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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质运动规律
[楼主] 作者:dyn2h  发表时间:2003/09/11 16:30
点击:917次

  (我研究的对象是基础物理学,在讨论相对论的时候很多时间是在讨论数学问题,很多朋友认为物理规律完全可以用数学规律来代替,本人认为这完全走上了舍本求末的怪圈之中,在短时间内我无法说服这些朋友,于是我进行了思考。思考的结果是我们必须重新建立新的物理学模型,完全废止数学模式的物理学。这就象我们现代所使用的计算机,它的运行都是按照人的思维方式进行动作的,它是人们的一种工具。同样物理学离不开数学,但数学仅是人为附加在物质运动规律上的模式,它方便了物理学研究,它把物理学推到了很高的境界,然而它依然等同于计算机运作原理,是物理学研究的工具,它不是物理学研究的全部,根本就不能够代替物理规律。)

  所谓规律无不是物质运动的规律,没有非物质的规律存在,而任何物质运动无不受到外部存在条件的制约。任何忽略、无视客观条件制约的实验、推导、演算都不能够确定其结论一定正确,一般情况完全可以说其是错误的。 我们就拿一根铜导线导电为实例,这根铜线的导电规律应当遵守V=IR(欧姆定律)。这根铜导线真的能够遵守欧姆定律吗?其实,严格地讲它根本就不能够遵守欧姆定律,因为至少两种条件下这个定律是不成立的。一是电压太小的时候,导线上面根本就没有电流通过;一是电压太大,铜导线根本就承受不了,会烧断。另外还有超高温或是超低温情况下,这根铜导线也不遵守欧姆定律。

  这一事例告诉我们一个事实,物质运动规律是有极限的,是有条件的。它不应该一成不变,我们不应该随便就用数学方程代入就进行计算、变换,任何数学模型下的物质规律,应该是有条件的,还应该是近似的,不可能是绝对的。我们可以验证上述结论,在人类已经发现的规律中无一例外。从以上结论出发,我们不难得出象《相对论》这种纯数学模式得出的物质运动规律会有几分的可信成度。首先,其运用纯数学方式推导物质运动规律本身就是不懂物理学的体现,因为数学的每一步推导都没有进行物理现象的比照,其起源根本就是虚假的,或者说完全荒谬的前提,也是没有物理现象支持的结论。

  物理学的数学模型就如同自然景观之绘画、之照片,无论照片多么的精确,都不能够完整表述自然景观的全部内含,更不能够将其等同于自然景观。从物理学角度上看,绘画与照片是对自然景观一方面的描述;从哲学角度上看,绘画与照片是外在的、表面的、直观的、片面的自然景观的描述。从以上论证可以说明,绘画、照片虽然是描述自然景观必不可少的、并且非常据有说服力的、或者还是最佳的描述方式、方法,但它并不能完全描述自然景观之全部、之内在,且还不能说从宏观或者微观上描述,也不是自然景观之实质的描述。

  用数学模型描述物理规律何偿不是非实质、非内在、非完整地描述!因为物理学与数学其各自具有其各自的规律。从表面上看数学应该是广柔、勃大包容了物理学规律,其实我们细想一下,数学何尝不是物质运动规律中的一种!它也是物质运动规律之其一!物质的运动是物质内部质与表的体现,也有外在条件的制约,而数学规律,只能够是数与数的规律,它能代替物质运动规律吗?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它就是物质运动规律。诚然,数学可以对物理规律进行描述,但它也仅仅是一种描述而矣,如果将描述的结果进行推算、演化,其结果我们能够确定其正确吗?这就需要回到物质运动规律的起点进行逐一核对,每一步的推导都需要验证,这就如同数学规律哥德巴赫猜想,其结论看上去是成立的,可是对自然中的所有的数都成立吗?

  我们的物理学者也应该象数学家一样客观而实事求事。

  相对论的原始推导中,就存在上面我所说的情况。物质的运动与数学在没有直接联系的时候,它应该与数学无关,我们知道数学中的数并不是都有规律的,数学中的数绝大多数是无理的,绝大多数是没有规律的,也是不能够进行推导运算的。而爱因斯坦却通过假设环境进行推导,应该违背了物质运动规律!下面我们退一万步讨论其推导的过程。

  狭义相对论惯性中的数学洛伦兹变换,我们没有理由说其数学推导是错误的。然其推导的过程符合物质运动规律吗?有什么理由确定物质运动规律要遵循这一数学规律?而我们更没有理由确定物质运动规律要遵守洛伦兹变换而不遵守伽利略变换!这一转换的过程没有物理实验支持。相反,我们能够以已之矛刺已之盾,其结果当然是自相矛盾:

