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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新原子模型得到冯劲松实验的支持 下一主题:“牛三”乃属自然界的一条普适定...
 [31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05/04 18:35 

当然,你不要把我的话理解得非常绝对。否则,就没有意思了。从我搞理论物理角度的人看来,真的认为周围圈子人人都知道牛三定律是一条狭隘定律。但实际上,还有工科和其他应用物理的人(包括只接受过简单的普通物理学的人)等人不可能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你去问问题,不要去问工科的人和只接受初等物理的人。

程守洙,江之永的《普通物理学》等这些初等物理学书,第一册主要是基于牛顿力学的,但后面一旦涉及到电磁学,只要出现两个电流元之间的磁力,就是比奥-萨法尔公式,谁都知道牛三定律不成立。即使教材不点名,你也应该能看出。这可是一道经常见到的习题。
 [32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05/04 18:39 

网络搜索:
我说的一道习题有关的内容:(一旦涉及到电磁学,只要出现两个电流元之间的磁力,就是比奥-萨法尔公式,谁都知道牛三定律不成立)



【DOC】第十一章
文件格式:DOC/Microsoft Word - HTML版
2)磁场相互作用不一定都满足牛顿第三定律. 磁感应强度实验发现:①磁场中运动电荷...§11-3 比奥—萨伐尔定律 电流元在空间(真空)某点产生的与电荷场相似,磁场也...
xbbjb.swu.cn/lkxb/2003/4/2003-4-0662.pdf 2006-2-23




比奥定理和经典物理学有什么冲突 - 搜搜问问
原称是比奥-萨法尔-拉普拉斯定理 该定理和牛顿第三定律矛盾 出现了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方向不完全相反的情况
wenwen.soso.com/z/q69715415.htm 2009-4-19 - 百度快照




 [33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10/05/05 00:06 

哪一天猪先生的理论登上知名刊物,大家才会有兴趣赞成或反对。
 [34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10/05/05 11:11 

一旦涉及到电磁学,只要出现两个电流元之间的磁力,就是比奥-萨法尔公式,谁都知道牛三定律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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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力是电子在其周围的场量子的作用力,如果没有场量子,电子就是靠超距作用才违反牛顿第三定律的。但是你怎么知道场量子在作用于磁铁时违反了牛顿第三定律?
 [35楼]  作者:pnlp520  发表时间: 2010/05/06 00:37 

弱弱的问一句:“楼主你有八千万人民币吗?日元也行。”
 [36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05/06 12:41 

to 35 楼:
您不会连冥币也不嫌弃吧?
 [37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05/06 17:22 

当然,你不要把我的话理解得非常绝对。否则,就没有意思了。从我搞理论物理角度的人看来,真的认为周围圈子人人都知道牛三定律是一条狭隘定律。但实际上,还有工科和其他应用物理的人(包括只接受过简单的普通物理学的人)等人不可能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你去问问题,不要去问工科的人和只接受初等物理的人。

程守洙,江之永的《普通物理学》等这些初等物理学书,第一册主要是基于牛顿力学的,但后面一旦涉及到电磁学,只要出现两个电流元之间的磁力,就是比奥-萨法尔公式,谁都知道牛三定律不成立。即使教材不点名,你也应该能看出。这可是一道经常见到的习题。
 [38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05/06 21:04 

请你认真想一想:
全国每天有数十万物理老师在他们的课堂上对着几十个学生念念有词:“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在一条直线上,同时存在,同种性质”,而且不许学生反驳——这些人中的90%日后无缘接触理论物理!!!
另一边却是理论物理的研究者们挟技自重:“我们早就知道,就是不说!你们这些门外汉不懂又何妨?总不至于我们都解决不了的理论物理问题要靠你们来掺乎吧?”

