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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俞先生时间紧,建议你先看我书中第七章的内容。这一章主要是讨论物理学基础性问题的(包括一些设想或猜想); 董先生,请你仔细看一看我对“同背景系”的阐述; 刘先生,在参考系的总是上,我们的观点有相似之处,请你仔细审阅。 黄德民20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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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俞先生时间紧,建议你先看我书中第七章的内容。这一章主要是讨论物理学基础性问题的(包括一些设想或猜想); 董先生,请你仔细看一看我对“同背景系”的阐述; 刘先生,在参考系的总是上,我们的观点有相似之处,请你仔细审阅。 黄德民20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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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运动、惯性系(重帖) 力、运动、惯性系 我们知道,运动是物质的基本存在形式,世界上的物质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之中。所有物质都有惯性,当没有受到外界作用时,物质将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不变;而当物质受到外界其它物质作用时,物质的运动状态就要发生改变。因此,物质的运动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匀速直线运动,另一类是变速运动。 物理学中,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通常用“力”来表示,既然物体只有受到外界物质作用时,其运动状态才发生改变,这也就是说,“力是使物体运动状态发生改变的原因”。当物体没有受到外界物质的作用或外界物质对其作用力合力为零,则该物体保持匀速直线运动或静止状态不变;而当物体受到外界物质作用合力不为零时,该物体将作变速运动。因此,一个物体是否受到了外界物质的作用以及受到的合外力是否为零,是判断一个物体作匀速运动还是作变速运动的基本标准。 反过来,如果物体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不变,我们可以得结论说,该物体没有受到外界物质的作用或者外界物质对它的作用力合力为零;相反,如果物体作变速运动,我们可以得结论说,该物体受到了外界物质的作用。 由此可见,运动与力密切相关,我们既可以从物体的受力情况确定物体的运动状态,也可以从物体的运动状况推断物体的受力情况。 力的存在是客观的,力的存在具有绝对意义,这是任何人都清楚,也能体会到的。既然物体运动状态的改变是由力引起的,自然,由力引起的变化也相应地具有绝对意义。换句话说,物体是否在作匀速运动还是在作变速运动是有绝对意义的。我们常说“运动具有绝对意义”,应该是指这种含义。我们要将“运动具有绝对意义”这句话理解为物体是在作匀速运动还是在作变速运动具有绝对意义,而不应该理解为物体是静止还是运动具有绝对意义。 关于运动是否具有绝对意义以及怎样理解它,存在着两种完全相反的错误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静止和运动具有绝对意义,人们可以将绝对静止和绝对运动区分开来。但事实上,我们无法区分物体是真正静止还是在作匀速直线运动(对此问题,下面还将作专门讨论),这种认识夸大了运动具有的绝对意义。 另一种观点则完全相反,它否认运动具有绝对意义,否认匀速运动和变速运动之间的区别,认为一切观察者都有权认为自己是静止的,相对论就持这种观点。事实上,否定运动具有绝对性的论据和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前几章的分析已经让读者看到了这一点。否认运动具有绝对性给物理学带来了许多困难和矛盾。下面的分析将使读者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经验告诉我们,变速运动往往具有一些区别于匀速运动的物理效应。由于这些物理效应的存在,人们早就认识到了运动所具有的绝对意义。 例如,当汽车紧急刹车时,车上的人会不由自主地往前冲,感觉似乎有一股力在把他往前推。反过来,只要感受到这种现象,车上的人知道一定是汽车在紧急刹车。因为这种情况决不会在汽车作匀速直线运动时发生。又如,当圆盘转动时,用弹簧与圆盘相连的物体,会由于离心力的作用使弹簧产生形变。反过来,在排除其它受力的情况下,只要发现弹簧产生形变,就知道圆盘在转动。因为这种情况决不会在圆盘静止时发生。 其实,这类例子很多,相信大家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和感受,用不着我们在这儿举更多的例子。有太多的事实表明,物体作变速运动具有与作匀速直线运动明显不同的物理效应。这说明,物体在作变速运动还是在作匀速运动是有区别的,而且是可以区分的。历史上,关于运动是否具有绝对意义,曾展开过残酷论战。“日心说”与“地心说”之争,本质上就是关于运动是否具有绝对意义以及如何看待运动具有的绝对意义的争论。“日心说”最终战胜了“地心说”,这本身就说明,通过争论,人们最终认识到了运动所具有的绝对意义,明白了“太阳围绕地球转”仅仅是一种表象,其真正本质是“地球围绕太阳转”。 物体作变速运动时除了有惯性力这种力学效应外,还会观察到与匀速运动不一致的物理现象。例如,当汽车紧急刹车时,原先静止在桌面上的小球会突然飞出。小球并没有受到(除重力和支撑力以外)外力的作用,运动状态却突然改变,这显然与惯性定律不符。同样,当从转动的圆盘上松开小球时,盘内的观察者会看到小球沿弧线飞出。小球没有受到外力的作用,却不能保持匀速直线运动,这也与惯性定律不符。 