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终究将证明: 一、绝对空间是多余的。 二、狭义相对论是多余的。(沈建其也认为狭义相对论是 多余的,他认为“狭义”是“广义”的“极限形式”) 三、广义相对论是错误的。 ////因为1、广义相对论的基本前提是错误的:惯性质量=引 力质量是错误的!爱因斯坦没有认识到惯性质量=引力质量 仅仅是实物的特征,而非电荷的特征! ////2、广义相对论第二错误是它把“惯性系”三个字从物 理学中去掉了。 (虽然爱因斯坦和英费而德在《物理学的进化》中言,“我们可以把绝对运动和惯性坐标系的鬼魂从物理学中赶出去,而建立一个新的相对论物理学。”然而在以否定时间、长度定义为代价的狭义相对论中,惯性系却仍然具有像在牛顿力学中一样的特殊优越地位。广义相对论又如何呢?在王福山主编的《近代物理学史研究》中言,“爱因斯坦最初受‘马赫原理’的启发,要求承认加速度也是相对的,而提出广义相对论,但根据目前对广义相对论的理解,它也不是关于非惯性系的一般理论,而是在引力情况下惯性系的局域化理论,所谓‘等效原理’也只是一个局部定律,而不是整体定律。”可见想把惯性系从力学中驱逐出去是不可能的,我们只有找到了惯性系,才能找到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