提高全民科技素养难道就是用这种方式来忽悠吗?
 [39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05/20 14:44 

To lywcy68: 物理学任何一条定律都有反例,即使广义相对论在超弦宇宙学中也要不成立。初高中物理都已经被发现有反例,但谁会去给初高中生讲反例,有必要吗?讲的条件允许吗?学生接受能力达到吗?讲了后,这就是素质教育吗?请你认真想一想。20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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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05/06 21:04 请你认真想一想:
全国每天有数十万物理老师在他们的课堂上对着几十个学生念念有词:“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在一条直线上,同时存在,同种性质”,而且不许学生反驳——这些人中的90%日后无缘接触理论物理!!!
另一边却是理论物理的研究者们挟技自重:“我们早就知道,就是不说!你们这些门外汉不懂又何妨?总不至于我们都解决不了的理论物理问题要靠你们来掺乎吧?”

提高全民科技素养难道就是用这种方式来忽悠吗?
 [40楼]  作者:xhzjzs  发表时间: 2010/11/05 18:12 

用图去说明,一贴就够。文字描述,浪费观众的宝贵时间!

我以为是什么呢。原来这所谓的牛三定律的违法在马青平的《相对论逻辑自洽性探疑》里就有。

你们讨论的是电流元。其实用引力也行。

牛三定律的违法跟力的作用时间有关,如果是超矩作用就不违反(牛顿支持这种看法),光速就违反。

如果引力或电磁力的传播速度是光速的话。就会使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不在一条直线上。如图:

黑的是太阳,蓝的是木星。太阳在t0时刻辐射出作用力,木星在t1时刻接受。Ftm方向指向太阳t0位置。

同理,Fmt指向木星to位置。两个力不在同一条直线上。

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两个力,将会使系统的轨道角动量不断增加。

 



※※※※※※
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41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10/11/11 18:22 

【一旦涉及到电磁学,只要出现两个电流元之间的磁力,就是比奥-萨法尔公式,谁都知道牛三定律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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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博士:
我不肯定牛三是否错误,但可以肯定的是你所认为的错误时不正确的,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表面上存在很多反例,我自己也独立发现了,但是,我并没有因此去否定牛3 ,而是更深层次的研究下去,才发现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要让你信服并不容易,因为我们的理论前提不同,很难沟通,但我知道你是错的。

※※※※※※
空间本无物理性质,具有以太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42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11/12 08:34 

何不把你发现的反例也让大家开开眼呢?
洛伦茨力及其反作用力不在一个平面内是公认的:只不过引入场的概念后,又似模似样了。
最简单的恐怕是地球与太阳间的一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不在一条直线上,而是相差一个角度:该角度对应到地球公转轨道上的一段圆弧就是地球8分钟内的运动轨迹;
太阳对地球的引力远大于地球对太阳的引力。
 [43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0/11/12 09:00 

牛三定律是有适用范围的,即必须是相互接触的两物体或两部分物质。通过中间物体或场来传递的相互作用力只能是近似成立。这一问题无什么可争论的。
[楼主]  [4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1/12 10:05 

牛三定律乃颠扑不破的自然定律!

许多学者(含沈建其、马国梁等)误以为牛三对于电流元不适用?

牛三定律是指两个相互直接作用的力学系统,

必须死死咬住:直接相互作用的双方!这就是牛三定律的要点!两个电流元并不是直接作用的双方!牛三定律适用于每一个接触点!属于 “微分定律”!而那些必须对全系统累和才成立的定律叫“积分定律”。

对于两个 电流元 直接相互作用的双方并不是两个电流元,就像靶子并不与远方的射击者构成作用等于反作用!或者受到声波作用的物体也不与声源构成作用等于反作用!同理电流在远方所建立的磁场与当地电流发生作用,电流元只是交战双方的司令部。发生相互伤害的双方只能是“当事人”即电流元与(远方的电流元在此所建立的)磁场。这双方总是满足作用等与反作用的!也就是说两个谐振子之间的作用可以积分两个电流元在各地战场的作用与反作用!而各地的相互作用都满足作用等于反作用(合力等于零),那么零的定积分依然等于零!所以 由各个接触点的作用等与反作用可以推导出内力之和必然等于零的结论。

