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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删过文章。特此申明。
[楼主]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2003/01/26 19:16
点击:273次

我从没删过文章。特此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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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江则民2000  发表时间: 2003/01/26 20:12 

你有那个权利吗?自做多情
我从没删过文章。特此申明。
 [3楼]  作者:951168929  发表时间: 2003/01/26 21:53 

是过,还是失?


※※※※※※
预防S病毒协会会员
[楼主]  [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3/01/27 17:04 

回复:提倡“立此存照,以理服人”。
我从没删过文章。特此申明。
[楼主]  [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3/01/27 17:07 

回复:我有权力删你贴,但不删。
我从没删过文章。特此申明。
 [6楼]  作者:951168929  发表时间: 2003/01/27 22:41 

是的。

但不能忘记板主的职责。

第一,应及时删除发于本板的广告贴。

第二,应及时删除与相对论或物理学不相关的发贴。

第三,提倡“立此存照,以理服人”。

作为板主1、2二条你都没有尽责,谈其三条如何取得网友们的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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