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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无意之中当了现代的自相矛盾者。他的“矛”就是光速不变原理。他认为:在任意惯性系中,光在各个方向上传播的单程速度都相同,与惯性系的运动状态无关;他的“盾”就是相对性原理。该原理的内容是:所有的惯性系都是等价的,一切物理规律在各惯性系中的表现都是相同的。我们问:在我的参照系中测量你那边的光速又将如何?他没法回答不变,但又不能说变。为了维持光速的不变,于是他利用洛伦兹变换,推出了速度变换公式。其中在x轴向 v'=(v-u)/(1-vu/cc) 其实这组变换公式不过是一种数学调和,它否认了光传播的客观实在性。 我们在工作中也曾用过这种数学调和。比如说一个人既干教学工作,又做后勤工作。当两个系列的人都要打分评价工作时,满分都是一百分,那么这个人的分数应该怎么综合呢?总不能超过一百分吧?于是我就采用了调和公式 F = A + B - AB/100 比如 A = 90 B =70 则总评分为 F = 90 + 70 - 90*70/100 = 97 诸位看怎么样?还算合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