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社区女性社区汽车社区军事社区文学社区社会社区娱乐社区游戏社区个人空间
上一主题:从庞加莱猜想到黑洞战争 下一主题:二、光的波粒二象性、光是电磁波...
收回去年对马英卓“反作用力”惯性力的部分正面评价
[楼主]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2011/02/23 12:19
点击:1414次

 

收回去年对马英卓“反作用力”惯性力的部分正面评价,兼论马英卓"反作用力"惯性力的真正错误

本帖想法早有,本不想再与马先生论是非,但马先生继续冒泡重新污蔑我,那么我也再次对他进行论证。我只是就物理论物理。但马先生必然认为这也是污蔑。

 

马先生在几篇有关引力的论文中把反作用力称呼为"惯性力"(具体论文来源可见下面最后说明)。虽然去年我认为他这属于"盗用"概念,但也给他留有余地。我曾说,牛顿力学的"惯性力"是"惯性施与力",反作用力算是"惯性抵抗力"。在一定程度上,如果早几百年,抢先把"反作用力"注册为"惯性力",不是不可以。所以,我曾说,要把"反作用力"叫为"惯性力",应该补充说明概念沿革历史,以免误导年轻学子。但马先生几篇论文中毫无说明,直接把反作用力称呼为"惯性力",因此这属于"盗用",至少是乱"借用"。

 

这是去年的观点,也是争论好久的问题。

 

但今年初,我再思考后,认为:给他留有余地,这是不对的。因为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相对的,换一个观察者或观察立场,作用力也就成为了反作用力。作用力与反作用力都是具体的相互作用(电磁、核力),惯性力(按其名称)不是具体相互作用。要是反作用力可以称呼为惯性力,那么任何作用力都可以叫作惯性力了。这个理论体系就不完备了,且"惯性力"这个概念也就失去了可以比较的特性,也无意义了。总之,把反作用力称呼为"惯性力",只是一张不必要的"画皮",也与他的例题的解法没有关系。去年我说只要把概念沿革历史说清楚,可以借用"惯性力"概念来描述"反作用力",马的说法还可以算对,这是不恰当的,我现在收回。

 

还有,马英卓的有关引力的论文如果不耐心找,比较难以找到,搜索他的姓名,大部分出现的是他的错误的"潮汐论"文章,也会出现诸如"[4]马英卓,用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当代物理世界-物理论文集》网站。[5]马英卓:万有引力真的失灵了吗?《当代物理世界-物理论文集》网站"这样的文献列表。搜索"当代物理世界-物理论文集",今年可以直接点击进入该网站,但去年无法直接进入网站(网站打不开),而要通过点击其中某人某一篇论文,才可以间接进入该网站。

 

目前能打开的"当代物理世界-物理论文集"网址是:http://www.physicswd.com/ch/index_ch.html> 。马英卓原本应该在诸如文献"[4]马英卓,用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当代物理世界-物理论文集》网站"中打入正确的有效的网址,而不是让别人来费一番周折寻找。要是并不认为论文很值得阅读,谁愿意费这番周折?还有,当别人说难以找到你论文时,哪有你说这是对你的‘造谣污蔑'的道理?你不要事事都上岗上线。

 

你不要再把我对你的任何帖子都当作是居心不良看待。我只是解释两个事实:你的论文的确不是如你所说那样只要打入你的姓名立即可找到。我说难以找到,这不是"污蔑",也不是"造谣"。你的把反作用力称呼为"惯性力",真正有原则性错误,而不是仅仅只要补充"概念沿革"即可的事情。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38698-1.html[复制地址]
上一主题:从庞加莱猜想到黑洞战争 下一主题:二、光的波粒二象性、光是电磁波...
[楼主]  [2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3 12:20 

这就是我的一贯说理法,也是被他认为属于对他的“大肆诽谤”,要让对方“少零件”了。
在这个论坛上,在物理观点上,我是站在多数人的反方上。我的观点无论正确还是错误,对多数人都有参考价值,至少可以知道他人的反应如何。过去十年,要我评论、要我答疑、要我讨论的人很多,但是替我说话的人很少。就像王飞(虽然我们也有交恶,但仅限于物理)仅仅替我说了几句话,于是与马英卓也留下怨恨,也要对王飞嫉恶如仇动手脚了(我不清楚之前他们是否已有宿怨)。可见马氏一人,惹不起,代价高。
 [3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11/02/23 13:59 

对【2楼】说:

【可见马氏一人,惹不起,代价高。】

--------------

这个是不争的事实,你现在的行为在马看来,犯有严重的罪行,也就是【动机罪】,证据是【老人都知道】,按【马律】该杀。

我不清楚你充分了解到【可见马氏一人,惹不起,代价高。】,为何还要说话,明哲保身,我们都不说了,除非我们的人身受到伤害。



※※※※※※
空间本无物理性质,具有以太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楼主]  [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3 14:28 

我只是认为有曲解,就要辩解,以澄清误解,哪知连这都算是“污蔑”。
好,昨天和今天我有两帖已经把所有事情都说得很清楚了。从此不再想与之招惹。
--------------

有个成语叫作“唾面自干”,这个成语是说,别人往自己脸上吐唾沫,不能擦掉,
而应该让它自己风干。人们往往用这个成语来形容一个人受了侮辱却能极度隐忍,从来
不加以反抗。


