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也是一个公理化体系。在力学理论体系中究竟以什么为公理?在原则上具有任意性即平权性。我们可以选择 "时空效应"作为基本公理来推导(阐发)各种形式的作用力--万有引力、电磁力、核力等等............譬如说,可以认为万有引力乃一种时空效应即属于时空的加速膨胀状态;但是所选择的公理最好不需要循环假设(加"补丁");并且能够做到最大程度的统一和简化。就是要将一切力学现象(含电磁力、核力、万有引力等)都归结为时空效应。 爱因斯坦 选择了时空效应作为力学体系的公理,希望由此出发推导出一切力学结果?但最终也没有推导出电磁场的结果,就是说必须将电磁场也归结为一种时空效应。即使对于旋转系统所出现的科氏力也需要 "打补丁",即增加一个假设--旋转系统将出现平行于旋转轴的引磁力? 这种假设具有牵强性,不具有普适性,本来是要将力场的物理机制归结为时空效应,而现在却又借用电磁场性质来解脱自己的逻辑困难,本来是要彻底抛弃力场(含电磁场)的物理机制,一切都归结为时空效应,那么遇到逻辑困难,就应该长志气,不向力场物理机制论求援!应该依然用时空效应来阐释科氏力,而不应该假设引力磁场的出现!也应该用时空效应来解释引磁场的出现!譬如说引力场是因为时空加速运动所致,那么引磁场就是怎么产生的呢?为什么引力场的变化就会产生引磁场的呢?不能说这是引力场的性质!必须避开场的性质这种说法,一切都归结为时空效应!电磁学理论中的麦克斯韦方程组揭示了电磁场的物理性质(相互转为规律) 即"物性论";而爱因斯坦彻底抛弃物性论只取决于运动论。 "运动论"固然有它的独到之处;但不能偏颇一方。物性论 还是不能抛弃的。譬如说,电场发生变化为什么会产生涡旋磁场,这就是电磁场的物理性质变化规律;再如 正电荷与负电荷为什么会相吸引?这就是基本公理;无须解释。在物性论看来 如果选择电磁场的物性为公理,那么就必须能够解释万有引力以及惯性的物理机制;也就是说必须从电磁学理论出发推导出一切力学(含万有引力)机制。对于一个理论体系不能有第二个 公设组(公理组);这好比一个国家不能有第二个国家领导小组那样。
如果 爱因斯坦 运动论 无法将一切力学现象都归结为时空运动的效应,那就不是最佳的描述方案;那就应该尝试物性论的电子对公理体系!
但是 若将 运动论与物性论有机地结合,创立新鲜力学理论体系,也不妨一试............ 很可能要打许多补丁............再结合 "不可测论"(虽然存在,但因为其数量级太小测不出来,拒绝试验检验,未免诡辩论之嫌、难以置信)。 总之 "运动论"可以给我们对运动规律的理解与描述带来统一和许多方便! 譬如,在 "运动论"看来 力 具有相对性。希望 "运动论" 结合 "物性论"优势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