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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清凉剂先生说说,0/0什么地方不合逻辑?包括数理逻辑!既然不反逻辑,凭什么不能以语言表达?所谓0不能为除数的说教正是无视逻辑的相对论者依靠的诡辩技俩!
只有无自我思考头脑者才会附和已有的不合逻辑规定! 以不合逻辑规定看,0-0=?,也不允许吧?没有减没有是什么?也不允许表达? 解释解释点、线、面有没有体积?你以为数学表达都是真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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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清凉剂先生说说,0/0什么地方不合逻辑?包括数理逻辑!既然不反逻辑,凭什么不能以语言表达?所谓0不能为除数的说教正是无视逻辑的相对论者依靠的诡辩技俩!
只有无自我思考头脑者才会附和已有的不合逻辑规定! 以不合逻辑规定看,0-0=?,也不允许吧?没有减没有是什么?也不允许表达? 解释解释点、线、面有没有体积?你以为数学表达都是真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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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清凉剂的诡辩遮羞布吧!
自己没有说出任何道理!就说别人诡辩,任何道理都不讲者是比诡辩者都差的昏庸统治者!或者统治者的奴才! |
| 在物体存在的前提下,f=0,则必有a=0、m≠0,所以3、7楼两先生说的没错。反对3、7楼的说法,只能证明你自己没有初中水平,奉劝少说话,以免丢人现眼,败坏反相人的声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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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1楼】说: 我放在中国预印本了,有空去看下。 说不定得赔本的菲尔兹奖也说不定,自我崇拜中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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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道渊 :
算了吧!我还没有如同你陆道渊想改变目前的数学原规定,我只不过指出数学具有逻辑漏洞!包括点、线、面都只是相对而言的非绝对理性表示!在评论你的新创造时,我就说了,现有经典数学是够成熟、正确的了,并且也提出了具有逻辑漏洞,对而你的新创造只评说了几句就不再往下看了!你自己回忆一下大概是这样吧? 如果把几何规纳于数学类,则非欧几何可用而很不成熟!例如三角内角和不一定等于180度纯属放屁!你认为它正确吗? 自己妄称数学新发现、新规定,连已有数学的问题都说不清楚,还弄出新规定来? 请问你如何以f=ma的f=0,a=0推出m≠0?x/0=?你认为x/0不成立?为什么?要说出道理来,只会干喊叫而标榜自己? 我就文盲水平,向你学学?文盲者会说实话, 我的道理就是x/0就是对x不除以0以外的数值,或者没有对x分解,而x/1则是假分解,假分解至少装模作样分解却没有分解了,没有分解则是装模作样也没有!0不能做分母就是一种没有逻辑性的硬性规定。 假设所有思维都用数学符号和/或数字来表示,你认为不可以吗?你认为只用数来表示思维不可以吗?我说用没有除以没有的结果是没有意义;或者进一步说,没有除以没有的过程也没有,如何用数表示?你会说等于没有除,所以不用表达?那么x-0也等于没有减却可以用它表示;0-0可不可以表示?那么x-y,x/y,---中的x和y就必须“无逻辑的必然性硬性规定”都不能单独使用0!否则谁知道是什么? 你认为没有f、a(因为它们都等于0就是没有)或与f、a有密切相关的条件能测出什么物质(体)的m有数值吗?m=0是不是说的没有m数值?怎么测你给介绍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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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谁再与你“争论”,谁就与你同一层次了。 另,你在该楼的‘数理逻辑’使用不当,该词条是‘符号逻辑’的别名,别继续闹笑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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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f=ma前提下的f=0中,仅仅从数学形式上去看时必有两种情形:⑴f=0时,a=0或m=0,⑵f=0时,a=0并且m=0(因为0×0=0是允许的)。 