这个成语和一个人有关,这个人就是娄师
德。

娄师德(630—699),字宗仁,郑州原武(今河南原阳西南)人,唐朝大臣、名将,曾
任宰相。娄师德最大的特点是事事讲究忍让。据《新唐书》记载,娄师德的弟弟被任命
为代州(今山西代县)刺史后,兴致勃勃地来向哥哥辞行。在兄弟二人就要分手的时候
,弟弟问哥哥还有没有什么要交代的。娄师德语重心长地询问道:“我坐在宰相的位置
上,你现在又要去当州官,我们兄弟二人可以算得上是这个时代的佼佼者了。但是,我
们荣宠过盛,必定有人暗自忌恨我们,对此你有什么对策吗?”听到哥哥这样问,弟弟
马上跪在地上说:“我是这样打算的,假如现在有人往我脸上吐唾沫,我一定会自己擦
干净,决不为此和人计较。请哥哥指点,这样做行不行?”听完兄弟的话,娄师德神色
忧虑地说:“你的做法正是我所忧虑的!”弟弟本来想哥哥会表扬他几句,没想到哥哥
竟不以为然,一下子不好意思起来:“那应该怎么办呢?”“怎么办?我的意思是不擦
!你想啊,别人好不容易把唾沫吐在了你的脸上,你却一擦了之,别人的快感还从何而
来?别人没有了快感,那他一定还会继续忌恨你的。我建议,别人往你脸上吐唾沫,你
不应该自己擦掉,而应该等待自然风干。在这个过程中,你还应该保持微笑!”


 [5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3 20:33 

 沈建其,你总是自我感觉良好,这就是你属于一种病态的“科妄”性质。还收回评价说法,你本来没有资格来评价,还如此的口气说话,是不是让人感觉恶心与厌恶。怎么会有这等不知好歹的人。

 

 

针对沈建其一楼:我不想跟你这个大白薯纠缠了。因为你是在属于大白薯。我就不跟你细节搅合了。我仅是几条概括的说说就够了。这个“一叶知秋”的道理都应该懂的,就仅仅根据此自鸣得意的标榜的言论,就知道你是什么智商了。

1、说智商,往往不是说谁记得多少东西,而是对事物的判断与理解程度。特别是概念的理解与运用上,特别显示一个人的智商。所以,沈建其在此充分的体现了我国应试教育的“高分低能”的性质,还当上了教授。沈建其是在是属于一个典型代表。
2、本来这个反作用力与惯性力仅从“概念”分类角度,是不同的,这个问题,中学教材里也有说明有“性质力”与“效果力”的区别。但是沈建其就是死脑筋。当做不可同用的概念。真是糊涂虫。这个问题,我在我的《研究物理的终极目的是属性》的文章里着重从逻辑概念角度的来说“力”的问题,这篇文章也是我七八篇文章被转载最多的文章。而且中学转载的也是最多的。跟糊涂虫来辩论这个问题,沈建其在这个问题上是思维混乱的极端代表,我那可真是属于跟傻子辩论一样的别扭的。所以不跟他解释与讲解了。没有用,这么多年还没有长进。看来智商问题不是靠年头长进的。
用日常的例子就可以说明这个概念的关系。说“雷锋作好事说明是好人”,这句话里就有这个概念的逻辑关系。雷锋对比物体,都是实体概念(本体概念),好事就是属性关系概念(好是属性概念,事是关系概念),对比惯性力,好人是属性本体概念,。关系概念是相对的,比如师生、父子、敌我等是纯关系概念,对比力--包括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关系概念是相对的)而属性关系概念是说明实体属性的原因对他物的关系。所以物体的反作用力可以是惯性力(所以对比作事可以是好事)。我不多说了,对沈建其这样的糊涂虫说这些道理,简直是对傻子说一样的别扭。
3、从事实角度说,惯性力是到处存在的。连小孩都可以体验到。这个问题不像沈建其那样,仅是脱离实际的“空谈”。即使空谈也行,也得有点逻辑性,结果糊涂到家了。这个问题,我就不多说了。我的许多文章里都说过了,不重复了,只有沈建其不懂,那纯粹连普通的大学生都不如,因为我网上的文章有大学生来信跟我说了,很理解我的文章,很为现在的相关的物理知识与那些白拿老百姓的血汗的人感到悲哀。我很悲哀,因为这样的糊涂虫还能当教授,我悲哀的不是沈建其这样的瞎搅和,我悲哀的是我们的教育 制$#^度与科研制#$@度.

4、至于针对我的潮汐的小文章,沈建其说仅看到这个潮汐小文章被转载的多,而我的其他七八篇我的主要的文章几乎看不到。这个问题,我没有必要辩解与纠缠,因为这是可以用事实证明的事,就像科学证明一样,让事实说话。既然用我实名来搜索,那怎么会是如此局面。这是属于“明目张胆”的在撒谎,这个撒谎的行为,是说明人品问题,不顾真实事实在捏造事实。在任何搜索引擎里只要输入我的名字,都有起码成几千网站的信息。这些我的文章被转载的数量远远大于这潮汐文章。这是事实,沈建其在此不少故意捏造事实与歪曲事实,是什么。动机当然是想诋毁我。这个小伎俩,也不是属于智商高的体现,我家的狗狗都会耍些小伎俩,因为我家的狗狗在狗的智商里属于前十名左右。

最后,仅就这个楼,也说明沈建其是属于什么类型的人了。这就够了。所以,他的什么评价与结论,还有什么价值与意

义。

根据本帖的大概讲解概念的逻辑关系问题,可以看出,沈建其在一楼最后的结论性语言:"你的把反作用力称呼为"惯性力",真正有原则性错误,而不是仅仅只要补充"概念沿革"即可的事情。"本身就属于逻辑错误。因为这不是同类概念。不是非此即彼的逻辑关系。所以,1、沈建其根本就没有清晰地逻辑思维性质,看他历来的对于科学知识的叙述,都是模棱两可含义混乱等等的思维问题,这不得不说智商问题了。2、沈建其在这里如此的总是这样的不涉及科学事实,作表面文章,也是属于“浅薄”之徒。这还有什么说的。自鸣得意的下这个结论。

 

你看看你是在犯了“逻辑的原则错误”,同时也违背了科学最重要的原则,空谈概念,不联系实际经验事实。说理论问题只有“逻辑与事实”标准问题,沈建其都违背了这两个原则。

所以,到底是谁真正有原则错误。这不是明摆的事?

