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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世界的物理定义 下一主题:买盐小计
论坛岂容骗子和弱智肆意践踏?请封杀刘武青、朱顶余!
[楼主]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2011/05/30 10:29
点击:532次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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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1/05/30 10:33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发言的权利,行骗除外!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发言的权利,为骗子喊冤除外!
 [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30 11:58 

验证完毕! 足以证明黄新卫不仅仅是个法盲 流氓 还是个科盲!
 [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30 11:59 

你黄新卫已经触犯了刑法:公开侮辱刘武清为骗子!你自己清楚你该当何罪! 你必须为你的言论付出惨重的代价——赔偿刘武清的巨额精神损失费!同时入狱接受劳教!


定义刘武清是一个骗子!这是需要履行法律程序的!是要调查取证的!要有确凿的证据!理由不充分!证据不确凿!而且黄新卫越俎代庖 私设法庭 凭借主观臆想独自判决刘武清为骗子!篡夺司法权!未履行法定的司法程序!扰乱司法程序 扰乱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 耍流氓的无赖在网页横行报道,肆虐网页!造成极坏的社会后果!必将酿成一桩悲惨的命案!

黄新卫属于一个法盲 科盲 兼流氓、恶霸!
刘武清的科学实验即使有误差也属于正常现象!你黄新卫无限上纲 乱扣帽子 乱打棍子 就像疯狗一样到处嘶咬 狂吠! 你黄新卫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司法机关报案 递交确凿的证据 提请法院对刘武清的言行依法审理判决!如果刘武清没有被法院审判为骗子,你黄新卫就是在诬告 公开中伤科学爱好者 损伤科学爱好者的情绪 扰乱正常的学术交流秩序!
你黄新卫 要求封杀朱顶余,就是因为朱顶余为刘武清辩护,那么按照你的逻辑刘武清如果照了辩护律师,也将被杀人灭口?你黄新卫在使用强盗的逻辑!刘武清受到沈建其教授的欢迎!就是你黄新卫一个人在凭借个人好恶 私人仇恨 在公开侮辱科学爱好者的人格和声誉!你黄新卫已经构成了犯罪!

你比拿出 法院对刘无情的判决书,才能有权利严格按照判决书所判决的结论奔走相告!你在没有拿到法院的判决书的前提下自己判决刘武清是一个骗子!你自己清楚 你是否有这个权力! 是谁赋予你黄新卫判决刘武清是一个骗子的司法权!你黄新卫即使是某法院的审判庭审判长也必须依据检察院向法院所移交的法律文本进行公开开庭审判!也要允许为刘武清辩解!更不能剥夺为刘武清辩解者的发言权!那你更践踏了宪法 公民的言论自由权!法盲黄新卫 已经多次触犯了法律与宪法!
[楼主]  [5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1/05/30 12:12 

熊宇丹也曾经说过【黄新卫懂得什么叫"诬陷罪"骂?一旦刘武青把你告上法庭,你不能举证或举证不实,是要赔偿精神损失费的。】
刘武青马上转帖了熊宇丹的发言。

对此,我对他们说:
“我从来没有骂过骗子刘武青。骗子刘武青不必到处喊冤,你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我!
我从来没有骂过骗子刘武青,他说我骂他,是因为我说他是骗子。
骗子刘武青如果认为被我诬陷了,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我,而不必到处喊冤、污蔑黄新卫骂你!
你为什么不去啊?做贼心虚!
刘武青搞学术诈骗,事实清楚,铁证如山!只有弱智以及与刘武青有共同利益的人才拼命狡辩!
刘武青如果认为被我诬陷了,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我!你为什么不去啊?做贼心虚!
你不是刚刚转帖了熊宇丹的帖子,其中说【黄新卫懂得什么叫"诬陷罪"骂?一旦刘武青把你告上法庭,你不能举证或举证不实,是要赔偿精神损失费的。】
你为什么不去法院起诉我?做贼心虚!”

朱顶余的行为只能表明,他是一个弱智!
刘武青的低劣骗术为什么能有市场,就是因为有朱顶余这种弱智存在!
 [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30 12:46 

沈建其也发帖欢迎刘武清! 沈建其在刘武清被封杀期间还特意表扬了刘武清的涵养性!还对刘武清的旋转透镜作了理论探讨! 这就是刘武清的魅力所致!