  用U=U`+v式代入方程,结果将永远是爱因斯坦所期望的。难道U=U`的时候我们得不出大于光速的结论?当然是可以的,我举一个很随便的例子:我们在一艘光速飞船上将一个球体作与运动方向垂直的抛物运动,不管这一抛物运动是重力行成的,还是弹簧造成的,反正物体作向上再向下运动,在飞船上看球体是简单的上下运动,而在飞船下的人看则是抛物运动,因为球体在水平上的速度还是光速,所以这一球体如果飞船下人看到的是抛物运动,那么球体的复合运动将是超光速运动的,因为抛物线实际运行的轨迹比水平直线上长,那么这一球体的运动就超光速了。或许有人说这个抛物曲线也是光速,那么就得出在飞船之外根本看不到抛物运动,看到的是一条直线,得出在飞船之外根本看不到飞船上的任何运动,这可能吗?这就回到了相对论中的结论U=U`+v的结论,它不是也告诉我们,在飞船之外根本就看不到任何运动吗?在飞船之上的任何的运动相对为零吗?如果说正向的相对运动还可以勉强说说之外,飞船上反向的运动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综上所述,爱因斯坦的所谓《相对论》只不过是运用数学推导出的一个物理怪异,根本就不是客观事实!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发和引用)

                

2003/04/30 丁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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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清华小猪  发表时间: 2003/09/11 17:15 

回复:错误的归谬

我们用归谬法反驳一个理论时,必须是先假定其各个结论正确,然后推出矛盾。

相对论指出飞船是不能达到光速的,您却假定一个光速的飞船作为参照系,然后推出矛盾。这不叫归谬法,这叫循环论证。
你提出光速飞船时已经蕴含了相对论是错的,然后果然推出相对论是错的,可不是什么重大发现呵~~~~~~~~~

另外,伽利略变换在高速下不成立,从接近光速的粒子的衰变没有生成超光速粒子就可得证。参见鄙人的另外几个帖子。

 [3楼]  作者:清华小猪  发表时间: 2003/09/11 17:32 

回复:错误的归谬

关于数学与物理关系的大段论述有些象是个人信念,如爱因斯坦坚持物理理论必须是美的一样。

只就比较具体的结论说几句:

我们用归谬法反驳一个理论时,必须是先假定其各个结论正确,然后推出矛盾。

相对论指出飞船是不能达到光速的,您却假定一个光速的飞船作为参照系,然后推出矛盾。这不叫归谬法,这叫循环论证。
你提出光速飞船时已经蕴含了相对论是错的,然后果然推出相对论是错的,可不是什么重大发现呵~~~~~~~~~

另外,伽利略变换在高速下不成立,从接近光速的粒子的衰变没有生成超光速粒子就可得证。参考鄙人的另外几个帖子。

[楼主]  [4楼]  作者:dyn2h  发表时间: 2003/09/11 20:10 

清华小猪还没有踏入科学的门槛。
  小猪还没有物理学的思维能力,这里不是你讨论的地方,你还是念你的书是上之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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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楼]  作者:dyn2h  发表时间: 2003/09/11 20:16 

如果你认为我的文章有何错误:其一应该请教你的老师;其二看看高手对我的评价。
    你的评论完全没有入门,如果要我打分的话应该是零分。顺便告诉你一声,你所崇拜的沈建其实际上是一个“二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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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作者:jiuguang  发表时间: 2003/09/11 23:56 

数学、物理理论与自然规律

我基本同意丁先生的观点。我认为物理研究的是自然规律,而规律则由抽象的理论形式表述出来。理论是人为建立的,供人理解和应用的,并不属于自然界,只是人理解自然解释自然的工具,而人是会犯错误的。物理是自然科学,也就是说它必须与自然规律相符,是需要通过验证的。而数学则完全是抽象的,数学问题只能用数学的方法来证明。

自牛顿开始,物理理论已经非常严格地用数学形式表示了,这使物理有了超出人们现象的精确性,以至于有人可以准确地算出一棵未知行星的位置。当然如果有比数学更好的方法来描述自然规律,那当然更好了。但是在可预见的将来是不会有的。

