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 网友之间对重大课题经过激烈的争论带着严重的分歧进行面谈......一旦达成共识(但绝非违心苟同)原创者必须提倡共同署名,即参与面谈者必许拥有署名资格;但同时也拥有自动放弃的权利! 否则 谁又愿意放下手头的事务 破费银两 参与那些与己无关的争论呢?同时 凡是参与争论的必然对原创者的思路更加严密化 有益于原创者的思路更加成熟 更加完备! 有些 课题原创者 你对他的课题做出了重大启迪和纠正 他非但不在作品中流露出参与讨论者的意见;且从不领情 谁受益谁负担 实事求是 谁做出了启迪和修正 原创者就应该如是禀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