由此可见,观察者作变速运动时与作匀速运动时对物理规律的认识是不同的,这同样表明物体作变速运动与作匀速运动,是有本质区别的。我们不能把匀速直线运动说成是变速运动,也不能把变速运动说成是匀速直线运动,更不能把作变速运动的物体说成是静止的。人们既可以根据运动物体是否感受到惯性力或离心力(本质上也是惯性力)等物理效应来确定物体是在作匀速运动还是在作变速运动,也可以根据惯性定律是否失效来确定物体的运动状态。当感受到惯性力或观察到惯性定律失效时,就可以断定观察者自身在作变速运动。 无论是测定惯性力还是观察惯性定律是否失效,都属于力学实验的范畴。由于绝大部分变速运动都具有与匀速运动不同的力学效应,因此,大部分变速运动都可以应用力学实验的方法加以确定。 但是,还有一种变速运动,是力学实验的方法确定不了的。单纯由引力引起的变速运动既测量不到惯性力的存在(引力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力,它最大的特点是均匀地作用于物体的每一质量点上,不会引起物体内部应力的变化。这使得由引力引起的变速运动,从内部感受不到惯性力的存在),局部范围内也观察不到惯性定律的失效。因此,力学实验的方法还不能成为判别物体是否在作匀速运动的基本标准。 例如,在爱因斯坦所举的在引力场中作自由落体运动的升降机的例子中,升降机明明在作匀加速运动,但不管升降机内的人在其中做什么样的力学实验,既不会发觉惯性定律的失效,也不会感觉到惯性力的存在。因此,升降机内的人不可能通过力学实验的方法知道升降机在作加速运动。若坚持以力学实验的结果为标准,必然会把作加速运动的升降机误认作在作匀速运动。 相对论者恰恰就是抓住了这种例子不放,他们以力学实验不能确定其运动状态为由,来否定运动所具有的绝对意义。但是我们明明知道升降机在作变速运动,为什么非要说“升降机内的观察者有权认为自己是静止的”呢?难道升降机内的人真的没有办法确定自己的运动状态了吗?其实,办法是有的,这就需要用到惯性参考系(简称惯性系)。 所谓惯性系就是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的参考系。如果我们已经知道某物体处在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之中,则该物体可作为惯性参考系。一旦有了惯性参考系,其它物体就可以以惯性系为标准确定自身的运动状态。如果相对于惯性系的速度保持不变,则该物体一定在作匀速直线运动(含静止状态);相反,如果相对于惯性系的速度在不断变化,则该物体一定在作变速运动。在升降机的例子中,升降机内的人只要睁开眼睛向外看看,他们就会发现他们与地球之间的速度在不断变大。而地球可被看作为惯性系,升降机内的人不可能把他们与地球之间的速度变化归结为地球运动速度的变化,只能认为是升降机自身在作加速运动。由此可见,以惯性参考系标准,升降机内的人完全能够知道升降机在作加速运动。 事实上,宇宙中可被看作是惯性系的物体很多。上述例子中,升降机内的人并不一定要选择地球为参考物,选择太阳或其它恒星,他们同样能得出升降机在作变速运动的结论。 以惯性系为标准来确定物体运动状态的办法具有普遍适用性。任何物体,只要以选定的惯性系为标准,都能确定自身的运动状态。因此,惯性系可成为人们判定物体是在作匀速运动还是在作变速运动的一个基本标准。 谈到这里,或许有人会问:既然了解物体的运动状态要以惯性系为标准,而确定惯性系又必须了解物体的运动状态,这是否产生了循环逻辑? 问题在于,人们可以借助惯性系确定物体的运动状态,但这并不是说,要了解物体的运动状态必须得以惯性系为标准。事实上,力是物体运动状态发生改变的原因,判定物体是否受到外界作用以及受到的合外力是否为零,仍然是确定物体运动状态的根本标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分析物体的受力情况确定惯性系,上面所说的循环逻辑根本不会出现。 最初的惯性系可以这样来确定。设想有一个巨大的天体处在茫茫宇宙之中,周围没有其它物质和星体。由于没有外界物质对它产生作用和影响,这样的天体必定处在匀速运动状态之中,因此,完全有理由把它看作是惯性系。理论上,我们可以用这种思路来寻找惯性系。 严格说来,这种想法还只是一种假想思路,因为宇宙间的物质都处在相互作用和影响之中,决不存在一点也不受其它物质作用和影响的物质或天体,也没有任何物质能绝对地保持匀速运动状态不变。因此,绝对的、理想的惯性系是不存在的。但理论是为实践服务的,如果物体本身的运动状态变化率极小,对要研究的问题带来的影响和偏差非常之小,完全在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则这样的物体可以看作是惯性系。茫茫宇宙,各个星体之间大都相距十分遥远,相互之间的作用和影响十分微弱,许多星体的运动速度的变化率都非常小,因此,这样的天体都可以看作是惯性系。 与我们关系最密切,也值得我们充分信赖的惯性系要数太阳系。在太阳周围,没有其它大质量的恒星,远处星体对太阳的作用和影响极其微弱;而太阳系里的行星虽然离太阳近,但它们的质量太小,对太阳的作用和影响也微乎其微,因此,太阳可以看作是一个很好的惯性系。事实上,人们研究天文学问题大都以太阳为参考系,而达到的精度之高,是有目共睹的,这本身就说明把太阳当作惯性系是十分正确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以把地球当作惯性系。尽管地球受太阳引力的作用速度(方向)在不断变化,同时地球由于自转,速度(方向)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但这两种变化的变化率都非常小,比起我们日常生活中碰到的加速运动来讲,其速度变化(即加速度)要小得多,故以地球为惯性系,基本能满足我们日常生活对有关物体运动状态的判断。 由此可见,某一物体是否可以被看作惯性系,与我们要研究的问题密切相关,而精度问题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如果要研究的问题本身精度要求非常高,就必须选择运动状态变化很小的物体为参考系;如果要研究的问题对精度要求不高,则运动速度的变化率不是很大的物体都可以当作惯性系来看待。一般来说,被选作为参考系的物体,只要其运动速度的变化率比要研究的物质的运动速度变化率低上一、两个数量级,该参考系就可以被看作是惯性系。 