因此,f=ma且f=0中的m=0和m≠0两种情况都是存在的。 x/0(x为包括0的实数),这是个不定量,可以是a,也可以是b,也可以是c,也可以是无穷大,简单例子0×0=0、1×0=0、2×0=0,除法是乘法的逆运算,所以就有0/0=0、0/0=1、0/0=2,显然0≠1≠2,所以一般都认为x/0无意义。中小学范围不研究0/0、x/0(x≠0时,x/0无穷大)类型的不定量,故中小学范围直接规定分母不能为零,否则无意义。 但是,数学来源于物理,也反过来服务物理,因此,f=ma(f=0)在具体应用中就应该要考虑其物理意义,也就是说,超出中小学范围后的某物理意义中,0/0、x/0类型的不定量是允许存在的。 如从测量角度去考虑物理意义,则f=0推出m=0还是允许的,简单例子买米,米重量(重力)f=0,则你一粒米也没买到,这时也就是没有具体物质‘米’,即m=0。因此至少QSTT先生的观点并非全无道理。 |
| 你陆道渊的“符号逻辑”比数理逻辑高级,数理逻辑名称陈旧;陆道渊什么时候还会发明什么“词语逻辑”、“文字逻辑”、“语句逻辑”等等,可真是够逻辑逻辑一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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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qstt客观的评论。由以上争论不难得出结论,今天数学在表达实证科学时,的确是有一定缺陷的。
批评不是目的,建设才是根本。 对此本人认为,要克服上述缺陷,办法就是,‘不同单位的物理量相乘除,当其中一个数值为0时,不能把其理解为0,而必须把其当作1来看待-运算’,才能克服上述缺陷。 上述建议是否合理,欢迎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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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一个问题可以简单归纳为:
根据牛顿第二定律f=ma,当一辆汽车静止时,请问这时汽车的质量是多少公斤? |
| 无疑,数学家谷超豪先生所说的“数学是科学的仆人”的观点,是非常形象生动客观准确且值得人们深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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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作者:qhej”以下一句话就暴露了他业余爱好者的水平!
“事实上,今天的数学知识在表达科学时,往往也存在一些无法克服的缺陷。举个简单的例子,f=ma,这是牛顿第二定律,对此大家都很熟悉。首先请问它正确吗?一般的来说,它是正确的。可是请问,当物体不受力即f=0,或者物体没有加速度即a=0时,m是否也会等于0?如果是,这时物体也整个消失了,对不对?如果是对的,那么对此实物会因为数学公式正常变换而消失的有违常理的现象,希望您能够给以合理的科学的解释。” 紧接着的狡辩暴露了他低下的道德水准。是属于败坏者之列。 。。。“就按照您上述理解0=m0,请问m是否也应该等于0...” 这个论坛水平低,品德坏的人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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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49楼: 不讲道理、盲目维护某些错误科学理论就是道德水准高尚?请问你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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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科学家:
21世纪新弦学或以往的弦学无一例外的都是彻头彻尾的科学乌托邦。谁都知道弦学是数学的产物。我的很多数学界权威朋友告诉我:(数理)逻辑的合理和一致并不一定是客观的,即逻辑是自洽的,但是自洽的逻辑不一定是客观存在的。弦理论能用数学搞出数百万套自洽的理论,但是没有一套能用实验检验的。民科们不要搞什么弦理论,那是主观数学的产物。你们象牛顿学习,多动一下手做些试验比什么都强,这样不但官科能承认,还能带来新技术和创新。liximin讲得好:让弦学见鬼去吧!祝民科们新年有所超越!科学研究根本就无什么科之分,分‘科’只是科学垄断者为了维护他们利益的需要。官就是正统的,正规的,规范的,真实的;非官就是假的,非法的,危害社会的。中国革*就是非官的,历史上的两次科学革*也是非官的,两次物理革*也是非官的。