但是如果喧宾夺主,认为自然界应当按照自己或别人推出来的规律运行,那就大错特错了。人们只能解释自然规律,而不能创造自然规律。从爱因斯坦开始有不少人或多或少的有了创造自然规律的想法。他们肆意曲解自然,让其符合自己的理论,但又拿不出可得到实验验证的东西来。科学家一样可以相信上帝,科学家和科学并不一定相关,不要迷信科学家。

 

 [7楼]  作者:清华小猪  发表时间: 2003/09/12 09:28 

回复:再论错误的归谬

用归谬法反驳一个理论时,必须假定其各个结论正确,然后通过正确推理得出矛盾。

从dyn2h推理的具体逻辑来看,假使真的存在一个光速运动的飞船,飞船上有一个垂直于飞船以速度V运动的物体(“垂直于飞船”的限定并不必要),则该物体移动距离S时,所花时间为飞船时间S/V,由狭义相对论知道此时地面已经历了无穷长时间。亦即对地面观察者而言,飞船上那个物体经要经历无穷长时间才能相对于飞船有一个位移,因此那个物体实际上相对于飞船是不动的,与飞船的速度——光速——相同。并未推出超光速啊!!
归根结底,是绝对时空观一不留神就从后门溜进来了。这是反相人士最常见的错误之一。当然捍相人士也常会犯的:)不然怎么称相对论是时空观的一次革命呢!

从dyn2h推理的根本逻辑来看,相对论指出飞船是不能达到光速的,您却假定一个光速的飞船作为参照系,然后“推出”矛盾。这不叫归谬法,这叫循环论证。因为您提出光速飞船时已经蕴含了反相对论的论点,然后果然“推出”一个反相对论的结论,这算怎么回事啊~~~~~~~~~
(我将“推出”加上引号,是因为您具体的推理也不正确)

另外,伽利略变换在高速下不可能成立,从近光速粒子衰变没有生成超光速粒子就可得证。详情参考鄙人的另外几个帖子。

 [8楼]  作者:清华小猪  发表时间: 2003/09/12 09:33 

回复:本人确实还没有踏入物理学的门槛(本人学微生物),但可以五十步笑百步啊——各位还没有踏入逻辑思考的门槛
论物质运动规律
 [9楼]  作者:jiuguang  发表时间: 2003/09/12 09:39 

请发表点与题相关议论
或许你还没有独立考虑过问题,请考虑好了再发表你的观点。不要只是复述别人的东西,不管是对是错。
 [10楼]  作者:清华小猪  发表时间: 2003/09/12 09:43 

回复:“再论”一帖回错位置了抱歉——兼论“高手”

权威或高手在具体的问题面前是平等的,我不会因为高手对你的评价而放弃独立的思考。正如各位并不会因为爱因斯坦是公认的大师而放弃对他的挑战一样。

至于沈先生是”二瘤子“,在下不明其意,况且也不重要。本人从不崇拜任何人,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沈先生与我只是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罢了。

 [11楼]  作者:清华小猪  发表时间: 2003/09/12 09:56 

回复:我也同意dyn先生的观点——对相对论部分的挑战除外

相对论部分除外是因为我在”再论错误的归谬”一帖中已说明白了。

不知谁认为数学规律可以代替物理规律,居然犯如此显然的错误。

物理规律可以而且必须用数学规律来表达。任何一门学科到达成熟的标志就是数学的广泛运用。

所以我完全站在显而易见的胜利者dyn2h一方了:):)

 [12楼]  作者:清华小猪  发表时间: 2003/09/12 10:12 

回复:抱歉,上一帖是给dyn2h的,所以与您的题不相关
论物质运动规律
[楼主]  [13楼]  作者:dyn2h  发表时间: 2003/09/12 12:35 

你的逻辑思维混乱,没有办法进行讨论!

    我们指出相对论是错误的,你却拿相对论的思想来指正我的观点的错误,在逻辑上存在问题,不知道这位小猪学了点逻辑、或者离散数学中的逻辑推导没有。完全是强盗思维。

    我指出相对论是错误的,你得拿出相对论之外的被共同认知的理论进行证明,或者直接取证物理事例为上上。(如果相对论是错误的,那么你就是拿错误的东西来论证某事物是错误的,你与沈建其犯同一个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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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4楼]  作者:dyn2h  发表时间: 2003/09/12 12:40 

同意1+1=2;不同意1+2=3?
搞不清楚清华小猪想要说明什么?思维异于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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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  作者:清华小猪  发表时间: 2003/09/12 13:31 

回复:论“有效的反驳”

我们证明一个理论是错的,原则上只有两个方法:

一是指出其与事实不符(当然可以通过推导放大成可证伪陈述)(实践检验);

二是指出其蕴含内在的逻辑矛盾(归谬法)。

而用另一个理论从外部来反对一个理论在逻辑上是无力的。但是一个理论在面对”归谬法“攻击时,是可以引用自己理论的合乎逻辑(不必合乎事实)的结论的。因为这种引用根据的是归谬法的逻辑,而非直接反对另一个理论。

我在“再论错误的归谬“一帖中引用了相对论的钟慢效应来指出光速飞船中的一秒相当于静止系中的无穷长时间,来反驳dyn先生想直接从相对论中导出相对的矛盾的归谬企图。有何不合逻辑的地方?

