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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验证明力的传播速度为C
[楼主] 作者:刘久明  发表时间:2003/04/01 23:50
点击:576次

虽然我对力速关系没有研究,但我觉得逆子先生关于帆船和马车两个例子能够说明无法对同一物体施加恒力的观点。

但在醉张先生的问题中运用力速关系说明物体在加速时所受的力会减小这一观点似乎是无根据的。与逆子先生所举例证不同,在醉张先生的问题中,引力发生在两物体之间,其引力来源在碰撞前始终处于运动的前方,并且其传递速度远大于物体的靠近速度,其引力减少的可能性也许影响不大。但根据牛顿引力定律,两物体的引力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所以当两物体相互靠近时,引力会由于距离的减少而增大(当然加速度也会有所增大,这不是要讨论的范围),所引力注定要减少一说恐怕难以服人。此一观点望醉张先生和逆子先生参考。

一般来将牛顿在提出引力公式时并未考虑引力传播速度,这是事实,但其公式中确实又反映的这种关系,也许并不贴切,但还是有所体现的,也许大家已经注意到,引力的大小按说应该与距离成反比(参考弹簧秤的性质),但牛顿引力公式表现为引力的大小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为什么?因为这是引力传播速度引起的一个近似。

与之相关的另一个问题也再此向大家提出一个个人看法(也许我孤陋寡闻,没有听到过这样的说法),其实引力中心并非物体的质心,引力中心实际上应该是比物体质心偏向被吸引物体一侧的某个位置,当距离比较大时这个偏移可以忽略,但当距离比较小时,这个偏移是不能忽略的,它(这个偏移)与两物体的距离有着极其显著的关系,并且可以用微积分推导出来,所以有实验表明地球上个高度的引力常数有所不同,考虑到引力中心的偏移,这个差别就是可以解释的,这一观点希望得到刘启新先生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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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醉鬼张三  发表时间: 2003/04/02 07:47 

你忽视了我一文中的一个词:同一位置。

你前面的论述是正确的,但是与力速关系并不矛盾,而且我也考虑过,它们的相互位置的改变必将对它们的引力与加速度产生影响,所以现在只考虑在无数个同一位置上的相互比较。

请再想想。

 [3楼]  作者:lqx8295  发表时间: 2003/04/02 18:39 

致刘久明先生和张三先生

刘久明先生说没有实验证明力的传播速度为c,这种思路是正确的,两物体之间的引力应该以公共质量中心为坐标原点进行计算也是正确的,各种关于牛顿万有引力的书上也都是这样说的,只是由于太阳的质量很大,用日心代替公共质心的误差太微小了,不会对一个运动系统的能量守恒产生破坏,一般的能量守恒都是相对于一个二元系统而言的,如日地系统、月地系统等等,这在天文学上称作二体问题,

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可以由开普勒三大定律推导出来,而开氏三定律都是守恒律, 由它们推出的万有引力定律是以无限大速率传播的,公认这(无限大速率)是错误的,但是都不敢说守恒律是错的,大家都忽视了无限大速率是由守恒律推出来的,张三先生敢于否定守恒律这是要有勇气的,他的根据是力速关系,依我看根据是力速关系要推导出能量涨落,其中还差三个环节,要画出矢量图形来证明,不然,专门用力速关系是不能得到能量不守恒 的, 所以逆子先生说力速关系与能量守恒不矛盾,逆子先生在用力速关系批判质速关系时建立了功勋,如果能再前进一步挣脱守恒律的枷锁, 那将是海阔天空, 另有一种境界.

问刘久明等各位先生好!

刘启 新拜上

 [4楼]  作者:逆子  发表时间: 2003/04/02 18:44 

电场、磁场力的传导速度为光速。

电场与磁场力的传导速率为光速,这一点是可以得到肯定的。

万有引力场的传导速率是多少呢?现公认的速率是光速,但它并没有得到证实。因为万有引力的传速率不能在实验室中确定,只能靠天文观测证实。所以这一点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说明它的传播速率问题。

另,你谈到平方反比定律是引力传播速度引起的一个近似,这一点没有根据。这仅是引力散度所形成的,它与力的传导速率没有任何关系。无论引力传速度的大小,它都会遵循这一规律。

另一种观点是从水星近日点的进动规律中来反推中引力的传播速率。



※※※※※※
逆子
 [5楼]  作者:董银立  发表时间: 2003/04/02 21:10 

相对论无端指责牛顿的超距作用。

相对论认为宇宙中存在极限速度,但这与超距作用矛盾。但事实上超距作用并没有给我们带来矛盾,我们应尊重事实而非权威。电磁波的速度是C,但并不表示“电力”的速度是C。因为电磁波延伸的速度方向与电力线(或磁力线)的方向垂直!电力线(或磁力线)不会延长或收缩。