一些个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博士以及在国家大学研究机关工作的人员,甚至在一些网络,服务机构的人员自认为自己是官科,殊不知道,科学垄断者并没有把你当成同类,而往往这些人又叫得最欢最无知最讨人,也是对民科指手画脚最多的。在我所,往往是狗屁不知的人叫别人民科最多。我不知道我是什么科?我只知道我的实验性的科研成果不比任何人少,一旦涉及相对论量子力学和科学前沿问题就会被他们以民科论处。我在网上看到有人把民科定义为:学不懂广义相对论,量子力学和量子场论的人,简直是胡说八道。我就是数学专业的高才生,获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物理学博士。在一些小屁屁官科眼里我是正牌的官科,但是我却被某些人划成民科,因为我蔑视权威的垄断,挑战权威的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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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很多数学界权威朋友告诉我:(数理)逻辑的合理和一致并不一定是客观的,即逻辑是自洽的,但是自洽的逻辑不一定是客观存在的。弦理论能用数学搞出数百万套自洽的理论,但是没有一套能用实验检验的。
================================================================================================= 这句话是存在问题的。如果一个理论在推理之初存在了充分的、在所要求精确度范围里没有遗漏的前提,那么正确推理的结论必然是正确的。这是客观规律的因果关系所决定的。 现在的各种物理理论之所以谁也不敢打包票,是因为谁也不知道这个理论的推理的前提是否充分,演绎是否到达了终点。又因为目前的数学及其高深,难以发现推理中的错误,谁也不敢保证推理中没有问题。 有时候一个理论会得到一些实验的证明。但是随着理论的进一步演绎,一些问题会使本来不显眼、可省略的未知前提凸显起来,从而导致推理的结果与事实不符。 关于自洽,我们不能仅仅追求理论自身的自洽,还要追求前提与客观事实的符合。不然假设1+1=3,是可以推导出许多自洽而错误的东西来的。 当然,这段话反对盲目数学推理的本意是好的。 |
| 靠数学推理解决不了物理学上的认识问题!奉劝那些动不动就用数学公式来说明物理现象的人醒醒吧! |
| 其实相对论在中国,哪有什么专业人士,都不是民科,全部都是民科吧。只是中科院那帮人比咱们多一件专家的外衣而已,根本谈不上有理论和实践上的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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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一提起民科,总有一种不屑一顾的神情。他们断言,民科“不会取得有任何科学意义的成果”,甚至把民科看做是正常社会生活的干扰因素,认为“民科的大规模存在,必定是某种社会问题的反映”。如此极端的观点,着实令人吃惊。
这一观点之所以错误,首先因为它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历史事实。在科技文明的发展进程中,我们可以列出一长串作出过杰出贡献的民科名单——比如因发现了电磁转化规律而开辟了电气时代的法拉第,他后来虽然成为了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得到了一系列的荣誉和头衔,但那都发生在科研取得成功之后,而不是在他身为民科的那些日子里。获得过诺贝尔奖的爱因斯坦,在研究相对论的时候,也是一个没有进入科学共同体的民科。今天,我们怎么在享受着这些发明创造所带来的文明的同时,却把他们忘得一干二净了呢! 轻视民科的观点之所以错误,还在于它违背了科学发展的规律。出于个人兴趣的自由探索,从来都是科学发展的一大动力。我们甚至可以说,强烈的个人兴趣和执着的追求,是科技创新的前提条件。而这一点,恰恰是民科最显著的特征,也是民科的最大优势。科学发现和科学创新往往还需要机遇,而机遇又往往产生于瞬间的灵感,这种灵感并不只有科学共同体里面的人才能拥有,它也可能光顾民科。谁能触发灵感,坚持不懈地探索下去,谁就有可能获得成功。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者之一的沃森,曾把自己的成功归结为向胜利者学习、有冒险精神、有坚强后盾和做自己喜爱的事情等四个要素,并把做自己喜爱的事作为第一要素,实在有着深刻的道理,也是他亲身实践的总结。科学共同体之内的人尚且如此,民科当然也不例外。回顾一下那些有过重大发现或发明的民科,哪一个不是走过了一条从爱好到探索的漫漫长路呢?这是科技创新的一条重要规律,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会如此。 