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有上限时,就必然存在一特殊参考系
数学本质上要求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无上限、无特殊参考系的“相对性假设”与“伽利略变换”在“绝对时空”里自洽,要求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上限值为C、无特殊参考系的“爱因斯坦变换”在“闵时空”里自洽,这些好象是理所当然的。
在“绝对时空”里“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无上限”、光电磁波对任何参考系的相对速度都是无穷大,“相对性假设”与“伽利略变换”适用任何参考系之间的速度变换,所以“无特殊参考系”。
因此,“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无上限”决定了“无特殊参考系”的存在。若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有上限,“相对性假设”就不再成立,这样“无特殊参考系”就必然不成立、就必然存在特殊参考系;光电磁波速对这一特殊参考系有上限,其它参考系通过某一变换与该光电磁波依然保持同一相对速度。而对于这个特殊参考系,物理上是没有要求它一定是绝对静止系的。
同样,我们可以假设有这么一个时空模型,在这个时空模型里面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有上限、但无特殊参考系;这时,我们就发现当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上限值时,“相对性假设”就不成立、“无特殊参考系”就必然不存在,就必然存在一个特殊参考系,所以这样的时空模型在数学上就错误的。
这样,“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无上限”、“无特殊参考系”与“相对性假设”在数学本质上是一一对应的数学映射等价关系;而一个时空模型既要求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有上限、又要求“无特殊参考系”、还要求“相对性假设”在其中自洽,就更错误了,而“闵时空”就是这样的时空。
所以,“绝对时空”与要求“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无上限”的“相对性假设”与“伽利略变换”只是数学意义上的存在;而那种既要求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上限值为C、而又要求“无特殊参考系”与“相对性假设”在其中自洽的“爱因斯坦变换”与“闵时空”,它们在数学上都是错误与矛盾的,连数学意义上都不成立;更别提在“闵时空”里运用“爱因斯坦变换”对那种既要求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上限值为C、而又要求“无特殊参考系”与“相对性假设”成立的数学运算了,都是错误的。
因此,“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无上限”就决定了“无特殊参考系”,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有一上限值时,就必然存在一特殊参考系;而那种不明白“相对性假设”的数学本质,要求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有上限值、又要求“无特殊参考系”的想法在数学上都是错误与矛盾的,更别谈物理了。
正确的、有物理性的时空模型,有并仅是物体运动速度值与光电磁波速有上限、又有特殊参考系的时空模型,它必定是有物理性的时空、“相对性假设”必定在其中不成立的时空,它就是除去错误的“相对性假设”、并以“光速不变现象”为数学基础构建的“物理时空”。
那么,物理规律真理“物理规律在所有参考系里都有相同的形式”中就必有一特殊参考系,其它参考系对其协变。因此,“一切参考系平权”与“广义相对性假设”都是错误的,它们不但不是“物理规律在所有参考系里都有相同的形式”,还是被“物理规律在所有参考系里都有相同的形式”所否定的。
所以说物理学到现在对基础物理概念的研究还是非常缺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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