按正弦规律变化,则正弦变化的电场就源源不断的流出,形成了电磁波。所以电磁波的移动速度就是电场的流动速度。所以上面的公式就可以写成了F=F静√(1-u²/c²), 显然当电荷与电场有速度相同时受的电场力为0。这就是为什么给质子加速时发现随着质子速度的提高,加速度越来越小的原因。因为在相同的电场下,速度越高受的电场力越小。 F=ma,F静=ma/√(1-u²/c²),QE=ma/√(1-u²/c²),因为我们无法感觉到电荷受的力变小了,所以我们的感觉就是电荷的质量变大了。 上面的受力公式也表明,电场力给电荷加速度的极限就是电场的速度,这非常好理解。一个人推车,车的速度不可能大于人的速度,车速度大于人的速度人就摔倒不到车了,车没了加速度如何大于人的速度呢? 宏观物体受的力也是通过场的作用,是受力点的分子或原子受力产生位移趋势,这一趋势就会以电场的方式作用于相临的分子或原子,因此力的作用就会物速度传遍整个物体。因此,宏观物体的速度极限也是光速。 这就是最简单的原理,其他的数学的或物理的表达无论多么复杂,都是相对我们的感觉而言的等式变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