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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优仙人——也说光速常数 在相对论中,爱因斯坦假定了光速相对于不同运动状态的坐标系运动速度不变。从x=ct x’=ct’ 的表达式可以看出光速和坐标系运动无关。因此,所谓的光速常数,不仅仅是相对光源而言,而是指相对于任意相对运动的物体而言。 在相对论中,洛仑兹和爱因斯坦忘记了“速度”并不是独立的物理量,它是运动距离和运动时间的比值。而距离和时间才是独立的物理量,具体数值来源于精确测量的结果。不论是距离还是时间发生变化,都会导致速度的描述发生变化。他们不仅假设了t不等于t’,L不等于L’,假设了光速不变,而且假设了同一运动状态在不同的惯性系中描述的速度不变,v=v’。 事实是:任何物体运动(包括惯性系运动)都无法对宇宙空间形成任何改变,因为空间是属于宇宙的,不属于任何个体物质或惯性系,物体和惯性系只是存在于空间,是对宇宙空间的占有。所以惯性系运动引起的运动效应只能局限于惯性系本身所属的范围。空间和时间不同,空间是有形的,而时间是无形的。如果爱因斯坦的假设成立,当一个有形物体穿越两个不同的惯性系时,时间的变化只能引起物体寿命的变化,时间是无形的,时间的变化不需要任何作用力,所以这样的假设基本符合逻辑。不同的是:当一个有形的物体穿越两个不同的惯性系时,长度的变化引起的是形状的变化,对于有形的物体,不论是柔性体还是刚性体,形状的变化必需要有相应的作用力,而惯性系的相对运动不产生这样的作用力,这样的假设不符合物理规律。所以L不等于L’的假设显然是不正确的。目前还没有任何人、用任何方法,通过实验使一个具体的空间长度变长或变短。空间距离在任何惯性系中都是相同的。一个物体或惯性系相对于任意参照系运动,其运动距离指的是,物体或惯性系相对于参照点不接触状态的空间长度。运动距离对于参照点和运动物体(包括两个相对运动的惯性系)是双方共有的,任何一方都无法独自占有,而且是唯一的。对于同一距离,两个惯性系如果时间不同,导致的不是运动距离不同,而是距离和时间的比值“运动速度”不同。同一运动状态在不同的惯性系中对速度的描述是不相同的。爱因斯坦关于同一运动状态在不同惯性系中速度相同的假设,大错而特错,这一根本错误导致了相对论的错误。如果L不等于L’的假设不能成立,光在不同的惯性系中,运动距离相等,而运动时间不同,则距离和时间的比值也不会相同。光速相对于不同运动状态的惯性系保持不变是没有理论根据的。 光速相对于运动的参照点是否会发生变化?这个问题是没有办法用实验证明的。光速30万千米/秒,在地球上根本就没有有效的直线距离可供我们测量光速。人为运动的参照点,运动速度最快也不过每小时几千公里。如果人为运动的参照点运动速度为每小时3600公里,则每秒运动的速度不过1公里。只要测量的时间误差超过十万分之一秒,计算值的绝对误差为3公里,远远大于人为运动的参照点在1秒钟运动的距离。何况没有人能保证测量误差不超过十万分之一。所以说,光速不变没有实验证明,根本就是唬人的谎言。 为什么会有光速常数的结论呢?这个问题源于对来自双子星光线的观察与研究。按照经典力学理论,按照光的传播速度,理论和实际出现了不相符,引起了科学家的困惑,被称为科学天空的一朵乌云。一个庞大的星系,直径都在几十万光年以上。站在地球上同时看一个星系的近地点和远地点,将相差几十万年。事实上这样的事情是不会发生的,类似的事实很多很多。于是有了光速与光源运动无关和光速常数的结论。其错误根源是:人们把物体影像在光场中传播的速度当成了光的速度。为此我专门发了一篇《光场与影像传输》的论文,供大家参考。如果你知道了物体影像在光场中传播的速度不等于光速,以上困惑将不复存在,科学天空将是阳光灿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