 [16楼]  作者:清华小猪  发表时间: 2003/09/12 13:32 

回复:论“有效的反驳”

我们证明一个理论是错的,原则上只有两个方法:

一是指出其与事实不符(当然可以通过推导放大成可证伪陈述)(实践检验);

二是指出其蕴含内在的逻辑矛盾(归谬法)。

而用另一个理论从外部来反对一个理论在逻辑上是无力的。但是一个理论在面对”归谬法“攻击时,是可以引用自己理论的合乎逻辑(不必合乎事实)的结论的。因为这种引用根据的是归谬法的逻辑,而非直接反对另一个理论。

我在“再论错误的归谬“一帖中引用了相对论的钟慢效应来指出光速飞船中的一秒相当于静止系中的无穷长时间,来反驳dyn先生想直接从相对论中导出相对的矛盾的归谬企图。有何不合逻辑的地方?

 [17楼]  作者:清华小猪  发表时间: 2003/09/12 13:40 

回复:您将数学和物理的关系“浅入深出”,然后夹带私货,我只能将您一分为二啊!
论物质运动规律
[楼主]  [18楼]  作者:dyn2h  发表时间: 2003/09/12 20:10 

你的归谬法本来就存在逻辑错误,不能够用于物理论证!
文学中的归谬法只能够用于文学,对严谨的科学论证当中归谬法本生就是一种谬误。请问何种科学论证使用过归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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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9楼]  作者:dyn2h  发表时间: 2003/09/13 05:28 

我的推导应该是没有逻辑错误的
倒是你的论证与推导中存在明显与事实不符或者与科学论证法不符的文学论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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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楼]  作者:dyn2h  发表时间: 2003/09/13 05:34 

我与你根本就不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关系
我是从高中时期开始潜心研究基础物理20余年的人,我能够一眼看出你对物理未入门,这当中是必然的、有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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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1楼]  作者:dyn2h  发表时间: 2003/09/13 05:56 

关于小猪所说的文章最后部分的说明

    文章其实完全可以不需要最后部分的事例论证部分,那部分仅仅是用事例说明问题的一种方式,关于这种方式爱因斯坦与其他人讨论的时候也采用,并不是我所发明。我也觉得最后部分有虎头蛇尾之嫌,但并不影响对于相对论是一种错误的结论。

    文章的目的基本上是近期在网上讨论的总结,也是我的经验的总结,它是来自于已经得出相对论错误结论之后,我得出相对论错误的结论是20多年前的事情了。

    我相信倒相对论的朋友绝对不是看不惯相对论,在高中时期本人也是相对论的崇拜者,也是一个物理学研究的爱好者。就是因为相对论与我们了解的物理学产生了本质的冲突,才使我开始怀疑相对论、论证相对论。相信能够得出相对论错误的人也绝对不是一两件物理事例才形成的,一定是遇到了只有推翻相对论才能够解决实际物理事例才走上这条道路上来的,本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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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楼]  作者:无尘宗禅  发表时间: 2003/09/13 10:44 

回复:归谬法属于文学?
归谬法属于逻辑推理的范畴。
[楼主]  [23楼]  作者:dyn2h  发表时间: 2003/09/14 06:26 

当然是逻辑的范畴,但是是文学中的逻辑范畴。
总结出归谬法本身就是文学论证,在物理论证中一般不使用此法,此法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比如小猪的论证,就能够将正确的东西论证成错误的东西。同样也可以将错误的东西论证成正确的东西。其逻辑上存在明显的破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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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楼]  作者:无尘宗禅  发表时间: 2003/09/14 08:25 

推理逻辑还分文学的,理学的和其他什么的。
还有这样的分法吗?听到这话,我想没人不晕的。
 [25楼]  作者:清华小猪  发表时间: 2003/09/15 12:02 

回复:不懂逻辑还研究了二十年——我真的佩服您愚公移山的精神啊!
论物质运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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