在自己感兴趣领域进行自由探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这种探索不会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实际上,民科的大量涌现,说明广大人民群众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风气正在形成,是社会风气走向良好的表现。一个理智的社会,必然会在大量的民科中择优进行支持,尽力培养科技创新的生长点,而不是把他们当做令人头痛的社会问题来看待。民科们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默默地承受着来自多方面的压力,锐意创新,努力探索着学术或技术问题,难道我们就不能容忍他们,而要把他们归于社会的另类么。即使对一些学术水平不高甚至存在错误的研究工作,我们也要把它视为爱科学的表现而予以宽容,并热情地给予批评帮助。 在不久前举行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温家宝总理指出:“一部科学发展史,就是一部创新思维不断迸发、优秀人才不断涌现的历史。”创新思维不会是科学共同体的专利,优秀人才也不仅仅是存在于这个共同体的内部。一切有志于科学事业的人们,应当携起手来,共同推进科学技术的创新,谱写新的科学发展史。——Bai百科"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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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作者:清凉剂 回复得很好:
“举个简单的例子,f=ma,这是牛顿第二定律,对此大家都很熟悉。首先请问它正确吗?一般的来说,它是正确的。可是请问,当物体不受力即f=0,或者物体没有加速度即a=0时,m是否也应该等于0?如果是,这时物体也整个消失了,对不对?如果是对的,那么对此实物会因为数学公式变换而消失的有违常理的现象,希望您能给以合理的科学的解释。 ============================================================== f=ma,若f=0,a=0竟可以推出m=0这位仁兄真是“大愚若智”啊!哈哈!” 这个qhej又继续坚持自己的幼稚观点:“就按照您上述理解0=m0,请问m是否也应该等于0...” (有6楼和8楼贴为证) 反复强调:f=ma,若f=0,a=0竟可以推出m=0 ! 而且吱吱呜呜,连基本的数学和逻辑辩论方法及原理都不懂,搬出“数学专业的高才生”;“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物理学博士”来为自己脸上描花。。。:有:qhej的51楼贴:“。。。我就是数学专业的高才生,获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物理学博士。在一些小屁屁官科眼里我是正牌的官科,但是我却被某些人划成民科,因为我蔑视权威的垄断,挑战权威的理论。” 这个简单的代数关系:f=ma 人们广泛,娴熟地运用在各个领域,这个“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物理学博士”却摸不着北!不会又是网上大量出现的“美国野鸡博士”? 或是个挖空心思的抢便宜的主?如果f是钱,m是货价,a是货物数量,不买货,不付钱,这天经地义。这个qhej仗者自己是个“美国野鸡博士”,硬是说“不买货,不付钱” f=0,a=0,m就是0,不要钱!大家随便拿! 看着qhej 55楼写的不错,就网开一面,就不拿他见官了。 |
| f=ma,若f=0,竟可以推出m=0,这可是九霄的风格。只有m=0,哪里有a=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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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今天的数学知识在表达科学时,往往也存在一些无法克服的缺陷。举个简单的例子,f=ma,这是牛顿第二定律,对此大家都很熟悉。首先请问它正确吗?一般的来说,它是正确的。可是请问,当物体不受力即f=0,或者物体没有加速度即a=0时,m是否也应该等于0?如果是,这时物体也整个消失了,对不对?如果是对的,那么对此实物会因为数学公式变换而消失的有违常理的现象,希望您能给以合理的科学的解释。
数学本无事(非)庸人挠之!即:数学知识在表达科学时,根本不存在任何缺陷。 例如问:当物体不受力即f=0,或者物体没有加速度即a=0时,m是否也会等于0? 就是问:当m不受力即f=0,或者m没有加速度即a=0时,m是否也会等于0? 楼主的例子应该举爱因斯坦的(E=mcc)质能关系式,对此大家都更熟悉。 首先请问它正确吗?官科说它是正确的。 可是请问,当物体的速度达到了光速, 所以物体的质量会变得无限大吗?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 [57楼] 作者:jqsphy:这可是好贴!我找到了我的同类者!都可称之为败类的同类者!我是反相者中的败类,你是维相者中的败类!当之无愧!不必谦虚了!jqsphy-维相者中的败类!我们成了志同道合的战友。 |