霍金在“时间简史”中言:“牛顿理论说,物体之间的吸引力依赖于它们的距离。这意味着,如果我们移动一个物体,另一个物体受的力就会立即改变。或换言之,引力效应必须以无限速度传递,不像狭义相对论所要求的那样,只能以等于或低于光速的速度传递。”我们并不这样认为,因为引力场本身就是一种物质,体积的无限大只是它的特征,由于一个物体不可能从一个引力场强的位置“立即”移动到一个引力场弱的位置,而且物体的质量也不会“立即”增大或减少一倍,因此该物体所受的万有引力不会“立即改变”。
我们应用同样的观点来研究电磁场,电磁波的速度是c,但这不能表明点电荷周围的电力线是以光速c延长的,体积无限大是其特征。但另一种电场——涡旋电场却是从圆心开始以光速向外延伸,其延伸的速度与涡旋电场中电力线的方向垂直(这两种电力线都不会在电场方向上延长或收缩) 。



※※※※※※
牛顿、麦克斯伟,伽利略为我们制造了麻烦,最终引出个相对论怪物。
 [6楼]  作者:逆子  发表时间: 2003/04/02 21:32 

讲讲你的涡旋电场。
你讲到涡旋电场是从圆心开始以光速向外延伸,你讲的电场是与麦氏不同之处。可是你所说的涡旋电场如何才能产生呢?

※※※※※※
逆子
 [7楼]  作者:董银立  发表时间: 2003/04/02 22:49 

0时刻在圆心,存在增强的磁场,这时该磁场周围产生一圈电力线....
0时刻在圆心,存在增强的磁场,这时该磁场周围产生一圈电力线(但该电力线的不同点是同时产生的),1秒钟后在离圆心C的地方也产生一圈电力线。这与麦克斯伟不矛盾(一模一样)。

※※※※※※
牛顿、麦克斯伟,伽利略为我们制造了麻烦,最终引出个相对论怪物。
 [8楼]  作者:醉鬼张三  发表时间: 2003/04/03 00:40 

刘先生好

你好,对你你提出的批评我无可奈何,能力有限,不能进展了。如果你有兴趣,你看一下本论坛的 24635贴。大意如下,你可以试着计算一下:

   在物质运动的方向与场力的方向不在同一条直线上时。力速关系公式应将物质运动的方向转化为与场力方向在同一直线上。


当物质运动方向偏向场力方向时,物质为加速,其受到的场力为F=F0√(C^-<cosaV>^)/C^
当物质运动方向背向偏场力方向时,物质为减速,其受到的场力的公式为F=F0√(C^+<cosaV>^)/C^

式中的角a为物质运动的方向与场力方向的夹角。

 上述公式 经朦胧白改为:F=F0*√1-cos^a*v^/c^*Sign(cosa)
其中^是平方的意思.
式中v,c均为标量.

 [9楼]  作者:lqx8295  发表时间: 2003/04/03 11:52 

张三先生好
请不要误解,我绝对不是批评张三先生,我只是认为用力速关系不能直接推出:两物体靠近时引力较小,分开时的引力较大。但是我是赞成  “ 两物体靠近时引力较小,分开时的引力较大”  的,因为我是用引力行差效应推出这一结论的,要画出矢量图形,我不能将图贴上来,所以我在能量涨落的规律一文中都只作了定性的描述。拜读了您的计算公式,第一个公式好象是洛伦兹变换式,它是怎样与力速关系连系上的呢? 第二个公式又是怎样推出来的呢?为什么要用平方呢?我想了很久,终不能领悟其中奥妙!我是本着学习的目的拜读您的公式的,但它给我的印象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来的没有依据,只怕不能服人以理.不过您的“ 两物体靠近时引力较小,分开时的引力较大” 的结论 仍然是正确的,这一点我可以给出证明.
 [10楼]  作者:醉鬼张三  发表时间: 2003/04/03 16:20 

我本不是搞物理的,而且数学很差劲,所以有些东西也就无法继续下去。

至于两个公式,其实是从相对论中转化而来的。对错不知,不过可以试试看。

因为相对论也是以过检验的。其质速关系有许多人证明,现在只要将其质量增大与受力减小对换就成了前面的这个公式。

至于从力速关系推导出物质靠近时力减小与物质远离时力增大,这一点也是基于物理学们对于相对论的r质速关系的检验的实践而得来的。

 在确定力速关系时,我不太同意逆子的一些说法,我认为只要是有质量的物质无论大小,都会形成一个引力场,有一团场物质包围着这个物质,物质的相互作用并不是有质量的物质与物质直接相互相作用,而是通过它们分别的场相互作用的。

