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相也应是有条件的,为此本人提出以下个人主张:
1、必须知道相对论的理论错误之所在,有的放矢;
2、必须用科学的论证方法和实验方法批判相对论,以理服人;
3、应该遵守讨论的规则,持有不同观点时必须完整说出反对的理由;
4、应该尊重被批判方的人格,破除门户之见;
5、主张互称先生;
6、主张个人意见允许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