 [6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3 20:46 

对【4楼】说:
这是个强盗逻辑,就像朱顶愚一样,把人骂了,什么动枪动炮的都上来了。还捏造我的履历。还让我忍着。你这里也是,被你不良动机,利用评价我的文章,来诋毁我,往我脸上吐吐沫,还要让我忍着。真有你的,岂有此理。这应该是第三者来说,还是有点合乎逻辑。哈哈。真有你的,这个沈建其大白薯,还是教授?真可笑的事。而且可笑的不仅仅是沈建其这个人……。
 [7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3 20:59 

我以前我可能许多地方误解了沈建其。因为沈建其说的那些关于物理与数学知识的胡话,有的我以为是故意的颠倒黑白,故意的把水搅浑。但是,通过这个楼,再联系以前的楼里的许多关于物理与数学知识的言论,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是属于智商问题。比如以前他说我什么关于引力场强度或梯度的物理与数学概念问题上,说我不懂或错误(沈建其的口头禅--低级错误)。我就以为是故意的搅浑。但是通过那个楼里他自己像我后来道歉的说法,我说他“引力场强度的梯度”说法是低级错误,结果他说晚上吃饭前想了一直想这个我对他的评价,终于想通了我说的对。本来这是相当最基本的数学知识与物理知识,在沈建其那里要想上大半天,你说可笑不。是不是智商问题。难道是没有学好?不对。学了那么多年,研究生到博士,比大学生都学的年头多。这是个例子。但是,总的十年来对我总是就那个潮汐问题来纠缠,这可不是单纯智商问题,也包含属于品质问题了。品质太低劣。一般人不会这样的。聪明的低劣的人,不会就一个问题纠缠,因为那也浪费自己的时间与精力。

 

我跟你”纠缠“,那是因为你利用我实名发帖,在搜索我实名时会出现你对我的帖子,我不回复,显得我无理。仅此而已。但是,以前的你针对我的帖子,你沾了多少便宜,你自己知道,往往都最后,都证明你是属于大白薯。这就是结果。 

你以前也说过,你向物理杂志投稿,编审人说你的文章纯粹是胡说八道。没有给你刊登。看来不是我一个人因为如此的关系才说吧。这证明了什么?我想有点智商的人都知道。问题是关键就是因为如此的无知(智商),才如此的到处”判作业“的口气,指手画脚,过教师爷的瘾。我想这与那些科妄有些区别,科妄不一定智商低,而是因为知识学的实在少或片面。所以无知无畏,应该,包括确实缺少知识造成的,但也包括虽然学了大量的知识(仅是记忆),因为智商低,不能把知识整合与理解起来,也应该是属于无知的范畴。

[楼主]  [8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4 10:15 

比如以前他说我什么关于引力场强度或梯度的物理与数学概念问题上,说我不懂或错误(沈建其的口头禅--低级错误)。
-----------------
SHEN RE:
你当然懂,但这不等于说你没有曲解经典潮汐论。你的文章证明,你在批经典潮汐论时,压根就没有想到“引力场的梯度”(即引力落差效应)起的作用。
你不要来忽悠。
[楼主]  [9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4 10:22 

但是通过那个楼里他自己像我后来道歉的说法,我说他“引力场强度的梯度”说法是低级错误,结果他说晚上吃饭前想了一直想这个我对他的评价,终于想通了我说的对。本来这是相当最基本的数学知识与物理知识,在沈建其那里要想上大半天,你说可笑不。
----------------------

SHEN RE: 倒底是什么事情?什么问题?请说得具体一点?关于你说的“我说他“引力场强度的梯度”说法是低级错误,结果他说晚上吃饭前想了一直想这个我对他的评价,终于想通了我说的对”这段话。

你不要产生幻觉。不要把其他问题上有时我持部分肯定的东西移植到“引力场强度的梯度”问题上。

你在引力场梯度方面,不但在批经典潮汐论时,压根就没有想到“引力场的梯度”(即引力落差效应)起的作用。 这是一罪。其次,在用词上,你去年有时把‘引力势的梯度’和‘引力场强的梯度’混为一谈(即在当我们争论“引力落差效应”时),我不得不经常纠正你这些“笔误”,要你把概念坐实,以免进一步彼此误解。
[楼主]  [10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4 11:01 

你以前也说过,你向物理杂志投稿,编审人说你的文章纯粹是胡说八道。
-------------

SHEN RE: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
去年有一个调查,中国人论文在国际期刊首次录用率是20%。我的首次录用率是70% (即一篇论文投稿,有70%被录用的可能,30%被认为不合审稿人意而退稿(但审稿人的意见也不总是对的,审稿人没有看清论文胡提意见,也是经常有的),于是我再换一家期刊投稿。总的说来,我大多数论文投稿一次就被录用,少部分投两次三次基本全部录用)。

你不要乱想一通,做颠覆性理解。

另外,忠告你:审稿人的意见也不总是对的,审稿人没有看清论文胡提意见,也是经常有的。有时甚至审稿人的语言还很不客气。按照你的马律,难道他们都该死???