看来沈建其也给刘武清扩大了人气和学术市场,按照你的逻辑,这也是因为沈教授的弱智所致?
凡是欢迎刘武清的都属于弱智? 这就是你黄欣慰的定义! 那么我与你平权 也有资格对讨厌刘武清者做一个定义:都是流氓!霸道!法盲兼科盲! 这样拉锯能有个结局么?允许你信口开河,也允许别人理直气壮啊!这只能暴露了你自己心胸狭窄 不能豁达大度!不能虚怀若谷 从谏如流!宽容他人!给别人改进的机会!小肚鸡肠!还能说明什么?你自己的名利心未泯!
欣慰,你还活着?那你就好自为之吧!
 [7楼]  作者:科学小舟  发表时间: 2011/05/30 15:51 

黄新卫,别太上心了!
正作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欢迎某人就是这个原因,英卓说的:“精&神病*科大夫从来不跟他的病号争论……”希望你切记!
[楼主]  [8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1/05/30 20:12 

[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24 16:36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科学小舟 有着自己的一套科学胡诌!堪称 科学小诌
什么光子差异导致光线 声子差异导致声音 电子差异导致电子 热子差异导致热量……等一系列的胡诌
郑重警告 科学小诌 你别触犯法律!你别亵渎 浙江大学沈建其教授!沈建其与王君秋 毫不相干! 沈建其是精通理论物理学的浙江大学教授!你是什么?你是科盲、法盲兼流氓!还到处出口伤人!

===========================================================

大家都看看朱顶余这个弱智!
明明科学小舟在谴责假冒浙江大学教授的王君秋,朱顶余这个弱智却故意说小舟亵渎沈建其!

也只有朱顶余这种弱智,才会连人的话都听不懂,所以他相信骗子的话也就不足为奇了!
 [9楼]  作者:科学小舟  发表时间: 2011/05/31 00:18 

笑看天下马甲吹纸表演……呵呵
大家还没看出了吗?!-------
“沈教授”是不骂人的,但是他身边的马甲却是可以骂人的,而且很迫不及待的,比骂他自己还着急,那是多么伟大的马甲啊!……
哦,“沈其建”不是“王君秋”也不是“朱顶余”……大家千万不要弄错了哦,如果弄错了,那个“541218”会找你拼命的,或者会找你要赔偿800万的哦,呵呵!
这道理不是很浅显吗?!高分低能的人才会有如此精彩的吹纸言论!哈哈
我们以后这把这现象简称为“网络马甲吹纸表演现象”!
呵呵
 [10楼]  作者:科学小舟  发表时间: 2011/05/31 20:31 

作者:541218 说了:“沈建其与王君秋 毫不相干!”(见前)
哦,大家记住了,你放心吧!
自从你在这急速辟谣后,大家都清楚了!
真的很清楚了!呵呵
[楼主]  [11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1/06/01 17:25 

正作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欢迎某人就是这个原因,
=======================================================
有理!
 [12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6/01 20:52 

对【11楼】说:

正作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欢迎某人就是这个原因,

……………………………………………………………………

此乃自古而然的普遍现象!

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

人喜欢人,鬼喜欢鬼,苍蝇喜欢臭屎,一丘之貉  沆瀣一气   同流合污  

关键是  究竟谁是人谁是鬼?究竟真理掌握在谁的手里? 沈建其属于理论家   刘武清是实践家  他们互佐互证 属于追求真理的一帮  当然也还有 自以为是 无稽之谈  主观好恶  一厢情愿  武断霸道 蛮横粗鲁  胡搅蛮缠 无理取闹  到处惹事生非 主动挑衅  滋生是非 唯恐天下不乱   科盲 法盲 流氓 不可理喻的人渣 

你说我是人渣   我说你是人渣   互相拉锯没完没了   毫无疑义*  孰是孰非   广大读者自有评判   就看谁的“粉丝”多——就看谁收到的学术求助邮件多   沈建其经常受到学术求助邮件