对物理学来说,惯性系是一个非常基本也非常有用的概念。人们往往要借助惯性系的概念才能更好地解决物理学问题。但另一方面,却常常有人企图否定惯性系的概念。他们认为,既然绝对的、理想的惯性系是不存在的,而经典物理学又离不开惯性系的概念,这本身就表明经典物理学存在着重大缺陷。这种观点表面看起来似乎颇有道理,其实非常错误。理论是为实践服务的,它离不开抽象概念。既然概念是一种抽象,就不能把它和现实世界绝对等同起来,否则任何概念都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例如,正方形、长方形、圆等都是一种抽象概念,但现实世界中,你绝对找不到绝对的、理想的正方形、长方形或圆。可是,这些概念在现实生活中却大有用处,我们决不会因为绝对的、理想的正方形、长方形或圆不存在就放弃这些概念,更不会以这样的理由来否定几何学的存在意义。同样道理,我们也不能因为绝对的、理想的惯性系不存在,就否定惯性系的概念,更不能以此来否定经典物理学。 上面的分析,使我们更进一步认清了力、运动、惯性系这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性。归纳起来可以这样说:力是使物体运动状态发生改变的原因,物体运动状态的改变是外力作用的结果。知道了物体的受力情况,就能确定物体的运动状态,而知道了物体的运动状态,也能反推出物体的受力情况;惯性系的确定,依赖于对物体运动状态的了解,而一旦惯性系确立了,也可以以它为标准确定其它物体的运动状态。 尽管力、运动、惯性系三者之间关系密切,但经典力学似乎一直没有将它们之间的关系阐述透,尤其是怎样确定惯性系,经典力学没有向人们阐述清楚,致使许多人对惯性系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对惯性系这一概念产生了动摇,甚至提出了种种非难。相对论也正是利用了人们这些模糊认识,才提出了种种似是而非的观点。 在升降机的例子中,相对论者之所以得出升降机作匀速运动的结论,似乎自觉不自觉地认定了一个前提,那就是“力学实验是判定物体运动状态的唯一标准”。但上面的分析告诉我们,这种前提本来就是不成立的,力学实验并不是判别物体运动状态的真正标准,判别物体运动状态的最根本标准是物体的受力情况,再就是惯性系。相对论者放弃两个真正的标准不用,而选择以力学实验结果为判别准则,自然会得出错误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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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定律的适用参考系----惯性系与同背景系(重帖) 物理定律的适用参考系 我们知道,物质是运动的,物质的运动、变化是有规律的,物理学的使命就在于揭示物质运动的变化规律,并对它们进行定性或定量描述,这样的规律就是物理定律。 规律是事物现象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具有客观性。但观察者眼中的物理现象却是千差万别的,同一物理事件,不同的观察者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某一静止的物体,在另外的观察者看来可能是运动的;同样,某一匀速运动的物体,在另外的观察者看来又可能是在作变速运动。这样的例子在物理学中举不胜举。由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不同,观察到的物理现象不同,他们依据现象总结出来的规律必然不同。这说明,对物理规律的认识,与观察者自身的运动状态密切相关。同一物理现象,在不同运动状态的观察者眼中,其规律是不同的。但真正反映事物现象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的规律只有一种。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究竟处于何种运动状态的观察者获得的认识与事物本身固有的物理规律最相符呢?或者说,物理定律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才具有普遍适用性,在怎样的参考系中才可以直接应用物理定律呢? 我们认为,只有当观察者处于匀速运动之中,他获得的认识才是自然规律的直接反映。我们可以在两类参考系中直接使用物理定律,一类是惯性系,另一类是同背景系。 1.惯性系 我们知道,如果观察者自身的运动状态不断发生变化,必然造成观察到的现象与实际情况间的偏差,如匀速运动的物体被看作为变速运动,而变速运动的物体反过来被看作为匀速运动。既然观察者观察到的现象与实际情况已有偏差,以这种观察为基础总结出来的规律必然会偏离事物本身固有的规律。它除了包含事物本身固有的自然规律之外,还包含着观察者自身运动状态的变化因素。由此可见,作变速运动的观察者总结出来的规律并不是自然规律本身。 那么,当观察者保持运动状态不变,即观察者作匀速运动时情况会怎么样呢?此时,匀速运动的物体被观察为匀速运动(或静止状态),变速运动的物体被观察为变速运动,不会因为观察者自身的原因导致对物体运动状态的错误判断。尽管观察者速度不同时,观察到的物体的运动速度也会不同,但只要观察者始终作匀速直线运动,则不管其速度大小如何,他们对同一物体运动速度变化情况(加速度)的观测值,总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只要观察者作匀速运动,观察到的物体运动速度的变化率(加速度)必然等于物体运动速度的真实变化率,与观察者的运动速度无关。而物理学要揭示的就是物体运动状态的“变化”规律,反映的都是“作用与变化”的关系(即物体受到外界作用时,其状态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既然当观察者作匀速运动时,观察到的速度变化等于物体运动速度的真实变化,以这种观察为基础总结出来的规律就是对事物自身运动变化规律的真实反映。而且,由于与事物本质相对应的规律只有一种,故作匀速运动的观察者,对同一事物总结出来的规律总是相同的。 鉴于“观察者作匀速运动”与“惯性系”的说法是等价的,故上述结论换一种说法就是:从惯性系中揭示出的物理定律总是相同的,它是对事物本身固有的自然规律的真实揭示,具有普遍适用性。