对我的文章审稿人意见,其中最不客气的是对2005年我的一篇论文。那篇论文我研究了三代带电轻子的质量,提出了三代带电轻子的质量比的一个数学公式。审稿人认为:这种“不同代粒子”的质量比,就好比尼罗河的长度和阿尔比斯山高度之比,没有意义。 我认为,这种话是比较严厉苛刻了的。但是,恰恰这个审稿人的话是胡话。因为“三代带电轻子的质量比”在过去四十年有大量论文发表。最后我的论文在其他期刊发表。

所以,马英卓7楼有至少三条属于原则性的污蔑(7楼中其他不涉及具体事实的言语评说,我没有精力与其辩)。他产生了很多幻想,来对我进行曲解,正如他曲解经典潮汐论一样。我要找其算账。
[楼主]  [11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4 11:14 

对【5楼】说:

2、本来这个反作用力与惯性力仅从"概念"分类角度,是不同的,这个问题,中学教材里也有说明有"性质力"与"效果力"的区别。但是沈建其就是死脑筋。当做不可同用的概念。真是糊涂虫。这个问题,我在我的《研究物理的终极目的是属性》的文章里着重从逻辑概念角度的来说"力"的问题,这篇文章也是我七八篇文章被转载最多的文章。而且中学转载的也是最多的。跟糊涂虫来辩论这个问题,沈建其在这个问题上是思维混乱的极端代表,我那可真是属于跟傻子辩论一样的别扭的。

-----------------

SHEN RE: 我没有说你“着重从逻辑概念角度的来说"力"的问题”对不对。我是说,你不由分说,不讲概念的历史沿革,直接将反作用力称呼为“惯性力”,这是不负责任的“盗用”。转载多,说明对学生误导也多。

好比你说了苹果的很多植物学和生物化学性质,假设即使你说得很对,但是你不由分说,说苹果这种东西我们将它命名为大葱,但没有交代过去的大葱是什么,不讲沿革历史。这就是误导。

况且,你的论文的总的观点倒底对不对,价值几何,我也有看法。这些进一步问题,就不再这里涉及了。连简单的表面的问题都与你纠缠不清,被你狡辩和忽悠,无奈也只好“攻其一点”了。

我十年前的几篇有关量子和“质子中子里面有什么”文章,虽然是科普,但也包含我的一些个人研究的观点,被很多中学网站转载,还被一些物理化学老师列为讲义中的读物。转载率不比你差。但你的文章里面有误导学子的东西,不要兴奋。 

 [12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4 11:50 

况且,你的论文的总的观点倒底对不对,价值几何,我也有看法。这些进一步问题,就不再这里涉及了。连简单的表面的问题都与你纠缠不清,被你狡辩和忽悠,无奈也只好“攻其一点”了。
…………………………………………………………
【你连最基础的知识都弄的稀里糊涂,还说对我总的观点有看法,这不是瞎评论吗,有价值吗?你的智商连基本知识都弄的如此,何谈其它,笑话。还来个“无奈”,是“无赖”还是“无奈”,这也是有区别的,因为,我从来不主动对你的帖子发难,除了你首先发帖对我发难。这个帖子还是如此证明。攻其一点,这是你自己承认了,这就不是属于正常讨论学术性质的帖子了,应该删除吧。】】你是真属于没有见过世面的,总是“自我感觉良好”,真有你的。傻子总是觉得别人“傻”,看来是个规律。

 

【另外,你发到期刊上的论文,能证明什么,那些没有价值得东抄西凑的 论文, 到处都可以发表,都是为了评职称。这本来就是属于科学“体制¥#”的弊病,你炫耀什么,你学术论文谁看,根本就没有人看。垃圾文章多了去了。你说有看你的文章,那是你的“科普”,所谓的科普也是拼凑的,连你自己都不知道其中的意义。这样的照抄的文章好做的。】】

 [1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4 12:17 

对【9楼】说:

此外,我要指出: 引力场梯度,这个词语太含混,不要使用。要么使用"引力场强度的梯度"或者"引力势的梯度"。

…………………………………………………………………………………………

【【【这是你在08年说的原话,你怎么把这个低级错误又强加于我的头上,搞科学需要证据的,这不是你的品质问题,还是什么。本来是你的低级错误。你的此话的地址是: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173234-1.html

 

【结果在同一个页里,你才承认了错误:这是你在此地址页里的原话:“我昨天说了"引力场强度的梯度"这个词, 正如老马所指出的,矢量是没有梯度的. 老马指出的时候,我还没有留心看他的帖子. ”……“刚才去吃饭路上,我在想,这个问题很清楚,为何老马还不断不放过?想着想着,我忽然恍然大悟,我用词不当,想的跟说的完全不同.回来一看老马的帖子,果然他在说"矢量是没有梯度"的话. ”这里的老人们都知道你,你学的知识根本就不扎实,还到处指手画脚的,这个证据已经说明了你的知识水平,每当您暴露了自己的知识的浅薄与无知,就用说明用词不当,没有注意等词来掩盖。本来这不是用词不当的问题,是你连起码的基本知识都理解的肤浅及错误。还到处用判作业的口气指责别人。说你是不是属于“无知无畏”性质,是不是有点心理病态问题。是不是说明你智商问题(用知识都是没有条理与逻辑,漫天胡说)】】

这也是说明你十年来总在我的潮汐的问题上,纠缠,用意何在?是正常的学术讨论的动机吗?这不是明显的“无赖”搞人的动机是什么。

 

 

[楼主]  [1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4 12:30 

马英卓先生也有正确的成份。就是几年前,大概是《等效原理的对与错》一文,他提到“广义惯性系”。我当时认为,这是不对的,应该用“局域惯性系”。他后来解释了一番,我也查了一下,发现这个词以前的老书中的确有,与“局域惯性系”同义。于是我也承认这个问题上我孤陋寡闻。

是我错,我就承认,我也不可能百分之一百总是对的。我不是神。但我也不容许对方忽悠。

另外,重点指出:希望马先生不要把我在这个问题(“广义惯性系”)上承认我的不对,将来移植到其他问题上去。上面他有很多“移植”。他的以上几帖很多基本事实都是完全相反的,要么是移植,要么是幻想性捏造。
[楼主]  [1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4 13:33 

TO 13 楼:

老马,我笑死了。
原来你把这个东西当做是我的错误了。你真是拿鸡毛当令箭。你断章取义了。你应该把2008年那个主题33楼和34楼联系起来看,你就明白了。也就是说,我所道歉的词“引力场强度的梯度"这个词本身没有错,它与引力落差有关,是潮汐的根源。但我为何当时说要道歉呢?原来我们把争论转移到其他与潮汐根源无关的问题上去了,即在争论老马所说的"引力场的梯度"了。老马这个"引力场的梯度"是含混的,它既可以指代“引力场强度的梯度",也可以指代“引力势”的梯度。那么到底是什么呢?老马没有明确讲清。按照通常理解,说“引力场”,总是指“场强”,所以我取前一种意思(“引力场强度的梯度")。所以我在批判老马不懂“引力场强度的梯度"。所以,才有我发感慨:“刚才去吃饭路上,我在想,这个问题很清楚,为何老马还不断不放过?” 后来,再审察老马的话,我终于明白原来老马所提的含混概念"引力场的梯度"是指后一种意思"引力势的梯度",而我在按照常规,把它当前一种意思在用。(因为从老马所指出的“矢量是没有梯度的”,那么可以推断出,根据高中知识,老马既然想谈“梯度”,那么他一定想说“引力势”的梯度) 也就是说,相对于老马的语境,我当时有一些误解(原因在于他的"引力场的梯度"原本含混。按照常规理解,无法把他的帖子理解通;要把它理解为“引力势”的梯度,才可以完全明白老马的帖子)。不是说我真的错了,也不是说“矢量没有梯度”(矢量可以有梯度,矢量的梯度就是二阶张量,是潮汐的根源),而是说,如果严格遵守老马的语境,把他的“矢量是没有梯度的”好好揣摩揣摩,揣摩出原来他其实在说“引力势”的梯度,则老马的有关这块小内容的帖子其实我不必去批判。而我没有根据高中知识去揣摩他的“矢量是没有梯度的”,因为“矢量其实原本可以有梯度”(即二阶张量)。我只有把他的思维下降一个层次,圈在高中生水平,来揣摩他的“矢量是没有梯度的”,从而在那晚吃饭后才悟出原来他其实在说“引力势”的梯度,从而这块小内容就没有什么歧义了。因为有这层歧义,我说他错了,所以我才道歉。

本来问题已经说得很清楚,没有想到老马却把这当做是他的胜利,当做是我基本知识不扎实,实在滑稽,明明是他的"引力场的梯度"意思原本含混,我按照常规揣摩为“引力场强度的梯度",不合他的语境,无法把他的意思打通。要经过悟道和揣摩,才明白他在说“引力势”的梯度,才把他的话理解清楚。注意我在2008年那主题下面的34楼最后说得很明白:“在这个概念问题上,我现在认为,老马的确受到委屈了,受到我与老董的"折磨", 但我还是建议他使用"引力势的梯度"代替"引力场的梯度",避免其他人的惯性思维.” 看来,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我与老董都受到他歧义语境的误导,我们都“折磨”过他。这就有点像我遇到的一件事情:某此考试,我把某人卷子某计算题判为错误,最后学生来找我,说他是对的。原来怎么个对法?要把某些写得潦草的6看作4,要把某些他划掉的公式看作不删除,如此一来,主要步骤也全在,中间主要计算结果也是对的,至少可以拿七成分数。这下弄得我不好意思了,我要向他道歉了。  老马的问题就是类似如此。我所道歉的,原来就是不该把他写得潦草的4看作6. 后来老马好比说我‘不认识数字6和4,基本知识不过关'。


现在老马旧事重提,说明原来老马根本就不明白我们在讨论什么,争论什么,在什么问题上争论。只要我说“道歉”,他不管三七廿一,便以为我真的错了、基本知识错了。真是奇了怪了。其实是相对于他的含混的语境,我要退让一步,悟出他的带歧义的语义,在这个限度下,我需要表示道歉罢了。

此外,这个问题仍旧证明了他曲解了经典潮汐论。这个带有歧义的"引力场的梯度"问题,只是一个插曲。
****************************************************************************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173234-2.html

[33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8/10/31 17:49
我一个请老马原谅的错误:
我昨天说了“引力场强度的梯度"这个词, 正如老马所指出的,矢量是没有梯度的. 老马指出的时候,我还没有留心看他的帖子.

请原谅本人的疏忽与粗心. 其实,我的意思是: 对于球对称的场,都是径向场,引力场强总是指向r的,所以引力场强这个矢量,其实只有r的方向有价值,于是三维问题也就退化为了一维问题,所以这个r方向的"梯度",其实就是这个导数而已,也就是引力势的二阶导数.

刚才去吃饭路上,我在想,这个问题很清楚,为何老马还不断不放过?想着想着,我忽然恍然大悟,我用词不当,想的跟说的完全不同.回来一看老马的帖子,果然他在说"矢量是没有梯度"的话.
于是,我当即发帖纠正,并做说明和道歉.
我是很负责的,有说错话的,就承认,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3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8/10/31 18:04
关于老马的"引力场的梯度"这个词,昨天我的评论有一些欠妥的地方.今日补充纠正一下:

由于谈梯度,当然是指标量的梯度,所以,老马的这个"场"看来是指代"引力势".
所以,我也不再说老马用词不当了.但如果老马使用"引力势的梯度"代替"引力场的梯度",无疑效果更好,更明确. 这是我的一个建议与看法. 关于概念问题,我不想卷入是非争论.

我被"引力场的梯度"雷到了,主要原因还在于我自己的粗心,但深层次原因也是有的: 对于球对称的场,都是径向场,所以引力场强这个矢量,其实只有r的方向有,于是三维问题也就退化为了一维问题. 如果不严谨地说,这个一维上谈导数,也可以看作一维梯度. 再加上,通常谈"引力场",就是指代"引力场强",好比通常说"电场""磁场",其实都是指代它们的强度. 所以,我们很自然认为老马的"引力场的梯度"就是指代引力势的二阶导数.虽然不严禁,但这是惯性思维. 也许老董也是这样看的,因为从这个话题标题可以看出.

