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 假如现在宇宙是极其原始的状态,空无一物。则宇宙中不存在场。空间没占有,也没有作用。
但是,场不是瞬间建立的,而是由电荷为球心以一定的速度向外扩张的,这个速度就是场速。 电场是一种场、磁场是一种场、引力场是一种场,也许还存在着许多其他我们未知的场。比如人们常说的气场,只是我们现在还不能用实验的方法测量到。还有人的思维是不是也规于一种场呢?这不是要讨论的话题,不管它了。
每一种场的作用性质不同,作用对象不同,但是场与场共用空间,所以场与场会互相作用。即磁场与电场有相互作用,电场与引力场有相互作用,尽管作用大小不同,但是一定有作用。根据场的定义,没有作用就不是场了。 为什么速度的极限是光速呢?非常显而易见,一个人推车,车的速度一定不会超过人跑的速度,车要是比人的速度快,那就不是人推车了。场是以一种流的形式存在,所以对任何物质的作用就不会超过场速,假如电场给一个物体加速,那个物体的速度最高不会超过场的速度,超过场的速度场就"追"不上它了。 这时,在那个物体上,任何物质不能向前或向后移动,因为没有向前或向后的作用(电场有正负,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一个方向的力不存在,反方向的力也不存在)。所以,以光速运动的物体也不会在运动方向上与其他物质发生力的关系。 那个以场速运动的物体只能向上下左右移动。事实上,当物体的速度达到场速时,那个物体实际上就处于一个二维空间中了,根本不存在前后的概念。而三维的物体不可能存在于二维空间中,所以实体物质不可能达到场速。 此外,正如前面提到的那个电荷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它的出现和消失信息以场速向外扩散,如果它不是突然消失或突然出现,而是以正弦规律变化,那场就随着它进行正弦变化。我们把这样变化的场称作电磁波,光其实就是一种电磁波。所以光在真空中的速度就是场速。此后我们就可以直接用“光速”代表“场速”这个词了。所以,实体(三维的)物质速度的极限是光速。 场对其他物质有影响,不同的场影响方式不同,但是场的速度都相同。不同的场之间也互相影响。当场与另一种场发生相对运动时,就会互相作用,但是这些作用都是正交的,因为前面知道沿传播方向上光速运动的物质不与其他物质发生力的关系。比如电场会激发出磁场,互相是正交关系,引力场会让电场的波动发生改变(这个与空间密度有关,将另文阐述),假如引力场一边强一边弱,与电场的作用就形成一边强一边弱,则穿过引力场的电场会在强的一边减速,弱的一边加速。这里注意,引力场与电场的传播方向上也只是正交的作用,但是光波是横波(因为没有前后的概念),那么对于横波,一边与引力场作用相加,一边与引力场作用相减,相加相减的作用又因为引力场作用一边强一边弱而不平衡,导至电场的传播方向改变。而在完全没有引力场的地方电场的传播速度最快,方向也是均匀的(球状扩散)。 注意,场本身没能量,但是场的波是有能量的。就像静止的水本身没有能量(指宏观对外有作用的能量,暂时不提质能关系的问题),但是水波有能量。 我们想象一个橡皮作的尺子,这个尺子可以拉伸和压缩,当这个尺子在某个条件下压缩了的情况下,它自己并不知道同,因为它自己量自己长度数值(刻度数)没变。 当电场在引力场中转向了的情况下,电场自己并不知道,它依然认为自己是均匀的直线(垂直场源为球心的球面)传播的,就像我们虽然在太阳的引力场中,但是假如太阳不发光,我们根本不知道,假如所有的天体都不发光,我们就会以为我们地球是静止在宇宙中的。但是在远离电场以外的物体感觉到的情况则是电场转向了。 如果我们以光是直线传播来作为标准,那么就是引力场让空间弯曲了。就像用放大镜看东西,看到的是东西变形了,感觉不到是光发生了转向。 所以引力场是一种相对电场来说让空间发生弯曲的场。 我们以引力场为参照物时,光速是可变的,至少它在强引力场中会变慢。 所以,实际上相对论与经典物理学其实的分歧是在于以电场为参照物还是以引力场为参照物的分歧。 其实理论上以谁为参照物都可以,都能正确的表达宇宙的规律,二者没有本质的矛盾,只存在表达形式上的矛盾。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以引力场为参照物出现了问题,人们无法捕捉到光的速度变化,因为人们用的一切测量手段都建立在电场的作用基础上,就像用橡皮尺子自己量自己,当然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现自己变了。 引力场太弱了,人们无法方便的使用引力场来进行各种测量和实验。那就只好以电场(光速)来当作参照物,那就是相对论物理学了。就像以地球为参照物时,必须先假定地球是静止的,以电场为参照物时,必须假定光速不变。
事实上在引力场看来,光速是会变的,这一点将另文专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