而从非惯性系中总结出来的规律并不代表事物本身固有的自然规律,不具备普遍适用性。 由此可见,“惯性系”这一概念在物理学中非常重要,普遍适用的物理定律(公式)都是相对惯性系而言的。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就会犯错误。相对论常常指责牛顿力学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其实根本不存在。 例如,相对论常用同步卫星的例子来说明牛顿定律的局限性。所谓同步卫星是指具有与地球自转相同的角速度,在地面看来似乎固定在太空中的人造卫星。相对论认为,既然卫星在头顶上静止不动,地面上的观察者就可以得出结论说它没有加速度,根据牛顿定律,必然没有外力对它施加作用。然而,人们知道,地球的引力要使卫星“向下”,因此,牛顿派的人不得不争辩说,一定存在着一个相反的、使卫星“向上”的力,以取得引力的平衡,这种力称为“离心力”。相对论者以“离心力”不是真实力而是假想力为由来否定牛顿理论的正确性。 事实上,相对论者的上述分析和指责是不成立的。牛顿第二定律的(直接)适用范围是惯性系。在非惯性系观察到与牛顿定律不相符的物理现象,本来就十分正常,并不说明牛顿定律有什么问题。在上述例子中,相对论者似乎忘记了地球是转动的,地面上的观察者并不处在惯性系中。同步卫星并不是真正静止的,只是因为地面上的观察者处在非惯性系中,才把它当作是静止的。从惯性系来看,正是由于地球的引力,才使卫星维持着转动(否则,早就飞跑了),这与牛顿定律完全相符,丝毫证明不了牛顿定律有什么错误。 相对论有时还说,牛顿力学只适用于惯性系而不适用于非惯性系。这种说法就更无道理了。从日常生活到火箭上天,都离不开牛顿力学,其中又有几个是惯性系呢?不错,牛顿定律是相对惯性系而言的,这只是说,只有在惯性系中才可以直接应用牛顿定律,并不是说整个牛顿力学不适用于非惯性系。事实上,只要变换一下形式,牛顿定律照样适用于非惯性系,而这部分内容也是牛顿力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我们已经知道,如果观察者自身作变速运动,必然会影响对物体运动状态的正确判断,观察者自身的加速度将使物体的加速度被“抵消”掉一部分,使观察到的物体加速度不再等于物体的真实加速度。在这样的参考系中应用物理定律,观察者再也不能将他观察到的加速度“直接代入”进行计算,而必须将其“还原”。以牛顿第二定律为例,其基本表达式为F=Ma。在惯性系中,F=Ma的公式可直接应用。在非惯性系中,该公式就不能直接应用。设观察者观察到的物体运动加速度为a,观察者所在参考系的加速度为a0,则物体真实加速度是a+a0(+代表矢量和)而不是a,因此在该参考系中应用牛顿第二定律时,不再为F=Ma,而应为F=M(a+a0),其数学形式发生了变化。如果将后一式子进一步改写则为F-Ma0=Ma,这一公式就可以在非惯性系中应用,其中,“-Ma0”被称为“惯性力”。由此可见,牛顿力学不是不能解决非惯性系中的物理学问题,只是它的通用公式不能直接应用,必须作相应改变。相对论常常以“惯性力” 是虚拟力而不是真实力为由,指责牛顿力学有拼凑之嫌。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尽管把“-Ma0”叫“惯性力”这一名称是否合适值得推敲,但它的引入是有道理的,决非胡乱拼凑,相对论的指责根本不成立。 总之,要正确应用物理定律,必须正确理解公式和定律的物理含义并注意其适用范围。如果不加分辨就在非惯性系中应用,往往会得出错误结论。 尽管如此,物理定律也并非绝对不能在非惯性系中直接应用。事实上,还存在着一类特殊的非惯性系,在局部范围内,它们也可以同惯性系一样,直接应用物理定律。 2.同背景系 设想有一种力能够同时作用于物体系统内所有的物体上,而且力的大小与被作用物体的质量成正比。这样,系统内所有物体将具有完全相同的加速度。引力就具有这样的特性,它能均匀地作用于每一物体的每一个质量点上,力的大小与物体的质量成正比。引力场中的物体,若没有受到其它外力作用,在局部范围内,所有物体都具有完全相同的加速度,物体之间都处于相对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之中,就象都没有受到任何外力作用一样。爱因斯坦曾列举的在引力场中作自由降落的升降机就是这样一个系统。当时,爱因斯坦曾大加论证,系统内的观察者会认为惯性定律仍然成立。有关这一点,爱因斯坦没有错。在这样的系统内,不仅惯性定律,包括牛顿第二定律在内的其它物理定律也同样有效。但是,整个系统明明处在加速运动之中,为什么物理定律在其中仍然有效呢?原因在于观察者和被观察对象具有相同的加速度,或者说它们有共同的“背景加速度”。 我们知道,如果观察者和被观察对象都没有受到外力的作用,它们的速度都不会变化,两者之间的相对速度恒定不变,惯性定律成立;如果两者同时处于引力场中,受引力的作用,两者将具有相同的加速度。从系统外(惯性系)观察,两者的速度在不断变化,但由于它们具有相同的加速度,其速度差值则始终保持不变。因此,在系统内的观察者看来,物体(被观察对象)仍然处于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之中,引力对物体速度的影响(加速度)因观察者自身具有同样的加速度被“滤掉”了,物体就象没有受到任何力的作用一样。此时,惯性定律仍然成立。再往下设想,如果在这样的系统中,被观察对象突然受到其它力的作用,则该物体必定要作加速运动。但由于引力引起的加速度已被观察者具有的加速度抵消掉了,故观察者眼中物体的加速度完全是由“其它力”引起的,且满足F=Ma的关系。在这样的系统中,牛顿第二定律仍然成立。 总之,只要观察者和被观察对象具有相同的“背景加速度”,在撇开“背景力”的情况下,在系统内直接应用物理定律,也能得到正确结果,就象在惯性系中使用物理定律一样。如果给这样的参考系命名,可叫“同背景参考系”,简称“同背景系”。因此,物理定律的适用范围不仅仅是惯性系,还有“同背景系”。 其实,“同背景系”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在引力场中自由降落的物体系统以及依靠引力围绕星体转动的物体系统如人造卫星等都可以看作是“同背景系”,而地球本身也就是一个在太阳引力场中运动的“同背景系”。