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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头”: 首先,我不知道你看的是否是我写的书。在我的书中根本没有第七章。总共只有五章,而且第五章不属于正文内容。很遗憾,在全部各章之中,第7节的内容都不涉及“经典电磁波,光波和光子”。仅仅与“光子”有关的内容在第一章第3节“怎样解释光的多普勒效”。因此,我不知道你想说些什么玩艺。你如果要这么胡来的话,还不如直接开“黄腔”好了!我这一次在BBS论坛进行的讨论,就是打算增加正文内容,替换掉原先第五章关于科学哲学方面的内容。我暂且把你说的都当成正经事情。 你说:“不等臂麦克尔逊干涉仪同样只要给出一个sqrt(1-v^2/c^2)的洛伦兹系数就可以导出条纹不移动的结论.你这一节属于弱智错误,明显缺乏干涉现象基础理论知识.记住在干涉仪上的干涉图像由相位差决定,自己计算一下相位就知道了. ” 你能说出这样的话,只能说你才是弱智到头的家伙。我在第一章第2节 “对迈克尔逊干涉实验的重新分析”中明明白白的写道: 按照波动理论,两条相干光束所产生的干涉条纹只与它们之间的位相差有关,两条相干光束走过的光程差保持不变,也就等同于它们之间的位相差没有发生变化,“麦克尔逊干涉实验”除了否定光是在绝对静止的“以太”海中以恒定不变的速度进行传播外,只是证明了光在真空中传播时其波长保持不改变。(摘自正文第15页) 关于“不等臂麦克尔逊干涉仪同样只要给出一个sqrt(1-v^2/c^2)的洛伦兹系数就可以导出条纹不移动的结论.”完全是你在胡说!我书中的原话是: 显然,洛仑兹提出的分子“收缩假说”在原理上难以成立。彭加勒当时就批评说这种做法不自然。人们只要将麦克尔逊干涉仪的纵、横向光路改成不等长的光路,洛仑兹提出的分子“收缩假说”就不能在横向臂长上给出一个可以准确确定出来的缩短比例系数。特别是让麦克尔逊干涉仪的横向臂长固定,只是改变其纵向臂长,也要引起横向臂长收缩系数变化,这是在道理上难以说得过去的事情。(摘自正文第10页) 对于我写的上面这段话,只有领悟能力几乎等于零的超级弱智者,才会得出你那样的理解结果。事实上,当麦克尔逊干涉仪的纵、横向光路改成不等长的光路时,继续按照分子‘收缩假说,在横向臂长上给出的缩短比例系数不再等于sqrt(1-v^2/c^2)。我不能不怀疑你根本就没学好语文,物理、数学也都只是“混混”类的似懂非懂者;也可能是被霍金所鼓吹的“极端不要逻辑’思想搞乱了神智。所以,关于你后面写的“至于反射光频率问题,看张元仲<狭义相对论实验基础>”,我都懒得给你再做必要的澄清解释。 你说:“我没有详细比较,看上去你的多普勒公式和相对论结果不完全相同,你如何解释前面的多普勒实验.” 关于我书中给出的“多普勒公式”,是我唯一感到心中没底的内容。这部分内容独立于其它内容,而且是根据黄得民等先生提出的光子模型做得进一步分析。究竟对与不对,要由实验来做评判。 你说:“3.你的质速关系式实际是简单的实验结论,你没有给出任何推导(注意,质能相关是实验和相对论的结果,而不是经典物理的),而相对论的公式来源于电磁场的能量动量关系式,将其推广到一切物体的结果.这方面,你所谓的质速关系仅仅是实验结果而已,你的推导没有任何价值.你也不知道相对论的质能关系式是怎么来的.” 我已经在书中明确地讲清楚:“质能关系是物质的本性,并非是人们发现了它之后,物质才开始具有这种关系。质能关系是人们在实践之中对物质本性的认识发现,并不是根据某个公式推导出来的结果。”同时,书中也给出了由质能关系和牛顿第二定律的微分公式一到推导出来的质速关系式。相对论是从质速关系式反过来倒推出质能关系式,二者在数学推演上没有冲突。至于相对论中的质速关系式如何得来,在爱因斯坦的论文“论运动物体的电动力学”第10节一段内容中有介绍。我不想重复讲那么多你听不进,也听不懂的逻辑思维。因为在你那里,完全不需要“理解”学到的东西是什么意思。 你说:“4.相对性原理的一段更是弱智到无以复加,完全不知道不变性和协变性这两个概念,完全不知道什么是相对性原理(伽利略)” 关于“不变性和协变性这两个概念”,在现有教材和物理专著中,的确是很让人们弄不明白它们到底想要“干点什么”的事情。也许沈建其比“猪”更知道得多这方面的书本知识,因此他一直在说别人不知道不变性和协变性这两个概念的不同,才引出了矛盾。假如情况真像“猪”所说的那样,既然“猪”对“相对性原理”弄的很明白的话,为什么“猪”在以前发出的帖子中,一提到“相对性原理”,头一句开场白就是:“这个问题非常讨厌!” 我一直怀疑书本上的解释不准确。可能在数学上的说法是很明确的概念,但到了应用之时,就被懒“猪”等不求甚解的习惯弄成了弱智表现。我进一步增加的内容就是要澄清人们在这个方面发生似是而非事情。如果只是按照“好用就行,别管理解不理解”的“懒猪逻辑”,我们能够根据所给出的分析结果毫无困难地解决掉在“相对论”那里总弄不清楚的惯性系问题,它就是“好的理论”!那么“猪”还有什么可“叫唤”的呢? 至于别的东西,例如“猪”提出其它几个公式,其中部分公式我以前就按照非相对论思路作过数学推导,那仅仅是出发思想上怎样立论的问题。这只按照“好用就行,别管理解不理解”的“懒猪”没有什么好多说的。 记得我读过的中学里,有一位没受过正规大学培养,只是靠进修后才勉强做老师的先生,多次给他的学生说自己听了某某人做的报告后,感觉做报告的人水平如何如何得高,原因是报告人说的很多话大家都听不懂。于是我问这位老师,能听懂“猪在圈里的叫唤语言”吗?是否因为“猪叫唤出来声音”让大家听不懂,于是就表明猪的“学术水平”很高呢?所以,我确实是到了应该结束“与猪弹琴”的时候了。 Ccxdl 2002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