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曹中寅剽窃朱顶余的计算结果,触犯了法律,必将绳之以法 曹中寅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 |
湖北曹中寅剽窃朱顶余的计算结果,触犯了法律,必将绳之以法 曹中寅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 |
湖北曹中寅 无偿占有朱顶余的劳动成果!巧取豪夺 诡辩论 胡搅蛮缠 吃一堑长一智 吸取沉痛的教训 不过我朱顶余可不是好惹的 必将雇佣狙击手伺机击毙湖北曹中寅这个灭绝人性的家伙 |
楼主:
曹先生即使有违背承诺的地方,最多涉及合同纠纷,你们可以通过协商、法律、仲裁解决。这里不涉及刑事犯罪。但是您出于义愤,不顾法律,在公开场合发出对他人人身的恐怖威胁,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我是懂法律的,刚才找半天版主,在线的一位都没有。我只能再次要求您删除本楼,以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
谁违背承诺了?即使前面有“即使”两字,我也感到很不舒服。王先生看不出谁对谁错,不是数学内行。 |
王先生用词不当,什么出于义愤,完全是恼羞成怒。我曹某人的承诺是严肃认真的,既然作出承诺,是绝对不会违背的,何况是区区几百元,但是有人在数学方面想骗我蒙我,那看他有这个本事没有?一般是没门的。看来你也不是数学内行 |
曹先生,这是我对朱先生说的话,是为了让他删除本贴。我总不能说“您出于恼羞成怒,不顾法律...”吧?您完全没必要计较。这是讲话策略问题。我不能釜底抽薪,但也不能火上加油,更不能引火烧身。作为局外人,我只是不希望这里成为非学术的战场,至于数学,我确实不是内行,四则运算只略知一二。因此,计算问题上我并不做评判。 |
对【6楼】说: 王、抢、烧…… 户主的头部被豁出一条血口子……鲜血溢出 全身被染成红色……后来双方代表都被带进派出所……进行笔录……我的一席话过后……派出所宣布被打者活该!因为我朱顶余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常年在离家百余里外的县城任教……妻子一个人带着六岁小孩在家艰苦度日……这个被打的是一个四十多岁好吃懒做的大骗子 从我的妻子手里骗走八千余元,当我到家过春节时 我的妻子向我哭诉了此事……我随即前往索要款项……结果被他雇佣的地痞轰了出来……我于是请示了派出所,派出所也无奈……但其中一个民警是我曾经的学生,他暗示我 以牙还牙 适可而止 不要危及性命 给他一个皮肉破绽而已……于是我就召集了我的那些流传于湖北、湖南、新疆等各地的小纰漏……立即出击……这个家伙从此老实起来了 我要制裁曹中寅 一封邮件即可 狙击手击毙曹中寅……现已经正在逐步实施击毙曹中寅这个灭绝人性的狗杂种 无赖汉 诡辩论 耍赖皮 不守信用 不讲义气 不仗义 坏风气 因为曹中寅这个网络大骗的影响祸害了一大帮诚实守信的网友 一律先交费 再 公布计算结果 我朱顶余早就详细公布的我具体详细信息……而曹中寅从来不公布具体的详细信息 如果曹中寅也敢像朱顶余这样详细公布具体的信息 工作单位 具体的通讯地址 省、市、县 具体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我必将立即电话联系曹中寅所在单位的领导以及曹中寅的妻子 交涉曹中寅耍赖一事 到曹中寅单位去评评理 我已经向公安机关报了诈骗案 诡辩论 耍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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