地球周围所有物体都有相同的环绕太阳运动的加速度。因此,地球上的人们在地面上可直接应用物理定律,一点也不用担心地球的公转加速度会对实际结果带来什么影响(但地球自转的影响要分两种情况。如果观察者和物体同处在地面,地球自转给两者带来的加速度相同,此时仍可直接应用物理定律。但如果两者有一个离开地面,就必须考虑地球自转带来的影响,除非要研究的问题精度要求不高)。不仅如此,在某些场合下应用“同背景系”还可使计算过程得到简化,其实用性甚至比惯性系还要强。因为在实际中,观察者往往并不处在惯性系中,而是处在非惯性系(包括“同背景系”)中,人们关心的是物体相对于观察者自身的运动规律,而不是相对于某个给定惯性系的规律。在某些情况下,物体运动相对于观察者可能具有简单的形式,而相对另外的惯性系,反倒更复杂。例如在自由降落的升降机中,机内观察者观察机内物体的运动,形式很简单,若从地球参考系思考或计算反倒更复杂。此时,应用“同背景系”的概念进行计算,就简单得多。 对“同背景系”,中国学者程稳平先生曾作过深入分析、研究,并在《在实践中探索》一书中提出过很好见解。笔者和程先生的观点有许多相通之处。不同的是,程先生把这种参考系与人们常说的惯性系一并称为惯性系,其理由是惯性定律在其中成立。但笔者觉得,这种参考系不宜再称为惯性系。一方面,它与惯性系的本来含义不符。所谓惯性系应是保持惯性运动的参考系。而“同背景系”不是;另一方面,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真正的惯性系适用范围足够广。而引力场中的“同背景系”只在小范围内适用,范围一大,系统内各处的引力场强不再相同,“同背景系”就不再成立。例如,在升降机这种小范围内,“同背景系”可以当作惯性系使用,但如果把“同背景系”当作惯性系应用到升降机外的物理对象,则必然会得出错误结论。另外,如果把“同背景系”归入惯性系的范畴,势必会破坏相对性原理。关于这一点,我们在第二章已有论述,这里不再赘述。 对物理学来说,惯性系的概念是必不可少的。“同背景系”则不同,它只是一种实用参考系。虽然在某些情况下与实际情况更接近,应用起来更方便,但它并不是物理学所必需的物理概念。没有“同背景系”的概念,人们借助惯性系同样能解决物理学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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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黄先生能明确一下:相对绝对静止系的加速度是无意义的。 其他基本可以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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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就反对“绝对参考系存在”的观点,但认为加速度具有绝对性。 关于这一点,我与沈建其先生有详细讨论,最终他认同了我的观点:加速度具有绝对意义。但这并不表明加速度是相对“绝对参考系”的,只表明它具有绝对意义。请注意区分这两句话的不同意思。 黄德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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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而巡实验考虑了地球自转,如:选择不同时点(自转)不同季节(公转)做实验。 但都是零结果。(只要是静止在地面上做实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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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加速度具有绝对性”很容易被误解为牛顿的“相对绝对空间的加速度” 希望您能换一中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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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加速度也是相对的 A,B两人坐在一列火车上,火车以速度V向东行驶。 现A加速向火车的西端跑去。在B看来,A作的是加速运动; 而在地面上的人看来,A作的却是减速运动; 两人得出的A的加速度的值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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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到黄先生的贴子,还没来得及仔细学习,但对我是一定有指导意义的,我很少看书,对这些问题都使凭自觉来思考的,黄先生的“同背景系”与我说的“同一受力系统”就是一个意思,至于选什么名称来统一,我都不会有意见,本来我提出的观点就是供大家参考的,我不会为此去写文章,因为我不是靠物理吃饭的。 不过我到发现黄先生对自己的“同背景系”的定义与应用没有统一起来,您看是否有这方面的问题,由于我还没有仔细研究,可能说的不一定准确。在汽车和升降机的这两个例子中,汽车刹车时,车载物体与汽车不是处在相同的受力系统中,也就是说,已经打破了您的同背景系概念,所以车载物体与车的运动状态会有所不同,所以“小球并没有受到(除重力和支撑力以外)外力的作用,运动状态却突然改变,这显然与惯性定律不符。”这个结论是错误的。升降机机中的人能感觉到升降机的运动是因为升降机中的人与升降机处在不同的受力系统中,相对论抓住这种例子不放是人们误认为,升降机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其实我前面曾提到过,只有用引力作动力的升降机才有可能使升降机与其中的人成为同一受力系统。 