在这个概念问题上,我现在认为,老马的确受到委屈了,受到我与老董的"折磨", 但我还是建议他使用"引力势的梯度"代替"引力场的梯度",避免其他人的惯性思维.

[楼主]  [16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4 13:37 

至于针对我的潮汐的小文章,沈建其说仅看到这个潮汐小文章被转载的多,而我的其他七八篇我的主要的文章几乎看不到。这个问题,我没有必要辩解与纠缠,因为这是可以用事实证明的事,就像科学证明一样,让事实说话。既然用我实名来搜索,那怎么会是如此局面。
--------------------------------------------

SHEN RE: 我明白了。我们之间的差别在于你在谈百度搜索,我在谈Google搜索。Google搜索第一页基本与你的论文无关(基本是你的其他工作信息)。后面几页有你的论文,有的是要“会员”才能下载。其中一页有你的很多“潮汐成因另探”,如见下面。看到这,你的论文对某人没有什么参考价值的话,谁会有耐心进一步找?再说了,你的其他只有定性说明的“三定律”论文,难以让人理解(还真的容易以为你说的很有道理)。需要配上定量的计算,才可以让人全面理解。而你的《用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就是这样一篇论文,里面有应用。我也是好不容易找到这篇论文,才对你的三定律有了较好的理解。但是《用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由于有公式,难以找到。如Google搜索“用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出现两条,但一条要求“免费交换论文”或“加入购物车”,一条要求注册为会员才能下载。不是难以找吗?

要是真的认为有价值,认真找,当然可以找到你的论文。你说的是你的方面,我说的是我的方面。
还是那句话,你能找到,不一定意味着别人也能轻易找到。找不到,按照马律,就该骂、就是沦为造谣。有你这个道理吗?你还是理性一点,把当代物理世界网站http://www.telshp.com/ch/web/windex.htm 附上去,减少别人麻烦。不要自顾骂。
[楼主]  [17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4 13:40 

结论:

这么多争论,老马唯一正确的地方就是[14楼]所说的“广义惯性系”。

至于[15楼]所说的“鸡毛当令箭”,则是他的滑稽。

 [1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4 13:54 

对【17楼】说:
真有你的,说我唯一正确的地方是我说“广义惯性系”,我没有说过“广义惯性系”,即使说过,也是我反对的概念。我替你证明我没有说过,这样你可以说,我没有一个地方有正确的。这不是更好吗。我只是说过广义惯性与广义惯性力。问题是,这个你注意的着眼点看科学论文都局限在个别词句上,这怎么可以评论?评论是要看作者的出发点与总的中心含义。你不是。你是“瞎子摸象”方式。这不是智商问题?所以,你的评论有意义吗。你搞评论基本素质都不具备。
 [19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4 14:13 

够了,沈建其,我不跟你搅和了。要不是你用我实名发帖,我根本就不会再回复的。一个傻子说谁对与错,谁又把他当回事,这是比喻,你别以为我说你是傻子。你的思维方式就是如此。计较个别的词句,咬文嚼字。高分低能在你身上体现的太彻底了。上面你用长篇大论 说事,又说明你这样的素质。用胡说八道的乱七八糟的语言来对你的错误狡辩,这是你的习惯。没有人看你的这些东西。在这个已经成为网络里的阴暗的角落的论坛(此论坛辉煌时代已经昔日黄花了),就这么几个人在吹牛或科妄。谁还在意这里面的东西。88!
[楼主]  [20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4 14:28 

对【18楼】说:

对,正确地说,是“广义惯性运动”或“广义惯性运动状态”。用我的话说,应该是用“局域惯性系状态”。

我当时(2008-10-30)说:老马这一句话完全正确。不过,老马使用了自己的语言。老马的“广义惯性运动状态”其实就是指“局域惯性系状态”。

总的说来,你的“广义惯性运动状态”是对的。幸亏你忘记了。要是你不忘记,还不知道你要如何损我?

[楼主]  [21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4 14:33 

对【19楼】说:

你所提的很多事实都歪曲,还把一些局部的正确(类似上面把4看作6的问题)当做是自己的胜利,其实是我退让一步站在你的语境上来道歉罢了。

我终于明白,你为何对我有如此怨恨,原来你又树立了一个空靶子,自己主观臆想出很多东西,进行无限放大。没有其他人像你这样的。你有正确,我承认;我有错,我也承认。但你不要把我的承认误解成其他意思。

[楼主]  [22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4 14:38 

对【19楼】说:

在这个已经成为网络里的阴暗的角落的论坛(此论坛辉煌时代已经昔日黄花了),就这么几个人在吹牛或科妄。谁还在意这里面的东西。88!

----------------------------------------

SHEN RE: 这个论坛的每天帖子产生率与十年前一样,仍旧没有下降,甚至更多。但是风气最近半年是差了不少,马先生应该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自从他的物理讨论“恐怖主义化”之后,导致物理讨论“泼妇化”和“泛政  治化”开始泛滥。

[楼主]  [23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4 14:45 

15楼讲的比较复杂,为了简化,核心意思只要看第二段即可:

本来问题已经说得很清楚,没有想到老马却把这当做是他的胜利,当做是我基本知识不扎实,实在滑稽,明明是他的"引力场的梯度"意思原本含混,我按照常规揣摩为“引力场强度的梯度",不合他的语境,无法把他的意思打通。要经过悟道和揣摩,才明白他在说“引力势”的梯度,才把他的话理解清楚。注意我在2008年那主题下面的34楼最后说得很明白:“在这个概念问题上,我现在认为,老马的确受到委屈了,受到我与老董的"折磨", 但我还是建议他使用"引力势的梯度"代替"引力场的梯度",避免其他人的惯性思维.” 看来,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我与老董都受到他歧义语境的误导,我们都“折磨”过他。这就有点像我遇到的一件事情:某此考试,我把某人卷子某计算题判为错误,最后学生来找我,说他是对的。原来怎么个对法?要把某些写得潦草的6看作4,要把某些他划掉的公式看作不删除,如此一来,主要步骤也全在,中间主要计算结果也是对的,至少可以拿七成分数。这下弄得我不好意思了,我要向他道歉了。 老马的问题就是类似如此。我所道歉的,原来就是不该把他写得潦草的4看作6. 后来老马好比说我‘不认识数字6和4,基本知识不过关'。
 [24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4 16:46 