这就要求大家严格把握概念的物理内涵!必须清楚 物理定律的成立都是有严格的前提的!譬如 角动量守恒定律必须要求在没有外力矩的作用下才严格成立!作用等于反作用定律只有对于直接交火的双方才严格成立!磁场也是一种物体!
 [45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0/11/12 15:21 

我认为牛三对于电流元近似适用!距离越近,精度越高。
[楼主]  [4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1/12 20:28 

牛三定律适用于一切相互作用!(若)电流(元)“浸泡”在磁场中,该电流(元)必然遭受到(一种)(安培)力的作用!这(安培)力垂直于电流方向。这(安培)力是由(与其接触的)磁场施给的!该磁场究竟是由远方的电流元提供的?还是由某永磁体提供的?也许是由变化电场所激发的!某电流元所遭受到的安培力只与该电流元所在位置的磁感强度矢量有关!该矢量方向乃磁感应曲线在该电流元位置的切线方向!至于该磁感应矢量所在的磁感应曲线的曲率中心在哪里?该电流元并不知晓!因为在其他位置的电磁运动(含 永磁体、运动电荷、变化着的电场)同样可以在该电流元位置激发完全等效的磁感应矢量(不同的磁感应曲线相切于此)!

如果说电流元的反作用力的承受者并不是与该电流元正交的磁感应矢量,而是它的源,那么究竟应该由哪一个源来承担呢?因为这个磁感应矢量可由多个位置不同形式的电磁运动(含 永磁体、运动电荷、变化着的电场)所(等效)提供!所以该电流元并不知晓与它正交的磁感应矢量究竟属于哪一条磁感应曲线的切向?所以只能由该点的磁场所承担!并不是它的源!也不需要传递给它的源!那么它的源(含 永磁体、电流元、运动电荷、变化着的电场)又是如何感受到那个电流元的存在的呢?那是因为那个电流元也要在其周围激发相应的磁场所致!所以载流导线只遭受到安培力!并不遭受到其它电流的安培力的反作用力!不同位置的载流导线(电流元)所遭受到的安培力并不构成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即相互之间并不存在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安培力的反作用力由磁场承担!安培力的反作用力并不是另一处电流所遭受到的安培力!就像发信者与收信者之间并不存在交接关系!只是与邮递员之间发生了的直接的交接关系!所以发信者交货时,并不等于此时 收信者也同时接到了货物!磁场属于中介!就好像邮递员!
也不是说磁场将以光的速度传递着安培力!就好像电汇人民币一样,收款人只是在当地邮政部门接收到当地邮政部门钱库里的现钞!并不是汇款人手中的人民币以光的速度传递到收款人的手中!类似地有,安培力的反作用力就有当地的磁场来承担!并不是通过磁场传递给远方的那个源(含 永磁体、运动电荷、变化着的电场)!大家还有什么不同意见?敬请批评指教?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集思广益,互相启发,互相学习,互相提醒 互相批评 互相指教 共同提高 不称霸 允许别人讲话 以理服人 不要怕说错 要敢于承认自己也有糊涂的时候,也需要再学习 再提高 再思考 再琢磨 也有不及对方的领域 敢于承认自己并不是一贯正确 并不是万事通 要敢于承认自己仅仅是个常犯学术错误的狂想者而已 要敢于承认自己在网友们的批评与指教(启迪 提示下)一直在从错误走向正确 从片面走向合情合理 …………要彻底放弃虚荣心 不要掩耳盗铃 竭力文过饰非 自我狡辩 死不认账 企图将自己打扮成一贯正确 从未犯过学术错误的学术圣人!这种心理人人皆有!何必掩耳盗铃 自欺欺人 适得其反 完全不必啦!你错了!谁都清楚!你再狡辩也是徒劳的!你倒不如干脆承认了,反而惹人钦佩!并不因为你死不承认,别人就会将你当成从未犯过学术错误的圣人!只能令人小瞧你:虚伪 胆小 伪君子!其实 谁的实力都明摆在大家的心里!不需要你承认!你的帖子已经将你的老底抖露出来了…………只要你一开口,你就露馅啦…………哪里还需要明确地承认呢?那完全是多余的!
 [47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10/11/12 21:46 

对【42楼】说:
这就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认为存在通常意义上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那么就要承认F a与Fb ,但是显然在这里没有,实际受力是fa与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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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本无物理性质,具有以太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48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10/11/12 21:49 
 [49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10/11/12 21:52 

老朱以前一直要对上述问题进行全电路积分,但是他不知道我的全电路就是上图,没有回路,实际就是电容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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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本无物理性质,具有以太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楼主]  [5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1/13 05:51 

电容放电过程同样存在着闭合回路!即电荷移动(中和)的部分与位移电流两部分构成了闭合回路!