我的例子是这样来描述同一受力系统的: 例一: 汽车里的人和车内桌面上的球处在同一受力系统; 只有在匀速运动的情况下汽车与车载物体才处在同一受力系统。 例二: 从楼顶有三个人同时向下跳,A身上绑了大铁砣,C身上挂了降落伞,而B脱光了衣服。 A与B处在同一受力系统,C与A、B处在不同的受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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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民:你的论述归根结底存在一个大问题。 1、关于判定惯性系的内容。你认为惯性系就是作匀速运动的参考系,也就是不受到外力作用的参考系,这就是牛顿理论的说法。我要问的是:这个“匀速运动”,究竟是相对于什么而言的呢?牛顿直接说:相对于绝对静止空间而言的。可是你却否认绝对静止空间,那么,请你回答这个问题。 2、关于同背景系的内容。这个现象我高中时候也想过,而且有一个很有趣的结论:在同背景的作用下,无论同背景的作用力有多大,被作用物体将无法感受到这个作用力,也就是说,被作用物体相对于同背景系的惯性是0。惯性是0这个结论,将引发许多有趣的效应,比如对我逐步增大施加一个同背景的力场,我将相对于地面作加速运动。而随意改变这个力场的方向、大小,甚至是瞬间改变,甚至是我被作用到拥有1000G的加速度,我也不会感到任何难受,我也无法察觉到受到了力的作用,只能够通过跟地面位置的比较,作出我正在被不可思议地加速起来的结论来,如果有这样的力场,那么星际旅行将不再是可怕的旅程了,瞬间加速、锐角转弯、瞬间骤停等现象都可以实现。呵呵,跑题了。对于观察者来说,他无法确认自己处于什么状态。就算他可以跟周围物体进行位置比较,可是他也无法确认周围物体到底处于什么状态,因为确认状态需要参照物,而参照物本身的状态确认,也需要其他参照物。我们可以说我们这个宇宙处于疯狂的无规则加速运动中,这是因为我们找不到宇宙之外的参照物,没有参照物就无所谓运动状态。再设想一下整个宇宙只有你这么一个人这么一个物体存在,其他的都没有,你将如何确认你的运动状态?你或许可以说没有其他物质你就不受到任何力的作用,这是没错。可是你也无法根据m=f/a来确认你自己的质量是多少,我可以说你那时候的质量是0,因为你无法证明自己的质量不是0。同背景系目前只有大范围引力具有这个特征,不过也是近似的。 黄德民,我认为你的绝对空间观念还是很顽固,虽然你可能并不发觉你居然还存在绝对静止的概念。那些个“全宇宙所处的空间”、“宇宙中唯一的物理图像”、“空无一物的虚空”等等各种各样绝对空间的化身,还在你脑中深刻地固定着。在牛顿眼里,绝对空间是一个绝对静止的参照物,一切物体的状态都可以在这个参照物所构造的参考系中确定下唯一而真实的坐标。我认为牛顿的说法比你的说法更合理些。 ※※※※※※ 俞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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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正是因为若观察者处于同背景系,所以这个观察者无法发现自身的同背景被作用状态。这其实就是等效原理。 ※※※※※※ 俞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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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并非指的是“加速值的大小”,而是指“运动状态正在改变”。 ps:“减速”也是属于“加速”的一种。 ※※※※※※ 俞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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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黄德民,沈建其是不会赞同你的这个绝对意义加速度的观点的。 你肯定是误解了他的意思,他有时候组织的文字会让人产生不同的歧义,可是他的知识背景绝不可能让他也认为加速度具有绝对意义。 ※※※※※※ 俞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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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德明、建其均是西安会议组织委员会人员 会议组织委员会人员: 卢永亮,宋正海, 吴水清,郝建宇,柳克希,王磊,孙钢,杨本洛,叶正寅,蔡元虎,李华星, 师教民,张晓冬,焦善庆,沈建其,阎坤,李育斌, 慕安容,石凯民,宋笔峰,张殿祜,黄德民,于长丰,张英堂,皇甫练真,朱兵。 ※※※※※※ 刘武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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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所说的问题,请你再认真体会! —————————————————————————— 1、关于判定惯性系的内容。你认为惯性系就是作匀速运动的参考系,也就是不受到外力作用的参考系,这就是牛顿理论的说法。我要问的是:这个“匀速运动”,究竟是相对于什么而言的呢?牛顿直接说:相对于绝对静止空间而言的。可是你却否认绝对静止空间,那么,请你回答这个问题。(只要你认可“匀速运动”和“变速运动”是可以区分的,承认匀速或变速运动具有绝对意义,就无需专门强调匀速运动是相对于什么而言的,只有当具体追问到“速度”时才必须指明是相对于什么而言的。若非要指明“匀速运动”是相对于什么的,可以这样说,只要是真正的匀速运动,它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是匀速的。