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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科技进步的两大因素: ---对已知的盲从 ---对已知的依赖 文中<V,C>为速度的矢量表示 运动火车上一小炸弹引爆,以车为产考系测其盘速度为V,若再以地为参考系则应为 V+V(车)像在以30公里/秒的车里以3万公里/秒(对车)与车行方向相同的碎片,以地为 参 考系应为30030公里/秒。但我们不能把分析这类情况下问题的思路转‘稼接’倒爆炸瞬间 产生信号处理上盘速度为V,若再以地为参考系则应为V+V(车)像在以30公里/秒的车里以 3万公里/秒(对车)与车行方向相同的碎片,以地为参考系应为30030公里/秒。但我们不 能把分析这类情况下问题的思路转‘稼接’倒爆炸瞬间产生‘信号’(光,声)处理上 面来。 像声波,其传播介质空气分子在车厢内以成稳定独立系统,可适用我们上面的分析。 但如果把引爆点放在车厢外的车顶,再假设运动未能改外界介质的分布,这就变成另一种 情行了。 以地为参考系碎片速度为V,而以车为参考系应为V+V(车)。因为波的产生是波源振 动因起介质随之一起振动传播开来。在振动力度一定时其速度的大小只取决于介质。当然 与振源的运动与否无关。我们把波的‘发射’看作是类发射的子弹,抛出的碎片一样有点 莫名其妙的味道,车厢外的介质并不随车一起‘走’。 我们说了这些已经够爱因斯坦居丧的了。无论这样看光速都不便:车尾灯的闪光,在 车头处,车厢内得就人比站在车顶的人早看到。 我们现在似乎可以把迈的实验认为就是在地球这个’车厢‘里,其传播的介质在’车 厢‘像空气一样已成几乎平衡的稳态。但我还想把这个实验当作是在‘车顶’。就是这 样,按照从前一些理论学家的思路也是不应存在不可理解。把波作子弹、碎片处理,在 车内、车外只要随车一起运动,向那个方向不都相同?而现在我想说的是我们应该还可以 用另一种思路方式想通这其中的原由:对这个实验的检验是通过利用干涉原理完成,而干 涉的形成主要是波长决定的。只要仪器附近的介质分布均匀,则波的波长也一定了,不会 一个波的波长不同与另一个的波长。 ※※※※※※ 信任我,我是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