够了,沈建其你这个大白薯教授。你尽是满篇都是咬文嚼字的纠缠,根本不涉及真正的物理含义与意义。这不叫研究科学态度与素质。你误认为我的“广义惯性运动”是书上的“局域惯性系”,这就是你看我文章的“收获”?这正是我反对的地方。这里的广义惯性与广义惯性运动,广义惯性力,都是指物体本身的性质与运动与对它物的作用。这说明你根本没有一个正确的讨论与学习的态度。如此的曲解我的含义,还评论我,能够评论的准确,这不是见鬼了。所以,你的品质,你的素质,你的研究态度等都与正常的研究人员格格不入,纯粹属于大白薯性质的胡话。跟胡话辩论,任何头脑清醒的人都不会跟你认真的辩论的。
 [25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4 17:02 

先说明,这是沈建其十年前给我发的信的内容,当初他没有留下地址,我就发到的当初老耗子网站上。其地址是:

http://www.physicswd.com/ch/index_ch.html>

此信放在其中的“热点论坛”里。其中我最大的用意是说明沈建其其中的多条言论,我是用隐喻来说一些研究方法与理论思维错误的。因为当初我不知道沈建其这个名字是谁,是不是确有其人。但是,后来沈建其在此讨论区露面了。于是就拿我的潮汐文章来搞事了。一直搞了十年。这就是沈建其的这个人的恶劣品质的体现。这就是证据。是他先对我进行不正当的行为的。这个不正当的行为,就是其中带有“轻蔑的”态度,没有真正看我的全部文章,而说的如此话。这个说明中学生都会的说法,说明沈建其根本不是正派的人,后来的事态发展事实也证明了,沈建其的这个结论是错误的。因为,仅是中学生都会的解题技巧问题的科学论文价值,不会十年来许多物理论文网站都在陆续转载的。这就是证明。因为,物理教材网站,教师教案网站,还是大学的物理教研室网站,还有更多的门户网站,还有博士网站,还有外国的网站都在转载,这说明了是属于中学生解题技巧价值的论文吗?沈建其这个十年来的对我的所作所为,这不是正常的学术讨论的性质。这是谁都可以看出来的。沈建其自己还自鸣得意的以为耍此小诡计与手法很高明,结果,是谁自取其辱,我想是有答案的。

…………………………………………………………………………………………

…………………………………………………………………………………………………………

mayinzu:您好!
看了你下文(注:是我的《用我的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文章),我的意见:
1。您的新三定律其实只是解题技巧而已,许多中学生也在用,没有什么实质的东西。根本就不是什么实现了爱因斯坦的本意。
况且爱因斯坦本意也是不对的(按后来近代物理来看)。
2。美国加州先驱者号实验反常引力结果,我前年研究过。今年准备发表(我的理论是可变引力常数理论)。先驱者号实验反常引力结果的反常加速度大小是:10的-9次方米每二次方秒。我的理论表明:这一反常加速度在数值上应等于宇宙总质量在宇宙边缘产生的引力场强。进一步计算表明,的确是这一数值。
我不关心引力定律是不是基本定律,这与人的定义有关。我认为应从广义相对论角度来看牛顿引力定律是不是基本定律。
3。实际上,先驱者号实验反常引力结果不但牛顿引力定律解释不了,相对论也解释不了,所以说基本定律受到挑战。有人主张否定相对论。我呢,认为相对论不能否定,但引力常数可能依赖于空间、时间。
致礼!!
沈建其,浙江大学

我的回答:
来而不往非礼也,但沈先生不写E—mail地址,只得在此有礼了:
(1) 说我的新三定律中学生都在用,是恭维我了,我最大的希望是小学生也能用。如果我们的科学理论永远不能让中学生理解,永远“超玄”水平,还不如进教堂去膜拜上帝。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是科学历史上的最大的成就,如此高水平的理论为什么放在中学的教科书里,实在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堆上”。
(2) 仅仅是想改变一个“常数”的想法,就称为我的理论,我可不敢说。(如果随便可改变“引力”常数,目前仍有人在想测定此“常数”干嘛。)
(3) “况且爱因斯坦本意也是不对的”;“认为相对论不能否定”——幼儿园里的儿童在斗嘴:就是!就不是!就是!就……。
(4) 能把“常数”(系数)变为变数,那还是基本定律吗?不还是经验公式吗?如果变为“变数”还不灵,也可能是太阳的质量没算准,我们再改变一下太阳的“质量”吧——算命先生对我说这个礼拜有一个“坎”,吆!我想起来了,前天晚上我被蚊子咬了一口。(如果科学堕落到算命先生的“水平”,实在是太可悲了)
(5) “引力常数可能依赖于空间、时间。”—— 王阿姨的儿子刚生下来不会吃奶可能是由于他的嘴长得大一些。(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6) (按后来近代物理来看)—还是认识的“参考系”问题。当我们在探讨理论的时候,我们认识的参考系应该是客观世界,不是某理论。当我们想解释某一客观现象的时候,我们的认识的参考系才是某理论。当我看到一篇名为《对大自然的思考》论文时,一看内容基本上全是怎样改变数学公式的问题。抽象思考 = 大自然,抽象的宇宙=客观的宇宙,分不开!——看到他爸时,我就思考是不是魔鬼(也许是黑洞)。