而场本身有与质量物质相和协的性质。场也随着质量物质的运动而运动。 而场物质的密度极大,虽然我想通过一定的方法计算,但是由于我数学不好,而且没有必要的数据,所以无法计算场物质的密度。

质量物质处于场物质的海洋中,当场物质的分布不均时即产生了力,而其中的质量物质运动,而场物质的运动速度与传递力的速度并不一样,传递力的速度是光速,而运动的速度要看场物质的分布的密度差异性而决定,但小于传递速度。

 场物质的分布不均产生了力。物质处于场物质之中,受到来自各个方向的场物质的相互作用,当它的各个方向的场物质密度不一致时,相反方向的密度差致使物质受到的来自各个方向力不同,它们相互抵销一部分后,剩余的就是质量物质受到的力了。<这里先不解释由于物质的在均匀的场中由于自身运动而产生的密度差,促使物质再运动的惯性。>

这种密度差决定了物质质量受力的方向性,而场物质的传递作用的速度是光速。 所以有加速与减速的区别。

 

写的很乱,而且可能有很多错误的地方,敬请刘先生包涵!

 

[楼主]  [11楼]  作者:刘久明  发表时间: 2003/04/04 00:34 

首先感谢刘启新先生的指点。

前一段时间本论坛的一位先生提出了引力质心的观点,我虽然也知道对于大的天体质心与中心相差不是很大(如太阳系的质心与太阳中心的偏差),但我也表示了支持。我认为近似或者简单只是实用性的方便但不是理由。

而我所说的引力中心并非指系统公共质心,而刚好是发生在刘启新先生所提示的二元系统中,即在二元系统中,其中任何一个物体的引力中心都不是在物体的中心,而是在物体中心偏向另一物体一侧的某个位置上(见图势的A'点和A''点),这个偏差与两物体之间的距离有着密切的关系,即距离越小,偏差就越大,偏差的最小值趋近于零,最大也不会超过半径的一半(或许更小),我已经知道应进行积分推导,待我整理好后会在本论坛提交给大家审查。这直接关系到在地球上不同高度上引力系数的变化问题,应该是引起注意的。

 

[楼主]  [12楼]  作者:刘久明  发表时间: 2003/04/04 00:46 

附简图

>

在物体A与物体B系统中,A对B的引力中心随距离变化图一中为A'位置,图2中为A''位置(均为示意,并非计算结果)。

 [13楼]  作者:lqx8295  发表时间: 2003/04/04 13:41 

刘久明先生好

从图上来看,物体B向左边移动则质量中心向右边移动,这种设想只怕不对,因为太阳是一个气体球,B完全可进入A的内部,当B到达A的中间时,两个中心重合,质心也应该重合,但是这与B向左移则质心向右移相矛盾,所以这种设想只怕不妥!其二,限制质心超出半径的一半只怕也不对,双星系统就是质量大约相等的两个星相互绕转,公共质心在两星连线的中点,远远超出了半径的范围。不成熟的看法仅供参考。

刘启新拜上

[楼主]  [14楼]  作者:刘久明  发表时间: 2003/04/05 18:44 

也许是我表达的不清楚

刘启新先生在引力问题上的研究论点我已经表示支持,但我发现先生的研究还没有考虑我所提出的问题,并且他本身是至关重要的。

牛顿的引力公式是正确的,但他只适合于可以把物体近似地看做质点时使用(我经常考虑经典理论的适用范围,而发现与现有理论所定义的适用范围并不一致,其原因是各种理论都是按照与自己有利的方面去界定经典理论的使用范围,而限于当时物理认识水平的限制,牛顿和伽利略等经典理论的创造者并无能力进一步解释其经典理论的适用范围,我以前的贴子中曾表述过伽力略变换只适用与可以把观测者放到整个观测系,而不适用于只有一个固定观测者的情况,以后有机会我还要进一步讨论,今天只谈牛顿引力公式的适用范围),我在前面的贴子中主要想表达的是引力的作用点并非在物体的质心,而是有一定的偏离。见下面的附图:

>

根据图中表示,当物体A与物体B之间相互作用时,引力的作用点并非在物体A的质心A和物体B的质心B,而是在物体A的A'和物体B的B',即两物体引力作用公式的距离为|A'-B'|。而与两物体的公共质心无关系。

烦请刘启新先生进一步审阅,同时希望刘启新先生在适当的时候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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