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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1楼】说:
万有斥力为何视而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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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楼主相对我的角度来说,承认其“惯性力”是有好处的。这个失重问题,楼主的角度解释,取消了爱因斯坦的“局域惯性系”。但是,我的观点,与楼主不同的是,惯性力与重力(不是引力,为什么有重力或失重落体现象,是因为物体的同一个性质及空间背景的性质的原因),是物体本身对外力的反作用力,而不是楼主都当做外力,这样角度认识,还是牛顿力学的观念框架,就是空间背景是“惯性系”(我说是各向同性空间背景),没有“重力场”(空间背景作为其对立的一面)概念,爱因斯坦的理论里已经有“引力场”空间背景,虽然后来转化为弯曲时空,这是爱因斯坦的进步地方。但是,爱因斯坦只注意了“这个空间背景下的物体的广义惯性运动状态”,而没有注意“惯性力”方面。仅此而已。所以,楼主的之前的文章我看了,在实际现象方面的惯性力角度的认识,对于我角度正是我认为的“惯性力”。但是涉及“重力”时,还是“引力”,同时又把“惯性力”转化为“引力角度”(外力)的认识了,所以,才有“抵消”与“引力被惯性力吃掉”只说。
总起来说:我的观点,不强加于别人,不以自己的角度说谁是错的或对的。 1、爱因斯坦的进步意义是,把重性与惯性“当做物体的同一属性",区分了有两种不同的有物理意义的空间背景。但是,他建立的理论却没有了惯性力,这是最大的缺憾。 2、楼主,恰恰是注意了“惯性力”,而且在实际的例子里解释“惯性力”时,是到位的。但是,涉及“重力”时,又回到的牛顿力学的“空间”前提了。没有了重力场。把已经认识到位的惯性力又变为“无影”的像引力的外力了。但是,楼主的这样解释的进步意义,就是把惯性力与引力当做相同的一种性质,才有引力被惯性力“吃掉”只说。如果回到爱因斯坦角度,就ok了。也把爱因斯坦的缺失“惯性力”问题补充了(原来爱因斯坦对此是从非惯性系角度,而没有具体的明确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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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是引力和支持力平衡的结果,“失重”是物体失去支持力的情况下的结果。
斥力就是引力,只不过是作用方向不同,就象拔河游戏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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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8楼】说: 流速场是场,流体微团(质点)也是物体,也是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