因此,无需特别指明是相对于绝对静止的空间这种参考系。) 2、关于同背景系的内容。这个现象我高中时候也想过,而且有一个很有趣的结论:在同背景的作用下,无论同背景的作用力有多大,被作用物体将无法感受到这个作用力,也就是说,被作用物体相对于同背景系的惯性是0(这一结论你是如何得出的???这里有严重错误!!!)。惯性是0这个结论,将引发许多有趣的效应,比如对我逐步增大施加一个同背景的力场,我将相对于地面作加速运动。而随意改变这个力场的方向、大小,甚至是瞬间改变,甚至是我被作用到拥有1000G的加速度,我也不会感到任何难受,我也无法察觉到受到了力的作用,只能够通过跟地面位置的比较,作出我正在被不可思议地加速起来的结论来,如果有这样的力场,那么星际旅行将不再是可怕的旅程了,瞬间加速、锐角转弯、瞬间骤停等现象都可以实现。呵呵,跑题了。对于观察者来说,他无法确认自己处于什么状态(错!这与事实不符。简单地说,若你的说法成立,人们永远不可能知道地球是转动的)。就算他可以跟周围物体进行位置比较,可是他也无法确认周围物体到底处于什么状态,因为确认状态需要参照物,而参照物本身的状态确认,也需要其他参照物(你要知道,人们的知识是不断积累的,总有已经被弄清的东西,如地球、太阳等的运动状态)。我们可以说我们这个宇宙处于疯狂的无规则加速运动中,这是因为我们找不到宇宙之外的参照物,没有参照物就无所谓运动状态。再设想一下整个宇宙只有你这么一个人这么一个物体存在,其他的都没有,你将如何确认你的运动状态?你或许可以说没有其他物质你就不受到任何力的作用,这是没错。可是你也无法根据m=f/a来确认你自己的质量是多少,我可以说你那时候的质量是0,因为你无法证明自己的质量不是0。同背景系目前只有大范围引力具有这个特征,不过也是近似的。 黄德民,我认为你的绝对空间观念还是很顽固,虽然你可能并不发觉你居然还存在绝对静止的概念。那些个“全宇宙所处的空间”、“宇宙中唯一的物理图像”、“空无一物的虚空”等等各种各样绝对空间的化身,还在你脑中深刻地固定着(从这一段话中看出,你本能地拒绝绝对空间,你已先入为主地认为绝对时空的观点是错误的。而我与你不同,是在认真地分析了绝对时空和相对时空的观念后,认为绝对时空观更优越,更符合事实。详见我书中对相对时空观的批判)。在牛顿眼里,绝对空间是一个绝对静止的参照物,一切物体的状态都可以在这个参照物所构造的参考系中确定下唯一而真实的坐标。我认为牛顿的说法比你的说法更合理些。(我请你注意一个事实,牛顿只在定义惯性系时才提到了“绝对静止参考系”的概念,在其它一切地方,这一概念都是多余的,因为牛顿坚持相对性原理。事实上,是在电磁学发展起来后,人们才热衷于探索绝对静止参考系的,所以绝对参考系的概念与牛顿力学关系不大。) —————————————————————————— 最后,我提请俞先生看一下我书中51页“惯性系问题”这一节,你看过之后就会知道,并不是牛顿力学中惯性系的定义存在逻辑循环的,恰恰的相反,是狭义相对论存在着这种逻辑循环的严重缺陷。 黄德民2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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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背景系”的关键在于观察者和被观察对象始终具有相同的“背景加速度”。引力具有这样的特征! 刘先生你好! “同背景系”的关键在于这种外力能使观察者和被观察对象始终具有相同的“背景加速度”,只有这样的外力才可以从考察中略去。引力具有一种特殊的“本领”,它能直接地、均匀地作用于第一质量点上,不会引起物体内部应力的变化,并导致每个物体具有相同的加速度(指局部范围内)。在引力场中加速物体感觉不到惯性力的存在,同时也使引力场中的物体系统满足同背景系的条件成为“背景系”。当然,如果你设想某一物质系统完全由“纯“电荷组成,这样的物体系统在电场中也是同背景系,只可惜这样的物体现实世界中可能不存在。 我认为“同背景系”的关键在于“同背景加速度”,在不在于”同一受力系统“。 黄德民2003。2。9 ————————————————————————————— 刚刚看到黄先生的贴子,还没来得及仔细学习,但对我是一定有指导意义的,我很少看书,对这些问题都使凭自觉来思考的,黄先生的“同背景系”与我说的“同一受力系统”就是一个意思,至于选什么名称来统一,我都不会有意见,本来我提出的观点就是供大家参考的,我不会为此去写文章,因为我不是靠物理吃饭的。 不过我到发现黄先生对自己的“同背景系”的定义与应用没有统一起来,您看是否有这方面的问题,由于我还没有仔细研究,可能说的不一定准确。在汽车和升降机的这两个例子中,汽车刹车时,车载物体与汽车不是处在相同的受力系统中,也就是说,已经打破了您的同背景系概念(这里不适宜用“同背景系”的概念,同背景系的概念主要用于引力场中运动的物质系统中,如我书中说的”电梯“、”卫星“、”地球“等)以车载物体与车的运动状态会有所不同,所以“小球并没有受到(除重力和支撑力以外)外力的作用,运动状态却突然改变,这显然与惯性定律不符。”这个结论是错误的。升降机机中的人能感觉到升降机的运动是因为升降机中的人与升降机处在不同的受力系统中,相对论抓住这种例子不放是人们误认为,升降机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其实我前面曾提到过,只有用引力作动力的升降机才有可能使升降机与其中的人成为同一受力系统(”同一受力系统“的含义不明确。我认为关键不在于”同一受力系统“,而在于”同背景加速度“。)。 我的例子是这样来描述同一受力系统的: 例一: 汽车里的人和车内桌面上的球处在同一受力系统(关键在于何为”同一受力系统“) 只有在匀速运动的情况下汽车与车载物体才处在同一受力系统(既为匀速,就是惯性系,这里无需引入”同背景系“的概念!)。 例二: 从楼顶有三个人同时向下跳,A身上绑了大铁砣,C身上挂了降落伞,而B脱光了衣服。 A与B处在同一受力系统,C与A、B处在不同的受力系统。(同上,你要明确何为”同一受力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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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注意加速度的“方向性”,并弄清物理学中“+、-”号的物理含义! “向西加速”与“向东减速”的物理意义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只是文字表述的不同。