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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魅力之二
[楼主] 作者:dyn2h  发表时间:2011/04/15 19:05
点击:510次

    我们知道牛顿第二定律的数学表达式为F=ma,其实它还可以变换成另一种结构F=Δ(mv)/Δt,也就是F=m(V2-V1)/Δt,这种表达式,我们可以把它理解成物质运动状态的改变,也就是物质从一种状态变换成了第二种状态,从原先的V1状态,改变成了V2状态。从抽象的理论上讲,就是物质发生了运动状态的改变。这种抽象的理论是否可延伸到所以受力状态呢?从逻辑上说应该是可以的,虽然这个地方牛顿表达是使用的是速度,其实也可以把它表示为其它任何的表达方式,都能够说明力F所造成的结果就是使物质状态改变。而无论这种力是什么力,是什么性质的力,如电场力,电场力的后果一定是电场物质的状态发生了改变,如果没有改变,所以物质并没有受到力,日常生活中我们的力可能造成的结果我们的肉眼是看不见的微小变化,比如发热效应等,但总而言之是物质的状态发生了与原来不一样的变化,这就是力形成的结果。

    我们把F=m(V2-V1)/Δt方程式翻过来,就得到 m(V2-V1)/Δt=F,它从数学上没有什么变化,其实,其物理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也就是物质运动状态变化产生力,由于物质运动变化了,于是我们说在它的身上发生了力的作用。

    由此我们用这样一个表达式来描述这样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 F=m(V2-V1)/Δt= F=m(V2-V1)/Δt= F=m(V2-V1)/Δt= F=m(V2-V1)/Δt ……

    当然这不是一个或者一组物质的运动过程,而是自然界所有物质永不停息的运动过程,这一过程无所不在,不时不存。而产生这些力或者说运动状态的变更时,都是因为物质的运动被另一物质的运动所妨碍造成的,或者说是冲突造成的,无论是电场、磁场,仰或是原子、分子,它们的受力都是相互之间的运动冲突所形成的。

    如电场力,因为两电场运动重叠,如果是同一电荷则相排斥,如果是异性电荷则相吸引,这正是因为电场与电场之间的运动形成的物质状态的改变。或许有人怀疑电场是否存在着运动,目前我们不容易找到比较明确的有效证据,将一不带电的有电容特性的物体,放入电场中,我们就能够获得带电荷的物体了,这一过程说明了电场是在运动着的。然磁场的运动我们则可以非常容易的获得准确的结果,因为我们只需要将针状铁屑放在磁场中,它就会被磁化,它就会沿着磁场的磁力线运动,这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磁场是在作运动。而当磁场遇到了另一个磁场的时候,运动着的磁场就会与运动着的磁场相冲突,于是产生了磁场力,这就符合了牛顿第二定律的方程文本描述方式,只不过这时候物质运动的改变不再是物质的运动速度,而是物质的磁场的运动方式。

    大凡宇宙中任何物质的运动都遵循着这样的规律,物质与物质运动相冲突而产生力。(本文版所有,引用请注明出处 武汉 丁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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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11/04/15 20:51 

最近丁一宁在这里搞了几个贴,目的是宣传他的狗屁理论,当然,其中错误多到令人作呕,我已在另贴中有部分点评,这里只谈丁一宁改错的问题。

本来有错就改,我是无权指责的,但是,这里的情况不同,为什么?因为我正确的批评一再被丁一宁指责为【幼稚】【初中文化课没有学好】【吃错了*】【装*卖*】【白*】【落水*】【咬人】等等,但同一时间丁一宁在干什么?

丁一宁首先提出:【我仔细给你讲解一下:F=ma 可以换算成 F=1/2m(v1^2-V2^2)】,我当即指出问题点,随即丁一宁在一边对我恶意辱骂,一边悄悄的利用帖子修改功能把上述错误改为【F=m(V2-V1)/2】,当我再次指出其错误时,丁一宁没有任何感谢的意识,而是把整个帖子【力的魅力之二】全部删除,以抹去我的原话,并用【力的魅力之二(请大家一起来打那条叫王飞的落水狗) 】作为我帮助指出其错误的报答,这次丁一宁将上述错误再三改为【我们知道牛顿第二定律的数学表达式为F=ma,其实它还可以变换成另一种结构F=m(V2-V1)/Δt,】,呜呼!终于没有错误了,不容易啊,不过任何一个中学生都知道F=m(V2-V1)/Δt,就是F=ma ,丁一宁竟然拿它作为它的“伟大”发现!


※※※※※※
空间本无物理性质,具有以太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楼主]  [3楼]  作者:dyn2h  发表时间: 2011/04/16 12:07 

对【2楼】说:
一只不想改掉咬人习性的狗,虽然我们之前还认为只要你改掉这种习惯我们并不想影响你在我们的平台上存在的可能。但是通过一些事,我们看清了你的真面目,一只总想吃屎的惯性是改不了的。
 [4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11/04/16 13:21 

丁一宁所希望的论坛环境就是,当他说【F=1/2m(v1^2-V2^2)】时,你必须说非常正确;当丁说【F=m(V2-V1)/2】,你就必须识时务的赞美;当丁说【F=ma,不如F=Δ(mv)/Δt更能说明问题】时,你就必须故意假装不知道这两个公式具有完全一致的内容,否则你就是【咬人习性的狗】与【总想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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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4/16 14:15 

何一个中学生都知道F=m(V2-V1)/Δt,就是F=ma ,
丁一宁竟然拿它作为“伟大”发现!

何一个中学生也都知道E=mC^2 ,
思林也竟然拿它作为“伟大”发现!
不知有什么不可以的?


彻底KO相对论--用高中知识两步搞定质能方程
[楼主] 作者:hosboyi

彻底KO相对论--用高中知识一步搞定质能方程!
[2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24 17:34

已知在行星结构上万有引力与向心力是恒等关系:
F = GMm/rr = mu^2/r简化一下就搞定E = GMm/r = mu^2
即:当围绕引力中心(M)公转的行星(m)达到光速时就是E = mC^2

真正完备的质能方程是: E = GMm/r = mC^2 !其中:引力中心M为质子,行星m为电子,.......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6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11/04/16 18:25 

【F = GMm/rr = mu^2/r简化一下就搞定E = GMm/r = mu^2
即:当围绕引力中心(M)公转的行星(m)达到光速时就是E = mC^2 】是完全错误的推导,不过我接受教训,不再免费教育这类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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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本无物理性质,具有以太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4/17 06:59 

小阿飞就是小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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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8楼]  作者:同花顺365  发表时间: 2011/04/2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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