………………………………………………………………………………
【【这就是你十年前给我的信件。也就是这个信件才引起了你十多年对我的纠缠于诋毁的行为。总说我骂你骂的厉害。你看此我对你信的回复里虽然有些话好像是骂人的话,不是针对你的,我针对的是一种"思维”方式。这是你首先对我用“轻蔑”的态度与口气来对待我的。主要是第一个你的话。什么中学生的技巧等的口气。当时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既然是以浙江大学,我以为怎么会有这样的大学物理教师。如此的浅薄与自大。所以如此口气回复而已。如此的科学物理思想如此的低劣与无知,让我只能如此的角度回复。仅此而已。结果真的应了此信的反应出来你的品质,十年来无数次的纠缠。实在是小人与无赖,已经证明无疑的事了。】】】

没事,你继续表演,只能在此讨论区搅合了,你的这些东西拿不到台面上的。那太丢人了。

 [26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4 17:08 

对【25楼】说:
接上楼,如果当初你二十多岁的研究生,如此浅薄的学识,可以谅解,但是都十年了,你都混个教授了,现在还是如此的浅薄,没有长进,如此的没有基本的科学思想与研究训练结果,只能说你是属于先天的问题了。另外也已经验证了你为什么如此的低劣品质,这不是一天两天的形成的,而是本质问题了,就像物理的性质问题一样是不能改的了。
 [27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5 02:12 
 [2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5 02:44 
 [29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5 02:44 

但是风气最近半年是差了不少,马先生应该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自从他的物理讨论“恐怖主义化”之后,导致物理讨论“泼妇化”和“泛政 治化”开始泛滥。
……………………………………………………………………………………
【【这是22楼沈建其的话,这是明目张胆的捏造事实与栽赃。你与朱顶愚串通好,你利用朱顶愚的装疯卖傻的行为,搞人,这是阴谋。这些年来我根本就不来此讨论区了,只是我看到我实名搜索引擎里有朱顶愚针对我发帖,其中都是骂人的诽谤语言,而且是捏造我履历的话。我才到此,于是沈建其就插进来了。而且独立针对我发主贴,还是旧账谈起,又是纠缠我的潮汐的文章。

这是十年来,沈建其一直不断地利用这篇文章来搞事,用意与动机当然是诋毁。而不是正常的学术讨论范围。

所以,沈建其你必须对你说的话负责,

1、你必须举证说我“半年”的风气,让我负责的证据。你不说出来,你必须负法律责任。否则,你是不是死有余辜。并且,罪魁祸首是谁。这本身就是你。
2、什么物理讨论“恐怖主义”化。你看看朱顶愚怎么先对我诽谤的,怎么用东枪炮的,这谁先搞这些恐怖的东西。什么泼妇化,你们诽谤我,对我谩骂,谁是泼妇?你利用讨论学术名义,搞诋毁人的把戏,尽说些那些不是讨论的语言,谁是泼妇性质。真是颠倒黑白,你还配作一个人吗,你还配作一个搞科学的人吗。尽搞些这些泼妇的小把戏,谁是泼妇性质,这不是一目了然吗。是谁先发帖对我发难,是你,这不是事实嘛。

在此搞贼喊捉贼的把戏,是一个正派人搞的吗,是一个搞科学的人的品质吗。这都是事实。真脸皮厚到家了。
 [30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5 02:46 

对【22楼】说:

你看,在22楼你说的话,你这个沈建其是什么人,在此楼尽是属于故意捏造事实与故意歪曲事实。你说什么我负责这里论坛半年的风气责任,事实是如此吗,我多年来都不上这个论坛了,仅是年前路过看到“朱顶愚”独立发帖诽谤我的言论故意捏造我的履历等罪行。我才愤怒的回复。

1、怎么是半年的时间,这是捏造,这是你罪行之一,因为年前几天,由于朱顶愚的完全是谩骂的帖子,才使我逗留此论坛几天,这几天就是半年了?你是什么东西,这样的明目张胆的栽赃陷害,我反驳与愤怒的反应是自然的事,要是在其他场合,早就变成了战争了。

2、怎么是我的责任,是朱顶愚主动发帖骂我与诽谤我,这与你有关的(你自己知道。你利用朱顶愚来搞事,)。是你一手策划的小阴谋。这是你罪行之二。什么我的物理恐怖主义,你看看朱顶愚用什么枪炮对我等的装疯卖傻的那些话,是谁搞这个恐怖主义?你搞栽赃陷害这些东西很拿手是不是,说是我导致什么“泼妇化",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栽赃吗?之前论坛让朱顶愚等人已经搞的够泼妇化了,你怎么把责任推到我身上。这样的“陷害栽赃”行为,本身就是罪行,就是你的罪行,就是你的恶劣品质的体现。你还搞什么科学,纯粹玷污了科学的这个名称。你这样的科学界的败类才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

 

所以,你必须证明我之前什么时间发帖是不是我主动发帖,而之后,你在之中插话来用非讨论语言对我诽谤,我反驳就是我的问题了?什么强盗逻辑。你搞人搞阴谋诡计有一套,但是,这都是属于低劣的品质搞的事。不是正人君子搞的。你还装什么正经人。这不是事实嘛。你提供一下我这半年来怎么搞的“证据”来说话。搞科学的应该知道什么叫证明吧,信口开河搞这些污蔑的把戏。这算什么,你算什么性质的人,你连起码的人格都没有了,还搞什么科学。

最后,你必须解释这个楼里你说的话,需要证据,你举证,我是不是半年,谁挑起的事端。这都需要证据。你必须举证,否则就是一种罪行,是法律范围的要惩罚的罪行。

精彩推荐>>

  简捷回复 [点此进入编辑器回帖页]  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
 推荐到西陆名言:
签  名:
作  者:
密  码:
游客来访 
注册用户 提 交
西陆网(www.xilu.com )版权所有 点击拥有西陆免费论坛  联系西陆小精灵

0.230664968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