若说“相对性”,只是“文字表述上”的相对性,不是“物理意义上”的相对性。你要知道,在你所举的例子中,火车上的人与地面上的人不自觉地“选取”了不同的速度方向,这才导致了加速度的符号不同,但最终物理含义均是指”向西加速“,具有绝对性。 建议你先弄清”矢量、标量”以及物理学中“+、—”号的含义再来讨论物理问题,免得你反复发这种帖子。 黄德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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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点你可以直接求证沈先生,也可以翻看以前的帖子。如果沈先生直接出面说明,当然更好! 重帖“力、运动、惯性系、同背景系”等相关内容,请俞先生、董先生、刘先生及各位网友评述。(见楼下的的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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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看来您不是悍相者,因为您说: “在牛顿眼里,绝对空间是一个绝对静止的参照物,一切物体的状态都可以在这个参照物所构造的参考系中确定下唯一而真实的坐标。我认为牛顿的说法比你的说法更合理些。” 看来您是牛顿的坚定拥护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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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选择不是为了测量地球自转速度的! 重帖“力、运动、惯性系、同背景系”等相关内容,请俞先生、董先生、刘先生及各位网友评述。(见楼下的的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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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目的是:希望在不同时点、不同季节能测量到地球不同的绝对速度。可惜实验结果始终是零。也就是说自转的快慢对该实验结果没有 可惜实验结果始终是零。也就是说自转的快慢对该实验结果没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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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不认同啊。 只要你认可“匀速运动”和“变速运动”是可以区分的,承认匀速或变速运动具有绝对意义,就无需专门强调匀速运动是相对于什么而言的,只有当具体追问到“速度”时才必须指明是相对于什么而言的。若非要指明“匀速运动”是相对于什么的,可以这样说,只要是真正的匀速运动,它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是匀速的。因此,无需特别指明是相对于绝对静止的空间这种参考系。 好,“只要是真正的匀速运动,它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是匀速的”,你的结论是:匀速运动的“匀速”,是相对于“任何惯性系”的。那么我再问你:“惯性系”是如何定义的?
嗯,人们知道的是:地球绕太阳做近似的圆周运动,地球本身在做相对于太阳的自转,这是因为人们习惯上把太阳系看作等同于绝对静止的参考系了。离开了“相对于太阳”这几个字,圆周运动、自转,都不成立了。相对于银河系核心来说,地球的运动轨迹不是那么简单的。我说的观察者不能够确定自己的状态,是指不知道该拿什么来当作绝对静止的参照物。任何物体都不能够当作绝对静止的,要确定物体的状态,必须有参照物,而这个参照物本身也必须被确定状态,参照物也需要其他的参照物作为参照。我可以指定一个参考系为标准惯性系,可是我不能够证明我的这个指定是正确的,因为我没有另外的参照物来确定这个指定的参照系为惯性系,除非循环参照:我相对于你是惯性系,你相对于我是惯性系,我拿你作为参照物,你拿我作为参照物,不过这种做法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你说对吧?
没错,只有在定义惯性系的时候,才必须提出“绝对静止参考系”的概念,其他任何方面的内容,都可以以惯性系作为参考系。惯性系是牛顿理论的根基,牛顿理论好比是一条鱼,那么惯性系就是大海,离开了惯性系,牛顿理论的一切方程将失去参照物,将失去立足的根基。而绝对静止参考系是惯性系的根基,是惯性系的参考系,没有了绝对静止参考系,惯性系将失去意义。所以,牛顿理论的本质根基就是绝对静止参考系。这个逻辑很明显的呀,你怎么没看透?或许是我还没有理解你的深层含义,不过真的十分抱歉,你的书我放在家里,而我平时住在我同学家。周末回家后我一定仔细看,所以现在只能够看你帖子中的内容了。
※※※※※※ 俞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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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的意思是相对地球的“匀速运动”与“变速运动”是可以区分的,而非.. 而非相对“绝对静止系”或“绝对空间”,因为黄先生认为不存在“绝对静止系”。您对牛顿的缺陷看的很正确,可为什么看不到爱因斯坦的大大的错误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