在匀加速上升的电梯中的乘客透过电梯的门看到外界的万物(含 楼房、 大山、甚至地球)都在作匀加速(自由)下落运动…………

在匀加速上升的电梯乘客看来,这些万物肯定受到了一种力的作用才作匀加速下落运动的!这就是因为万物(等效地)受到了一种匀强力场的作用…………

那么这就像物体受到地球重力场的作用作自由下落运动一样,那么这物体也同时产生了反作用力,这反作用力的承受者就是重力场!而不是地球!至于地球同时也确实蒙受了由该物体所施给的力!这力不属于反作用力,属于地球遭受到了物体的引力。

那么  万物在等效力场中作自由下落运动,是因为万物遭受到等效力场的吸引所至,试问,万物在自由下落的同时必须产生反作用力!这反作用力的承担者如果不是等效力场,那又会是谁呢?因为这等效力场并没有载体(源)!要说等效力场也有载体那就是空间!
大家还有什么不同意见?
 [51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0/11/14 08:41 

安培力的反作用力并不是另一处电流所遭受到的安培力!就像发信者与收信者之间并不存在交接关系!只是与邮递员之间发生了的直接的交接关系!所以发信者交货时,并不等于此时 收信者也同时接到了货物!磁场属于中介!就好像邮递员!
我完全同意这一比喻。
[楼主]  [52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1/14 14:16 

我们的想法、我们的思维、我们的逻辑、我们的推理、我们的结论、我们所给出的定义、我们所引入的概念…………等言论都必须合情合理合乎逻辑、以理服人,才能折服人心!并不是靠招牌、也不是靠权威、更不是靠成功史(前科)(即已经取得的辉煌成就);只凭你这一次所说的是否能够令人信服?你以前曾说对过,并不等于你今天又说对了!虽然你曾经所说的都是荒诞不经的,并不等于你今天所说的也一定不值一听……

我从不盲目迷信招牌与权威,但也从不一味地否决民间杂谈!都得公正面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事一议、就事论事,决不牵扯,决不与言者身份挂钩!

马英卓 是个七十年代(文革期间)的高中生(与我同届),高中毕业就去参军,退役安置在煤窑挖煤,后来在吉林大学校园内承包炸油条生意,他就自吹,他是吉林大学数学系的校友(毕业生、教授之类的)!借以欺骗读者!我一开始 还信以为真!但是后来怎么也觉得不对劲?吉林大学的学生就如此糟糕?怎么好象似一知半解似懂非懂的自学者?还以为是工农兵学员呢?

哦!后来才知道他的真相!这说明假的,毕竟还是假的!欺骗一时,哪能蒙骗一世呢?终究一天还是会露馅的!马英卓 经常 道貌岸然地没头没尾地来一段俨然学术报告!似乎在宣教真理!阅读了几行,哦!又恍然猛醒过来,这不又是马英卓在胡扯淡嘛…………我说,怎么越读越不对劲的呢!

只要你不是言之有理、论之有据 ,就不能折服人心,你再伪装也会露馅!所以建议大家不要带着侥幸心理 不要故弄玄虚 不要虚伪,科学来不得丝毫的虚假!必须拥有真才实学!没有真功夫 就别逞能!炉火纯青了再出山也不迟!火候一天没到,一天就得深藏不露 埋头苦练内功!概念清楚 思维缜密 计算精确 推导严密,结论坚硬!抛射出去如同载有核弹头的洲际导弹 威力无比 所向无敌!横扫天下…………独占鳌头!