烦请大家将自己所收到的学术求助邮件亮出来…………

 [13楼]  作者:科学小舟  发表时间: 2011/06/02 04:53 

呵呵,跳梁小丑总是迫不及待的跳出来,但因为他的弱智,总是忘记他是不见得光的人物!大家看吧,自称为朱顶余(ID号“541218”)的对沈建其的邮箱里面有多少求助邮件可是一目了然的,对信箱内的邮件数量如此信心满满的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其中的含义大家仔细体会吧!这里提醒 使用“541218”背后的人,欲让人不知,除非己不为啊!
游览历史的所有帖子,沈建其自以为是的思维是很可笑的,他总认为数学就是科学的一切,总认为数学可以独立与物理并指导物理的,总认为只要会驾驶汽车不管南辕北辙就可以到达目的地……以此狭隘的观念所以就有谁的求助信件多谁就是科学的“泰斗”,这无异乎在做科学真理的民主选举,呵呵,可以说是非常原始的思想啊!
有一技之长固然值得表扬,但如果他是用擅长的知识来指导不擅长的领域,我们不但不会表扬赞许,而且会对这样的行为给予批判!其实这样的行为给科学乃至社会造成的伤害会更大,比如沈建其,自持有一定的数学知识,来指导他还处于白痴状态的物理领域,这无异乎一个不懂围棋的象棋专家指导学生的围棋技术一样,这样会给围棋初学者带进误区,在以后的学棋生涯中要花更多的不必要精力!所以说物理白痴沈建其对物理的“指导”给物理界造成的伤害必将是比常人翻倍的!
要做个学术上有成就的人,他必然是心胸坦荡荡的科学之人,如果将心思花在整人,花在背地的阴暗手段,这样一个道貌岸然却内心极其阴暗的人,他能取得的成绩必定会打折扣的。给社会造成的伤害必将是翻倍的!
如果“白天是教授,晚上是禽兽”,不但得不到别人特别的尊重,而且会受到整个社会的唾弃!
我认为这样的人当务之急就是学习思想品德(貌似大学还有教材),要知道如果思想品德坏了,知识越多,对社会的危害越深!这是有一个正义之心的人不愿意看到的!
阿某某!请好自为之!
 [14楼]  作者:科学小舟  发表时间: 2011/06/02 04:54 

呵呵,跳梁小丑总是迫不及待的跳出来,但因为他的弱智,总是忘记他是不见得光的人物!大家看吧,自称为朱顶余(ID号“541218”)的对沈建其的邮箱里面有多少求助邮件可是一目了然的,对信箱内的邮件数量如此信心满满的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其中的含义大家仔细体会吧!这里提醒 使用“541218”背后的人,欲让人不知,除非己不为啊!
游览历史的所有帖子,沈建其自以为是的思维是很可笑的,他总认为数学就是科学的一切,总认为数学可以独立与物理并指导物理的,总认为只要会驾驶汽车不管南辕北辙就可以到达目的地……以此狭隘的观念所以就有谁的求助信件多谁就是科学的“泰斗”,这无异乎在做科学真理的民主选举,呵呵,可以说是非常原始的思想啊!
有一技之长固然值得表扬,但如果他是用擅长的知识来指导不擅长的领域,我们不但不会表扬赞许,而且会对这样的行为给予批判!其实这样的行为给科学乃至社会造成的伤害会更大,比如沈建其,自持有一定的数学知识,来指导他还处于白痴状态的物理领域,这无异乎一个不懂围棋的象棋专家指导学生的围棋技术一样,这样会给围棋初学者带进误区,在以后的学棋生涯中要花更多的不必要精力!所以说物理白痴沈建其对物理的“指导”给物理界造成的伤害必将是比常人翻倍的!
要做个学术上有成就的人,他必然是心胸坦荡荡的科学之人,如果将心思花在整人,花在背地的阴暗手段,这样一个道貌岸然却内心极其阴暗的人,他能取得的成绩必定会打折扣的。给社会造成的伤害必将是翻倍的!
如果“白天是教授,晚上是禽兽”,不但得不到别人特别的尊重,而且会受到整个社会的唾弃!
我认为这样的人当务之急就是学习思想品德(貌似大学还有教材),要知道如果思想品德坏了,知识越多,对社会的危害越深!这是有一个正义之心的人不愿意看到的!
阿某某!请好自为之!
 [15楼]  作者:梁彬彬猪狗不如  发表时间: 2011/06/05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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