最近:鄙人 严密推导出 平行异号荷电棒所联合激发的电力线轨迹方程以及平行直线反向电流所联合激发的磁力线轨迹方程,并精确获得其解析解!并与赵凯华老师进行了详细的交流(讨论)!这可作为他的《电磁学》习题的补充! 鄙人在求解过程中 使用了自己独创的破题技巧!独辟蹊径 精彩绝伦!巧夺天工 别开生面 别出心裁 怪诞构思 思路奇特 方法独到!堪称一绝 叹为观止。 宜作《数学物理方法》教学范例。

奢望有哪位高人,也能与鄙人交换思路

 [5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1/14 15:31 

对【52楼】说:

马英卓 是个七十年代(文革期间)的高中生(与我同届),高中毕业就去参军,退役安置在煤窑挖煤,后来在吉林大学校园内承包炸油条生意,他就自吹,他是吉林大学数学系的校友(毕业生、教授之类的)!借以欺骗读者!我一开始 还信以为真!但是后来怎么也觉得不对劲?吉林大学的学生就如此糟糕?怎么好象似一知半解似懂非懂的自学者?还以为是工农兵学员呢?

……………………………………………………………………

楼主:你在此已经触犯了法律。你是在造谣生事。我记得你以前说过这些关于我的经历的话,我已经作了回答。你还如此的在此造谣。我什么时候参军了,我什么时候挖煤了,我什么时候炸油条了。你在此信口开河。

 [54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1/14 15:39 

楼主,你必须删掉你关于我的一切的不实的言论。我现在无心跟你等纠缠。否则我有时间会……。
 [55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1/14 15:48 

你如果用此下¥三lan de 伎俩来激我。我告诉你,我不上当的。(这已经是对你客气的角度来为你不良的行为做辩护了)

1、许多的人,动不动说什么谁也驳不倒自己观点,就因为自己了不起。这恰相反。驳不倒的东西恰恰不不是科学范畴的事。恰恰是是说明了,无知到何等地步。
2、经典物理学是各个分科的,在抽象的理论角度,是“不能混在一起研究的,”这是根本的最基本的科学方法常识。而你就用什么牛顿三定律来与什么电学的东西联系。这不是无知是什么。经典物理学里的……。

总之,跟你等来说这些实在是属于没有意思。白浪费时间。
 [56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1/14 16:06 

我什么时候说过在吉林大学数学系了。我是83届东北师大数学系毕业的。你如此的还在造谣。

这是我在东北师大数学系时的照片。
http://8850197.5sing.com/Photocon.aspx?id=1169760&kindid=0

我现在已经脱离了这个论坛,而且不经常参与辩论这些问题了,我已经转入原创音乐基地搞原创音乐歌曲活动了。跟你等纠缠已经没有意思了。我已经是中国原创音乐基地正式批准的“音乐人”了。
[楼主]  [57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1/14 18:28 

马英卓:做贼心虚!生怕人家指责他的错误言论!

马英卓到处散布胡言乱语!妖言惑众!
 [5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1/14 19:34 

对【57楼】说:
楼主,我无意跟你辩论。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到处什么“散布言论”。我发表在网上的文章,当初(接近十年前)仅发在“当代物理世界”的网站上。后来许多(大多数)关于物理论文的网站都陆续转载我的相关的文章。到现在还有转载的。这不是我故意散布的事。有用就会有人用。不是什么自我吹嘘就可以如此的“散布”的。我相信只要是真理,会有人支持的。所以,你的这些无稽之谈实在令人作呕。没有功夫跟你纠缠的。
 [59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10/11/14 23:28 

老马很有才啊,怎么连音乐也能搞,能否搞个反相歌,大家乐呵乐呵?支持老马,反对老猪的无耻诽谤!

※※※※※※
空间本无物理性质,具有以太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楼主]  [6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1/15 12:14 

流言止于智者!

为么李宏治的胡言乱语也有许多人用生命去践行?难道这也是因为李宏治的胡言乱语都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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